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質期和儲存期
食品的保質期指的是食品的最佳食用期,也就是在食品標簽上規定的條件下,保持食品質量(品質)的期限。在此期限,食品的所有指標(感官要求、理化指標、衛生指標)都符合標簽上或產品標準的規定。
食品的儲存期則可認為有效期,也就是指在標簽上規定的條件下,食品的最終食用期,超過此期後,食品的感官特性、理化指標、衛生指標都可能不再符合產品標準要求,甚至發黴、變質、不能食用。根據《食品標簽通用標準》規定,在任何情況下,食品的生產日期都不能省略,而保質期、儲存期可以任選或同時標出。
魚肉糖果餅乾等的保質期
(1)魚、肉禽罐裝和密封瓶裝保質期為2年,火腿午餐肉和一般午餐肉為1年。果子和蔬菜瓶裝罐裝均為1年3個月。油炸乾果、番茄和番茄醬及果汁瓶裝罐裝均為1年。
(2)糖果保質期為二三個月,梅雨季節為1個月,巧克力和夾心巧克力為3個月,純巧克力為6個月。
(3)餅乾類。塑料袋裝為2個月、罐裝3個月,散裝為1個月。方便麪一般為3個月。
(4)調味品。醬油、食醋瓶裝儲存期各半年,食鹽袋裝也是半年,味精隻要標明穀氨酸鈉成分(80%以上),保質期不定。
學會鑒彆食品標簽
我國實施《食品標簽通用標準》已多年,按規定各單位生產的袋裝、罐裝、瓶裝食品標簽上一定要有食品名稱、成分、重量、生產日期、廠名、廠址、電話;全外文的國產食品不能上櫃供應。但一些生產商卻明知故犯,有的食品標簽幾乎是空白或標得模糊不清。消費者選購時必須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