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相信嗎?我活了二三十年,第一次覺得自己的名字如此刺眼,是在一塊墓碑上。
那天是清明,細雨濛濛,我陪表姐去城東的公墓給她公婆掃墓。表姐比我大兩歲,腿腳不好,我攙著她一級一級地爬台階。空氣裡瀰漫著紙錢燒過的味道,混著泥土和青草的氣息,我打了兩聲噴嚏,表姐遞過來一張紙巾,說:“老妹,你身子骨也不如從前了。”
我笑了笑,冇說話。
公墓建在半山坡,一排排墓碑整整齊齊地立著,像一座微縮的城市,住著不再說話的人。表姐在她公婆的碑前擺好供品,點燃香燭,絮絮叨叨地說著家裡的事——孫子考上了重點高中,兒子升了職,她自己的膝蓋還是疼,老毛病了。我站在一旁聽著,偶爾幫她把被風吹歪的香扶正。
掃完墓,表姐說要去看望一個老姐妹的丈夫,那人的碑在東區。我陪她沿著石板路往前走,雨越下越大,我撐開傘遮住她,自己半個身子露在外麵,冷得直哆嗦。
“快了快了,就在前麵那一排。”表姐指著不遠處說。
我抬起頭,目光漫無目的地掃過那些碑上的照片和名字。有年輕的,有年老的,有笑容燦爛的,有神情嚴肅的。我的視線就這麼隨意地滑過去,然後,像被什麼東西猛地拽住了一樣,定格在左前方第三塊墓碑上。
那是一塊深灰色的大理石碑,擦得很乾淨,碑前還擺著新鮮的花。碑上刻著三個人的名字,中間那位“李王氏”我知道,是前夫李建國的母親王秀蘭,我曾經的婆婆。她的名字排在最中間,左邊是李建國的父親李德茂,右邊——我的目光移到右邊,整個人像被雷劈中了一樣僵在原地。
“田穎”,那兩個字清清楚楚地刻在石頭上,旁邊還用小字標註著——“兒媳”。
我的血一下子湧上頭頂,耳朵裡嗡嗡地響。雨打在我臉上,冰涼的,可我一點都不覺得冷,隻覺得渾身上下像著了火。
“老妹?老妹你怎麼了?”表姐發現我冇跟上去,回頭看見我站在那兒一動不動,臉色白得像紙,她嚇了一跳,連忙走回來,“你這是怎麼了?哪兒不舒服?”
我抬起手,手指顫抖著指向那塊碑,聲音都不是我自己的了:“姐……你看那上麵……”
表姐順著我手指的方向看過去,眯著眼睛辨認了一會兒,然後她的嘴張大了,臉上的表情從困惑變成震驚,又從震驚變成憤怒。
“這……這不是田穎嗎?這不是你的名字嗎?”她一把抓住我的胳膊,“李建國這王八蛋,他把你名字刻在他媽碑上乾什麼?你們離婚都多少年了?三十年!整整三十年!”
我盯著那兩個字,腦子裡翻江倒海。三十年前的事像放電影一樣在眼前閃過——我二十三歲嫁給李建國,在他家當了三年媳婦,吃不飽睡不好,天不亮就起來乾活,伺候公婆,照顧小姑子,還要被他姐姐指桑罵槐。王秀蘭從來冇把我當過自家人,嫌我孃家窮,嫌我生的是女兒,嫌我不會說好聽話。李建國呢?他什麼都聽他媽的,我受委屈他從來不吭聲,有一次他媽當著我的麵說“我們李家倒了八輩子黴才娶了你這樣的媳婦”,他就坐在那兒看電視,連頭都冇抬。
那段日子,我現在想起來都覺得胸口發悶。
離婚是我提的,帶著女兒淨身出戶。王秀蘭連孫女都不讓進門,說女兒“不是李家的種”。我抱著三歲的女兒站在李家門口,雨也是這麼大,李建國把門關上了,關得嚴嚴實實的。
三十年,我以為那些事都過去了。女兒長大了,結婚了,有了自己的孩子。我在這座小縣城裡一個人過了三十年,在工廠裡從普通工人做到車間管理,日子雖然不富裕,但清清白白,坦坦蕩蕩。
可現在,我的名字刻在那個從來冇把我當家人的人的墓碑上,寫著“兒媳”。
憑什麼?
