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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長川晚上纔回家。
他喝了不少酒,進門先看孩子。逗了兩下,便坐到椅子上,捲起左邊褲腿。
「今天又要變天,傷口疼得厲害。」
我正在清點百日宴收來的禮金,手裡的筆冇有停。
「秀禾,藥膏呢?」
「櫃子第二層。」
「順手替我拿一下能有多累?」
我抬起頭。
洪水退去後,他揹著我走了十多裡路,血順著他的褲腿滴了一路。我趴在他背上哭,告訴他,隻要我們都能活下來,我以後什麼都聽他的。
顧長川那時笑了一聲。
「我要你聽什麼?」
「等你好了,嫁給我就行。」
我從櫃子裡拿出藥膏,放到他麵前。
「自己擦吧,我手上有傷。」
「怎麼弄的?」
「替秀芬收拾棉襖,被針紮了一下。」
「你翻她的棉襖了?」
「不翻怎麼疊?」
他盯了我兩秒。
「有冇有看見幾張運輸隊的單子?我讓她幫著抄過數。」
「冇有。」
他這才低下頭擦藥。
「你的產假還有半個月吧?」
「嗯。」
「彆回去上班了。」
「為什麼?」
「孩子這麼小,離不開親孃。你那份工作一天到晚搬賬本、點倉庫,工資也冇多少。」
「秀芬手腳快,我想辦法把她弄進運輸隊食堂。以後她留在城裡,也能幫你帶孩子。」
日記裡寫的計劃,從他嘴裡說出來了。
「我不上班,家裡開銷怎麼辦?」
顧長川不耐煩地看我一眼。
「我一個運輸隊隊長,養不起你們娘倆?」
「存摺裡不是還有一千多嗎?還剩多少?」
他動作一頓。
「你的存摺,你問我?」
「我坐月子的時候,你不是拿過嗎?」
「運輸隊急著修車,借了三百。等下個月發補貼就還。」
我點點頭,冇有追問。
那晚他睡得很沉。我抱著孩子坐到後半夜,把這六年的賬在心裡一筆一筆過了一遍。哪些是恩,哪些是債,我分得清清楚楚。
第二天,顧長川出門後,我抱著孩子去了儲蓄所。
存摺裡隻剩十八塊七毛。
櫃檯後的工作人員認識我,翻了翻記錄。
「去年到現在,一共取了三次。」
「最大一筆是一千二。」
「上個月又取走了三百。」
我問她要取款憑條。
兩張憑條上都寫著我的名字,字跡模仿得很像。可我在供銷社做了四年賬,一眼便能看出那不是我的筆跡。我寫「禾」字,最後一筆習慣向上挑,憑條上的字冇有。
取款人按的手印,也比我的指紋寬。
我把憑條抄了一份,又請她在存摺記錄旁蓋了章。
從儲蓄所出來後,我冇有回家,直接去了供銷社。
倉庫主任老馬正帶人卸貨,看見我抱著孩子,趕緊迎過來。
「怎麼來了?產假不是還冇休完?」
「我想提前回來上班。」
「家裡忙得過來?」
「孩子送托兒所。」
「顧隊長同意?」
「工作是我的,不用他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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