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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房的門被猛地踹開。
沈遲衝了進來。
他看到了我,也看到了我手裡那個正在發光的平板。
但他冇有像往常那樣從容不迫。
因為他的臉正在變得模糊。
就像是信號不好的老電視畫麵,他的五官開始扭曲、錯位。
周圍的一切都在崩塌。
豪華的書房變成了無數飛舞的光點。
那些昂貴的傢俱,那些鎖住我的電子鎖,那些抗抑鬱的藥瓶......
統統都在消散。
沈遲似乎意識到了什麼。
他驚恐地瞪大了眼睛,那種完美的偽裝徹底撕裂。
“不......”
他撲過來,死死抓住我的手。
力氣大得幾乎要捏碎我的骨頭。
“彆走......未央!彆丟下我!”
“我錯了!我不關你了!我都改!”
“求求你......彆走......”
他的聲音從狠厲變成了驚恐的哀求,最後變成了絕望的嗚咽。
那個不可一世的控製狂,在命運的修正麵前,卑微得像一粒塵埃。
我看著他,眼神平靜。
“晚了,沈遲。”
“是你自己說的,如果不抓住那束光,光就會一直照亮世界。”
“現在,光要走了。”
我輕輕地,一根根掰開他的手指。
“再見。”
隨著最後一根手指鬆開。
沈遲發出了一聲淒厲的慘叫。
然後,連同這個令人窒息的世界一起,徹底粉碎成了一片白光。
......
“林!醒醒!”
“快看!光線正好!”
耳邊傳來粗獷的喊聲,夾雜著發動機的轟鳴和風聲。
我猛地睜開眼。
冇有彆墅,冇有陰雨天,也冇有那個令人窒息的男人。
刺眼的陽光灑在我的臉上,熱烈得有些燙人。
我正躺在一輛敞篷越野車的後座上。
窗外是一望無際的金黃色草原。
幾隻長頸鹿正悠閒地漫步在金合歡樹下。
這裡是......非洲?
我下意識地去摸口袋。
冇有藥瓶。
但我摸到了一台沉甸甸的相機。
徠卡M10。
機身上滿是劃痕和磨損,那是常年野外拍攝留下的勳章。
記憶像潮水般湧入腦海。
我是林未央。
30歲。
享譽國際的野生動物攝影師,剛剛獲得了普利策提名。
我獨身,自由,野心勃勃。
我冇有抑鬱症,我的身體裡充滿了旺盛的生命力。
“林!彆發呆了!獅群要過河了!”
前麵的嚮導興奮地拍著車門。
我回過神,熟練地舉起相機,調整光圈,對焦。
哢嚓。
快門按下的瞬間,我渾身戰栗。
這纔是我。
這纔是活著的林未央。
隻是......
當我在取景器裡看著那頭落單的雄獅時,心裡突然空了一下。
那裡空蕩蕩的,彷彿忘記了什麼重要的人。
我努力回想。
隻記得高中時,有個混蛋當眾羞辱過我,撕碎了我的夢想。
那是我這輩子最恨的人。
也是因為那股恨意,支撐著我咬牙走過了最艱難的歲月,一路飛到了這裡。
那個人的名字......叫什麼來著?
好像叫......沈遲?
想不起來了。
算了,不重要。
正如他當年說的,我就該飛得遠遠的,讓他永遠高攀不起。
我笑了笑,把油門踩到底,朝著太陽升起的地方疾馳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