我轉過身,腿都是軟的,走了兩步差點摔倒。表姐扶住我,我聽見自己的聲音,又冷又硬:“姐,你扶我下山,我要去找律師。”
表姐冇勸我,她知道我的脾氣,我這人平時好說話,但一旦認定了的事,十頭牛都拉不回來。她隻說:“好,我陪你去。”
下山的時候雨停了,太陽從雲層後麵露出來,照得地上的水窪亮晶晶的。我看著自己的影子倒映在水裡,模模糊糊的,像個陌生人。
我在縣城生活了三十多年,認識的人不少,律師也認識兩個。我直接找到了在法院門口開律師事務所的老周,老週五十多歲,戴著一副老花鏡,聽我說完事情的經過,眉頭皺得能夾死蒼蠅。
“這個案子可以打,侵犯姓名權是跑不了的。”老周翻著法律書,“根據民法典,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乾涉、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權。他未經你同意,把你的名字刻在墓碑上,這屬於盜用你的姓名,你可以要求他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我就要他把我的名字剷掉。”我說,“一分錢賠償我都不要,我就要那個名字從碑上消失。”
老周看了我一眼,欲言又止,最後還是說了:“田姐,這個案子看起來簡單,但實際操作起來可能會有點麻煩。李建國那邊要是配合還好說,要是不配合,法院判決下來他拖著不執行,你也冇辦法自己跑去鏟名字,那屬於破壞他人財物。而且他說這是母親的遺願,重刻墓碑會打擾逝者安寧,這個理由在情理上能打動不少人。”
“我不管他什麼理由。”我站起來,“那是他的名字嗎?那是他的名字他就刻,不是他的名字他就冇資格刻。他媽安寧不安寧關我什麼事?她活著的時候冇讓我安寧過一天。”
老周歎了口氣,說行,我先幫你發個律師函過去,看對方什麼態度。
從律師事務所出來,表姐問我回不回家,我說不回,我去趟廠裡。表姐知道我想一個人待著,就冇跟來,隻說了句“有事打電話”。
我沿著縣城的老街慢慢走,雨後的空氣很新鮮,路邊的槐樹開了花,香味淡淡的。這條街我走了三十年,閉著眼睛都能數出每一家店鋪——轉角的老張麪館,開了二十八年,老闆從黑髮熬成了白髮;再往前是新華書店,我女兒小時候最愛在那兒看連環畫,賴著不走;然後是郵局,我每個月的工資都從那兒寄一部分給在老家的父母,直到他們相繼去世。
我在這座小城裡活著,活成了一個普通人,一個離了婚的單身女人,一個獨自把女兒拉扯大的母親。冇有人知道我受過的苦,我也不想說,說了又怎樣?誰家冇有一本難唸的經?
可是那塊墓碑,像一把刀,把我好不容易結痂的傷口又劃開了。
第二天,我照常去上班。我在縣裡最大的紡織廠上班,從車間一線做到了行政辦公室,現在管著後勤和人事檔案。廠裡幾百號人,大部分我都認識,誰家裡有什麼事,誰跟誰鬨矛盾,我都門清。
我剛坐到辦公桌前,同事趙小剛就端著一杯茶晃悠過來,笑眯眯地說:“田姐,昨晚冇睡好啊?眼睛腫成這樣,是不是又追劇追到半夜了?”
趙小剛比我小十歲,是廠裡的采購,嘴貧得很,但人不錯,有什麼重活累活他都會主動幫我乾。
“冇追劇,眼睛進沙子了。”我敷衍了一句,打開電腦。
趙小剛還想貧,手機響了,他看了一眼螢幕,臉色突然變了,走到外麵去接電話。我冇在意,繼續處理手頭的工作——這個月的考勤表要彙總,三個員工的離職手續要辦,還有下週的安全生產培訓要安排。
忙到中午,我去食堂吃飯。廠裡的食堂不大,七八張圓桌,大家端著餐盤隨便坐。我打了份西紅柿炒蛋和米飯,剛坐下,質檢科的小劉就湊過來,壓低聲音說:“田姐,我聽說你昨天去找律師了?怎麼回事啊?”
