她欠他一個解釋,她知道。但她不知道該怎麽給,也不知道他現在還想不想聽。
她把對話方塊開啟,打了幾個字,又刪掉。再打,再刪。最後她什麽都沒發,把手機放下,去廚房倒了一杯水。
水是涼的,從喉嚨一路涼到胃裏。時笙站在廚房裏,借著窗外透進來的最後一點天光,看見自己映在窗戶上的影子。瘦,白,眼底有淡淡的青色。和四年前比起來,她清瘦了不少,但那雙眼睛比以前亮了。以前那雙眼睛裏什麽都沒有,像兩口枯井,現在至少有了點光。
她對著那個模糊的倒影,無聲地說了一句:“沈肆,對不起。”
夜風從窗戶縫裏鑽進來,涼颼颼的,像是有人在遠處歎息。
那之後的日子過得比時笙想象的要平靜。她回到南城接手了一個獨立設計師品牌的設計總監職位,每天朝九晚五,偶爾加班,日子規律得像一列準時進站的動車。每週回沈宅吃一次飯,和沈若清的對話極簡,說的大多是些無關緊要的瑣事。
沈若清沒有再提讓她搬回來的事,也沒有再提起沈肆。那天在客廳裏的那兩句對話,像是一個短暫的幻覺,誰都沒有再觸碰。
但時笙知道,有些事情隻是表麵平靜。她偶爾會在新聞推送裏看到沈肆的名字,沈氏集團的新專案,沈氏集團的新收購,沈氏集團的太子爺又和哪位名媛千金吃了飯。每一條新聞的標題都大同小異,無非是換了個女伴的名字,換了個餐廳的名字,換湯不換藥。
他向來是這樣的。時笙想起他們剛認識的時候,他身邊的女人像走馬燈一樣換來換去,今天這個,明天那個,每一個都美得讓人過目難忘。圈子裏的人提起沈肆,用的最多的詞就是“玩世不恭”,說他這輩子大概不會為任何人停下來。
她那時候也覺得是這樣。
所以當沈肆開始追她的時候,她以為他在開玩笑。
他們第一次見麵是在一個朋友的私人派對上。時笙那天本不想去,但朋友軟磨硬泡,說什麽“你都多久沒出門了,再不出來見見光你就要發黴了”,她拗不過,隨便套了件毛衣就去了。
派對在城郊一棟私人別墅裏,人不多,也就十幾個,都是些認識的麵孔。時笙坐在角落的沙發裏,端著一杯沒怎麽喝的香檳,看著人群在燈光下觥籌交錯。她不喜歡這種場合,但不妨礙她觀察。她從小就習慣觀察,觀察別人怎麽笑,怎麽說話,怎麽在不經意間流露出真實的想法。這是她從小在那個家裏學會的生存技能——看眼色,察言觀色,提前預判別人的情緒,避免觸怒任何人。
沈肆就是在那時候走進來的。
他穿了一件黑色的薄外套,裏麵是件簡單的白T恤,頭發沒怎麽打理,有幾縷垂在額前。他一進門,整個房間的氣場就變了,不是因為他做了什麽特別的事情,而是他天生就帶著那種讓人無法忽視的存在感。他往那裏一站,所有人都忍不住要看他。
時笙看了他一眼,就把目光移開了。不是不好奇,而是她知道這種人她惹不起。她的人生已經夠複雜了,不需要再添一個麻煩。
但沈肆偏偏朝她走過來了。
他走到她麵前,彎腰從茶幾上拿起一瓶沒開的礦泉水,擰開蓋子喝了一口,然後低頭看著她,嘴角微微上揚,露出一個似笑非笑的表情。
“一個人坐在這裏,不無聊?”
時笙看了他一眼,淡淡地說:“不無聊。”
“那看來是我無聊了。”他在她旁邊坐下,距離不遠不近,剛好在禮貌和冒昧之間的那條線上。他側過身來看她,目光坦蕩而直接,像是在看一件他感興趣的東西。
時笙被他看得不太自在,放下香檳杯,拿起包準備走。她站起來的時候,聽見他在身後說了一句:“你叫時笙?時家的女兒?”
她的腳步頓了一下。
“我是沈肆。”他說這話的時候語氣很隨意,好像隻是順便報了個名字,但那雙眼睛一直盯著她,目光裏有一種認真,和他說話的語氣完全不符。
時笙回頭看了他一眼。燈光下,他的臉有一半在陰影裏,另一半被暖黃色的光照亮,輪廓分明,五官立體,是那種讓人看了會忍不住多看兩眼的英俊。但她隻是看了他一眼,說了句“我知道”,就走了。
她當然知道他是誰。沈家的太子爺,南城無人不知。但那又怎樣?在她眼裏,他和這世上所有的陌生人一樣,不值得她多費心神。
她以為這隻是一次偶然的相遇,之後不會再有任何交集。但她錯了,大錯特錯。
第二天,她的工作室收到了一大束白玫瑰。沒有卡片,沒有署名,但整個南城能訂到那種品相白玫瑰的人不會超過三個。
第三天,同樣的一束白玫瑰。
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連續七天,每天一束白玫瑰,準時送到,從不間斷。
時笙沒有理會。白玫瑰被她分給了工作室的同事,大家都很高興,隻有她麵無表情。
第八天,沈肆本人出現了。
他靠在工作室門口的牆上,手裏拿著一杯咖啡,穿著一件灰色的衛衣,看起來像個大學生,完全不像那個傳聞中殺伐果斷的商界精英。看見時笙走出來,他把咖啡遞給旁邊一個路過的陌生人,那人一臉莫名其妙,他擺了擺手說“送你喝了”,然後朝時笙走過來。
“花收到了?”他問。
“收到了。”時笙繞過他往前走。
他跟上來,和她並排走。“你不喜歡白玫瑰?那明天換紅玫瑰?”
“不用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