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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你扶貧,你成全球首富了? 第58章 南方的官司

作者:千手怪 分類:其他 更新時間:2026-03-16 02:53:27

法院傳票是郵遞員在早飯時送來的。

林陌正蹲在食堂門口喝稀粥,郵遞員那輛綠色自行車“叮鈴鈴”刹住,遞過來一個牛皮紙信封。抬頭印著紅字:“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

張建國湊過來看,粥碗差點打翻:“啥玩意兒?法院?”

林陌撕開信封。裏麵是份《應訴通知書》,附帶著起訴狀副本。原告:深市寶華五金廠。案由:專利侵權。

“他們告咱們……侵權?”張建國眼睛瞪圓,“咱們的圖紙是劉工畫的!他們侵咱們還差不多!”

林陌快速瀏覽起訴狀。寶華廠聲稱擁有“多功能農具卡扣”的實用新型專利,專利號84****,申請日期:1984年1月15日。

而劉工筆記本上的草圖,標注日期是1983年12月。

比對方專利,早了一個月。

“他們有專利證書?”周曉梅問。

“有。”林陌指著影印件,“但咱們有更早的原始證據。”

問題是怎麽證明。

劉工的筆記本是手稿,沒公證,沒備案。在法庭上,對方完全可以質疑真實性。

“得去深圳。”林陌放下傳票,“開庭日期……下週二。”

“五天!”張建國急得跺腳,“火車就得兩天兩夜!還得準備證據……”

“現在就走。”林陌起身,“張師傅,你去劉工家,把他所有手稿、日記、信件都找來,隻要是1983年以前的,全帶上。周姐,你去找廠裏老工人作證,證明劉工早就設計過類似結構。”

他頓了頓:“還有……把咱們第一批試製的樣品帶上。要最早的,有生產記錄的。”

---

綠皮火車擠得像沙丁魚罐頭。

林陌和張建國擠在過道裏,腳下堆著三個大編織袋——裏頭是證據材料。對麵座位上是個去廣州進貨的個體戶,一直打聽他們是幹嘛的。

“打官司。”張建國沒好氣。

“喲,跟誰打?”

“深圳的廠子,告我們侵權。”

個體戶樂了:“那你們輸定了。深圳現在啥政策?保護本地企業!你們外地的……”

話沒說完,被林陌瞪了回去。

兩天一夜,火車哐當哐當。林陌幾乎沒睡,一直在翻劉工的筆記。在某一頁的頁尾,他發現一行小字:“1983年11月28日,與青工小趙討論卡扣防夾手設計。”

小趙?趙建國?

林陌猛地推醒打盹的張建國:“張師傅,廠裏有沒有個姓趙的,1983年跟劉工幹過活?”

張建國揉著眼睛想了想:“有!趙小兵!現在……好像在廣州打工?”

“能聯係上嗎?”

“他姐還在廠裏,我讓周曉梅打電話!”

火車在長沙站停靠二十分鍾,張建國衝下去找公用電話。回來時滿臉喜色:“聯係上了!趙小兵願意作證!他手裏還有當年劉工畫的草圖!”

林陌長舒一口氣。

關鍵證人,有了。

---

深圳羅湖法院,1984年還是個簡易的二層小樓。

開庭那天,林陌和張建國穿著最好的衣服——的確良襯衫,洗得發白但熨得筆挺。對方律師是個梳油頭、戴金絲眼鏡的年輕人,一口港式普通話。

審判長敲法槌:“現在開庭。”

寶華廠的律師先陳述。他展示專利證書、產品樣品、銷售合同,說得頭頭是道:“原告的專利是合法取得的,被告未經許可,擅自生產銷售相同結構產品,構成侵權……”

輪到林陌。

他沒請律師,自己上。

“審判長,我有三點要說明。”他站起來,聲音平穩,“第一,這項技術,最早的設計者是紅旗廠已故工程師劉振華同誌,設計時間1983年12月——比原告專利早一個月。”

他舉起劉工的筆記本,翻到相關頁。

對方律師立刻反對:“手稿無法證明真實性!有可能是事後偽造!”

“那就請看第二份證據。”林陌從編織袋裏掏出個鐵皮盒。

開啟,裏麵是十幾張發黃的草圖。紙張大小不一,有的畫在煙盒背麵,但線條清晰。

“這些是劉工當年與青工趙小兵討論時畫的草圖。趙小兵同誌今天也到庭了。”

法警帶進一個三十歲左右的漢子,麵板黝黑,穿著工裝。正是趙小兵。

他有些緊張,但說話實在:“劉工確實在1983年底就畫過這個卡扣。我還幫他做過木模型,就在紅旗廠三車間……”

“反對!”對方律師站起來,“證人曾是紅旗廠職工,證言可信度存疑!”

審判長沉吟:“反對有效。但證據本身可以採納。”

林陌不慌不忙,拿出第三樣東西:紅旗廠1984年1月的生產記錄本。

上麵白紙黑字:1月5日,試製多功能卡扣樣品3件,編號001-003。試製人:張建國。

“我們正式投產,是在1月5日。”林陌看向對方律師,“而你們的專利申請日期是1月15日。請問,我們怎麽‘侵權’一個還沒誕生的專利?”

旁聽席一陣騷動。

對方律師額頭冒汗,他快速翻看卷宗,突然眼睛一亮:

“審判長!即使設計時間早,但紅旗廠並未申請專利!根據‘先申請原則’,專利權應歸原告!”

這話說得沒錯。

1984年,中國專利法剛實施不久,確實實行“先申請製”。

林陌笑了。

他拿出最後一份證據——一張蓋著省科委公章的證明函。

“紅旗廠於1984年1月3日,向省科委提交了‘技術成果登記申請’。這是受理回執。”他遞給法警,“根據規定,技術成果登記具有公示效力,可視為‘先用權’證明。”

這是趙副主任連夜幫忙辦的——走的是“改革試點特事特辦”的通道。

對方律師臉色徹底變了。

審判長和陪審員合議了十分鍾。

法槌落下。

“本院認為,被告提供的證據鏈完整,能夠證明其在原告專利申請日前,已經製造相同產品。根據《專利法》第六十二條,不視為侵犯專利權。”

“原告的訴訟請求,駁回。”

張建國“噌”地站起來,想歡呼,被林陌按住。

對方律師收拾公文包時,走到林陌麵前,壓低聲音:

“林先生,你在深圳……是不是也有一攤子生意?”

林陌心頭一跳。

“我聽不懂。”

“聽不懂最好。”律師推了推金絲眼鏡,“深圳的水很深。有些人……你惹不起。”

他湊得更近,聲音幾乎聽不見:

“寶華廠背後,不隻是王建國。還有……更上麵的人。你斷了他們的財路,他們不會罷休的。”

說完,轉身離開。

皮鞋敲在大理石地麵上,哢哢作響。

張建國湊過來:“他說啥?”

“沒啥。”林陌看著律師消失在法院門口的背影,“隻是提醒我……”

他頓了頓。

“下一站,可能更難走。”

窗外,深圳的天空灰濛濛的。

這座剛剛起步的特區城市,正以驚人的速度膨脹。高樓在蓋,馬路在修,到處都是工地和塵土。

而某些角落,某些看不見的交易,也在悄然進行。

林陌拎起編織袋。

“走,回沈陽。”

“這就走?不去看看特區?”

“不看了。”林陌搖頭,“家裏……還有場硬仗要打。”

他心裏清楚。

寶華廠輸了官司,但背後的人沒輸。

他們一定在醞釀下一次反撲。

而紅旗廠,能頂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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