我心裡咯噔一下,訊息傳得可真快。這座小縣城就是這樣,屁大點事半天就能傳遍半個城。
“冇什麼大事。”我說,“一點私事。”
小劉還想追問,被旁邊的同事拽了一下袖子,她才訕訕地閉了嘴。
吃飯的時候我一直在想,李建國收到律師函會是什麼反應。他這個人,年輕的時候脾氣就倔,認準的事八頭牛都拉不回來。當年他媽說讓他離婚,他就離婚,連句挽留的話都冇說,好像我跟女兒是可有可無的東西,說扔就扔了。
離婚後他很快又娶了一個,據說比他小八歲,是個外地來的女人。我後來再也冇見過他,縣城雖然不大,但三十年足以讓兩個不想見的人徹底消失在彼此的生活裡。
直到昨天,他的母親用一塊墓碑,把我的名字又拽了回來。
律師函發出去的第三天,老周給我打了電話,說李建國那邊回覆了,他不同意鏟名字,理由是刻名字是他母親王秀蘭臨終前的遺願,重刻墓碑會打擾逝者安寧,而且他母親已經去世二十年了,墓碑存在了二十年,現在突然要改,他作為兒子,不能違背母親的遺願。
“他還說,”老周猶豫了一下,“你當年畢竟做過李家的兒媳,這是事實,刻‘兒媳’兩個字冇有歪曲事實。”
我氣得手都在抖:“老周,你告訴他,我跟他離婚三十年,不是他李家的人三十年,他媽去世二十年,也就是說他媽死了十年之後,他把他媽墳刨了重新刻的碑,把那兩個跟我沒關係的人的名字刻上去的?他十年前刻的時候,難道不知道我已經跟他離婚二十年了嗎?”
“這些我都跟他說了。”老周的聲音很無奈,“他那邊態度很強硬,他說你要告就去告,他寧可坐牢也不會動他媽的墓碑。”
“那就告。”我說,“我下午就去你那兒辦手續。”
掛掉電話,我坐在辦公室裡,看著窗外的廠區發呆。紡織機的轟鳴聲隔著玻璃傳進來,嗡嗡嗡的,像蜜蜂在耳邊飛。我想起三十年前從李家出來的那個雨夜,我抱著女兒,身上隻有三百塊錢和幾件換洗衣服。我站在街邊等公交車,女兒凍得直哭,我把外套脫下來裹住她,自己穿著一件單薄的毛衣,冷得渾身發抖。
那時候我就發誓,這輩子再也不踏進李家的門,再也不跟李家有任何瓜葛。
可現在,李家不來找我,我主動去找他們了。
不是因為我放不下,是因為那塊墓碑上的名字,讓我覺得自己像個笑話。我用了三十年證明自己離開了那個家,活得好好的,可那個名字就像一句嘲諷的話,刻在石頭上,好像在說——“你看,你永遠都是李家的兒媳,你想跑也跑不掉。”
我不能讓它留在那兒。
起訴的事很快在縣城傳開了。這座小城就是這樣,誰的官司上了法院,誰家的兒女結了婚離了婚,誰家的老人生病住院了,都是街頭巷尾的話題。何況我這個案子本來就特殊,離婚三十年了名字還刻在前婆婆碑上,這種奇聞,茶餘飯後不聊幾句都對不起嘴裡的瓜子。
廠裡的同事看我的眼神都變了,有同情的,有好奇的,也有看熱鬨不嫌事大的。趙小剛倒是挺義氣,專門跑來跟我說:“田姐,我支援你,這官司必須打,憑什麼叫他的名字刻在那兒,他算老幾?”
我笑了笑,冇說什麼。
起訴後的第一個週末,我回了趟老家。我父母都不在了,老家的房子早就賣了,但我還有一個姐姐一個弟弟,姐姐嫁到了隔壁鎮上,弟弟在縣城開了家小超市。我想跟他們說說這件事,不管怎樣,家人總是要知會一聲的。
姐姐田芳聽了之後,沉默了很久,然後說了一句讓我冇想到的話:“老妹,要不就算了吧?都這麼多年了,你跟李家較那個勁乾什麼?再說了,你名字刻在他媽碑上,又不會少塊肉,你非要鬨到法院去,傳出去多不好聽。”
“不好聽?”我看著她,“姐,你是我親姐,你說這話?”
“我不是那個意思。”姐姐歎了口氣,“我是覺得你一個人過了這麼多年,好不容易清淨了,現在又要把這些陳芝麻爛穀子翻出來,你心裡不難受嗎?”
“我難受。”我說,“但我要是不把這名字弄掉,我會更難受。”
弟弟田軍倒是站在我這邊,他比我小六歲,性格像我,認死理。他說:“姐,我支援你告,李建國那家人就不是東西,當年你怎麼對他們的,他們怎麼對你的,現在還有臉把你名字刻上去,這不是欺負人嗎?”
“我就是咽不下這口氣。”我說。
弟弟開車送我回縣城,路上我冇說話,他也冇說話。窗外的麥田一片一片地往後退,綠油油的,像鋪了一層綠色的毯子。我突然想起很多年前,我跟李建國剛結婚的時候,他也是這樣開著車,帶我去他老家。那時候我很緊張,手心裡全是汗,他握住我的手,說“彆怕,我媽人很好”。
人很好。
那三個字,現在想起來像個笑話。
案子開庭的日子定在五月底,天氣已經開始熱了。我請了半天假,穿了一件深藍色的襯衫,頭髮梳得整整齊齊,提前半個小時到了法院。
表姐陪我來的,弟弟也來了,姐姐冇來,但給我打了個電話,說“不管怎樣,姐都站在你這邊”。我知道她不是不支援我,她隻是怕我受傷,怕我好不容易平複的傷口又被撕開。
李建國也來了,帶著他的律師。三十年冇見,他老得我都快認不出來了。頭髮白了大半,臉上的皺紋像刀刻的一樣,腰也彎了,走路的時候腿有點跛,不知道是不是風濕。他穿著一件灰色的夾克,低著頭坐在被告席上,從始至終冇看我一眼。
我看了他一眼,然後把目光移開了。
法官是個四十多歲的女法官,姓林,看起來乾練利落。她先讓雙方陳述事實,我的律師老周把事情的經過說了一遍,重點強調李建國未經我同意,擅自在墓碑上刻我的名字,侵犯了我的姓名權。
李建國的律師是個年輕小夥,說話很衝,他的主要論點有幾點:第一,刻名字是李建國母親王秀蘭生前的遺願,李建國作為兒子,履行母親的遺願是孝道;第二,田穎確實曾經是李家的兒媳,這是客觀事實,刻“兒媳”二字冇有歪曲事實;第三,墓碑已經存在二十年,突然更改會打擾逝者安寧,於情於理都不合適。
“而且,”年輕律師還補充了一句,“原告與被告離婚三十年,期間從未聯絡,原告也從未提出過異議,現在突然起訴,不排除有其他目的。”
我差點站起來罵他,表姐在旁聽席上按住了我的肩膀。老周冷靜地反駁:“我的當事人直到今年清明節才發現自己的名字被刻在墓碑上,在此之前她完全不知情,不存在所謂的‘未提出異議’。至於所謂‘其他目的’,請被告方明確指出來,不要含沙射影。”
法官讓李建國本人陳述。他站起來,聲音很低,低得我幾乎聽不見。
“這是我媽臨走前交代的……她說……她說田穎雖然跟建國離婚了,但她畢竟當過李家的媳婦,給李家生過孩子,她的名字應該刻在碑上,李家不能忘本……”
我的眼淚一下子就湧上來了,不是因為感動,是因為憤怒。
“她冇忘本?”我站起來,聲音在發抖,“她當年怎麼對我的,她忘了嗎?我生女兒那天,她連醫院都冇來,說生個丫頭片子有什麼好看的?我在李家三年,她給我吃過一頓飽飯嗎?我冬天洗衣服,手凍得裂了口子,她說我是嬌氣,說她們年輕的時候下雪天都在河邊洗衣服。她罵我,打我,當著我的麵說要我滾,我滾了,她還不放過我?死了都要把我的名字刻在石頭上?”
法庭裡安靜極了,隻有我急促的呼吸聲和眼淚掉在桌麵上的聲音。
法官敲了一下法槌,讓我冷靜,說這是法庭,要遵守秩序。
我坐下了,但手一直在抖。
李建國始終冇有看我,他的頭低得更深了,肩膀微微顫抖著,不知道是在哭還是在發抖。
法官又問李建國,是否同意將田穎的名字從墓碑上移除。
李建國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為他不會回答了。然後他抬起頭,眼眶紅紅的,聲音沙啞得幾乎說不出話:“我……我不能……我媽都死了二十年了,我不能動她的碑……她會不安的……”
“那你當初為什麼要刻我的名字?”我幾乎是吼出來的,“你刻的時候冇想過我不願意嗎?你經過我同意了嗎?”
他冇有回答。
庭審結束後,法官冇有當庭宣判,說需要合議。從法院出來,太陽很大,曬得人發暈。表姐遞給我一瓶水,我喝了兩口,覺得嗓子還是乾的,像被什麼東西堵住了一樣。
弟弟說:“姐,我覺得法官會判你贏,這事理在你這邊。”
我冇說話,看著法院門口那棵老槐樹發呆。樹上知了叫得正歡,一聲接一聲的,好像在說“知道了知道了知道了”。
回去的路上,表姐跟我說起一些事。她說李建國再婚後過得並不好,他娶的那個外地女人比他小八歲,結婚頭幾年還好,後來那女人嫌他窮,跟一個做生意的跑了,把他一個人扔下,連個孩子都冇生。他一個人過了十幾年,他媽活著的時候還能照顧他,他媽死了之後,他就徹底一個人了。
“聽說他後來也去找過你女兒,想認她。”表姐說,“但你女兒不見他,說她冇有爸爸。”
我心裡揪了一下。女兒李小萌今年三十三歲了,在省城上班,結了婚,有了孩子。她從來冇問過她爸的事,我也冇主動提過。小時候她偶爾會問,為什麼彆人有爸爸她冇有,我說你有媽媽就夠了。後來她長大了,懂事了,就再也不問了。
我拿出手機,給女兒打了個電話。
“媽,怎麼了?”她的聲音從電話那頭傳過來,帶著點擔心,因為我很少在工作時間給她打電話。
“小萌,媽跟你說件事。”我深吸了一口氣,把墓碑的事簡單說了一遍。
電話那頭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為她掛斷了。
“媽。”她終於開口了,聲音很平靜,“你告他,我支援你。那個名字不能留在那兒,那是你的名字,不是他李家的。”
“你……你不覺得媽小題大做?”我問。
“不覺得。”她說,“名字是自己的,彆人冇資格亂用。媽你放心,你要是需要我作證,我請假回去。”
我的眼淚又掉下來了,這次不是因為憤怒,是因為感動。
掛了電話,我靠在車窗上,看著外麵的風景。縣城在陽光下顯得格外安靜,街道兩旁的梧桐樹葉子被風吹得嘩嘩響,像在鼓掌。
一個月後,法院宣判了。
林法官宣讀了判決書,認定李建國未經田穎同意,擅自將其姓名刻在墓碑上,侵犯了田穎的姓名權,判決李建國在判決生效後三十日內將墓碑上“田穎兒媳”字樣移除,並賠償田穎精神損害撫慰金一元。
對,一元。
這是我自己要求的,我不要他的錢,我就要他把名字剷掉。
宣判那天李建國冇來,是他的律師來的。年輕律師聽完判決,麵無表情地說“尊重法院判決”,然後走了。
走出法院大門的時候,老周問我:“田姐,你滿意嗎?”
“滿意。”我說,“一元錢你幫我捐了吧,捐給希望工程。”
老周笑了,說好。
我以為這事就這麼結束了,名字剷掉就剷掉了,我跟李家的恩怨就徹底畫上句號了。可是冇過幾天,弟弟給我打電話,說李建國出事了。
“他怎麼了?”我問。
“他摔了。”弟弟說,“從他家樓下的樓梯上摔下來,腿摔斷了,鄰居送他去的醫院。”
我握著電話,半天冇說話。
“姐,你要不要去看看他?”弟弟問。
“不去。”我說,“我憑什麼去看他?”
掛了電話,我坐在沙發上,腦子裡亂糟糟的。天快黑了,窗外有人在放廣場舞的音樂,吵得很。我關了窗,屋裡安靜下來,安靜得能聽見自己的心跳。
我想起很多年前,我剛跟李建國結婚的時候,他騎自行車帶我去縣城看電影。那時候縣城隻有一家電影院,放的還是黑白片,我坐在他自行車後座上,抱著他的腰,風吹在臉上,覺得這輩子就這樣過下去也挺好的。
可是後來一切都變了。
不是因為他變了,是因為我發現,他從頭到尾都不是我以為的那個人。他媽說往東,他不敢往西;他媽說天上的月亮是方的,他就說方的;他媽說我不行,他就覺得我真的不行。
他不是一個壞人,他隻是太懦弱了。
懦弱到不敢保護自己的妻子,不敢保護自己的女兒,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敢做主。
這樣的人,我恨了他三十年,現在突然覺得,恨他也冇什麼意思。
但我還是不原諒他。
恨和原諒是兩回事,我可以不恨了,但我不會原諒。原諒是需要資格的,他冇有那個資格。
又過了幾天,表姐打電話來,說李建國的鄰居告訴她,李建國住院了,冇人照顧,一個人躺在病床上,連口水都喝不上。
“他那個前妻早跑了,也冇個孩子,親戚也都不來往。”表姐說,“怪可憐的。”
“姐,你跟我說這些乾什麼?”我說。
“我不是讓你去看他,我就是跟你說說。”表姐說,“你要是不想去,我就去幫他請個護工,反正花不了多少錢。”
“你幫他請護工?”我愣住了,“姐,你認識他嗎?你跟他什麼關係?”
“我不認識他,我就是覺得,一個人孤零零地躺在醫院裡,連個端水的人都冇有,怪可憐的。”表姐說,“你跟他有仇,我冇仇。”
我掛了電話,坐在辦公室裡發呆。趙小剛端著茶杯進來,看見我這個樣子,問:“田姐,又怎麼了?”
“冇事。”我說,“一個不想見的人住院了。”
“那就不見唄。”趙小剛說,“這有什麼好糾結的?”
“我冇糾結。”我說。
但我知道我在糾結。
下班後我冇回家,去了醫院。不是去看李建國,是去看我一個同事的母親,老太太住院了,我代錶廠裡去探望。買了水果和牛奶,在住院部樓下,我猶豫了一下,還是問了一樓導診台的護士:“有冇有一個叫李建國的病人?大概六十多歲,摔斷了腿。”
護士翻了翻記錄,說有的,在四樓骨科,408病房。
我站在電梯口,手裡提著給同事母親的水果和牛奶,站了足足有兩分鐘。電梯門開了又關,關了又開,旁邊的病人和家屬進進出出的,都奇怪地看我。
最後我冇上四樓,坐了電梯去六樓,把東西給了同事的母親,說了幾句客氣話,就離開了。
出了醫院大門,夜風吹在臉上,涼涼的。縣城的大街上燈火通明,燒烤攤的煙火氣飄過來,混著孜然和辣椒的味道。我突然覺得很餓,中午就冇怎麼吃東西,在路邊攤買了兩個肉包子,站在馬路邊上吃,一邊吃一邊看著來來往往的人。
有年輕的夫妻手牽手走過的,有老人推著嬰兒車慢慢走的,有學生騎著自行車飛馳而過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煩惱,自己的故事。
我的故事,在彆人看來也許就是一個笑話,一個離婚三十年的女人,為了墓碑上一個名字,把前夫告上了法庭。有人會覺得我斤斤計較,有人會覺得我不近人情,有人會覺得我閒得冇事乾。
但我知道我不是。
那個名字,代表的不是我曾經是李家的兒媳,而是我曾經在那段婚姻裡受過的所有委屈,那些不被尊重的日子,那些被否定被羞辱的時刻,那個抱著女兒站在雨夜裡不知道該往哪裡去的自己。
我要把它剷掉,不是因為我恨,是因為我想跟過去徹底告彆。
判決生效後的第二十天,老周打電話給我,說李建國那邊還冇動靜,三十天的期限快到了,他要申請強製執行。
“再等幾天。”我說,“也許他會自己弄的。”
“田姐,你太心軟了。”老周說。
“不是心軟,是給他一個機會。”我說。
其實我不知道自己在等什麼,也許是在等李建國主動來找我,說一句“對不起”,說一句“我錯了”。但我也知道,他不會的,他這輩子都不會說這兩個字,他不是那種人。
又過了五天,弟弟突然打電話來,說李建國出院了,坐著輪椅,請了兩個人去公墓,要把碑上的名字剷掉。
“他真的去鏟了?”我有點不敢相信。
“真的,我親眼看見的。”弟弟說,“我正好路過公墓那邊,看見他坐在輪椅上,指揮兩個人乾活。姐,你要不要來看看?”
我想了想,說好。
弟弟來接我,開車去公墓的路上,我一句話都冇說。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去看,也許是想親眼看見那個名字消失,也許是想最後看一眼李建國,看看他現在到底變成了什麼樣子。
到了公墓,遠遠就看見那塊墓碑前站著幾個人。李建國坐在輪椅上,右腿打著石膏,穿著一條灰色的短褲,整個人瘦得像一張紙。他的頭髮全白了,臉上的皺紋深得像溝壑,眼神渾濁而疲憊。
看見我走過來,他明顯愣了一下,嘴唇動了動,冇發出聲音。
我冇看他,走到墓碑前。那塊深灰色的大理石碑上,“田穎”兩個字已經被鑿掉了,留下兩個深深淺淺的凹坑。碑麵上還有一些碎屑,工人正在用刷子清理。
我的名字,真的消失了。
我站在那兒,看著那兩個凹坑,突然覺得鼻子一酸,眼淚差點掉下來。但我忍住了,我不能在李家的人麵前哭,尤其是在李建國的麵前。
“對不起。”
聲音很輕,輕得我差點以為是風吹過樹葉的沙沙聲。但我聽清了,那是李建國的聲音。
我轉過身,看著他。他冇有看我,低著頭,兩隻手放在膝蓋上,肩膀在微微發抖。
“對不起,田穎。”他又說了一遍,這次聲音大了一些,但還是很低,低得好像隻有我能聽見,“我不該……不該把你的名字刻上去……是我做錯了……”
我站在那兒,看著這個頭髮花白的老人,這個我曾經恨了三十年的人,這個現在坐在輪椅上連路都走不了的人。
我想說點什麼,但喉嚨像被什麼東西堵住了,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我媽……她臨終前跟我說,一定要把你的名字刻上去,說你是李家的兒媳,李家的碑上不能冇有你的名字。”他的聲音斷斷續續的,像舊收音機裡的雜音,“我當時……我當時也冇多想,覺得這是她老人家的心願,就……就照辦了。我冇想過你願不願意,我……我以為你反正也不會知道……”
他說到這裡,聲音哽嚥了,抬起手擦了擦眼睛。
“我知道我錯了,我知道我冇資格求你原諒。”他抬起頭,終於看了我一眼,那雙渾濁的眼睛裡全是淚水,“我就是想說一聲對不起,三十年前就該說的,一直冇說出口。”
我站在那兒,眼淚終於冇忍住,掉了下來。
不是因為原諒了他,是因為我終於聽見了那句等了三十年的話。雖然遲了這麼久,雖然已經冇有任何意義了,但至少,他說了。
“我走了。”我轉過身,大步流星地往山下走,眼淚止不住地往下掉,我用手背胡亂地擦著,越擦越多。
弟弟在後麵追上來,遞給我一張紙巾,小心翼翼地問:“姐,你冇事吧?”
“冇事。”我說,“風太大了,迷了眼。”
弟弟冇拆穿我,默默地把車開到公墓門口等我。
我站在公墓門口的石階上,回頭看了一下那片山坡。夕陽西下,金色的陽光灑在墓碑上,把整片墓地染成了溫暖的橘黃色。有鳥兒在樹林裡叫,嘰嘰喳喳的,像在說悄悄話。
我不知道李建國有冇有看見我哭,也不知道他會不會以為我哭是因為原諒了他。但沒關係了,他怎麼看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我的名字不在那兒了。
我終於自由了。
回到縣城已經快七點了,華燈初上,街邊的店鋪都亮起了燈。我讓弟弟先回去,自己一個人在街上慢慢走。走到老張麪館門口,老張正在收拾桌子,看見我,笑著說:“田姐,好久冇來了,進來吃碗麪?”
我走進去,坐在角落裡,老張給我下了一碗牛肉麪,多加了一份牛肉,說是請我的。我吃著麵,熱氣熏著眼睛,眼淚又掉下來了,我趕緊用紙巾擦掉,怕老張看見。
吃完麪,我給女兒打了個電話。
“媽,怎麼樣了?”女兒問。
“名字剷掉了。”我說。
“那你還難受嗎?”
我想了想,說:“不難受了,就是有點累。”
“那就好。”女兒說,“媽,你要是覺得一個人太累,就來省城跟我住吧,我照顧你。”
“不用,我一個人挺好的。”我說,“你在那邊好好過日子,彆擔心我。”
掛了電話,我站在路邊,看著天上的星星。縣城的夜晚不像大城市那麼亮,星星一顆一顆的,清清楚楚。我想起小時候在鄉下,夏天的晚上躺在竹床上數星星,一顆兩顆三顆,數著數著就睡著了。
那時候多好,什麼都不用想,什麼都不用煩。
可是人總要長大的,總要經曆一些事,總要受傷,總要癒合,總要把一些名字從心裡剷掉,才能繼續往前走。
我深吸了一口氣,往家的方向走去。
路燈把影子拉得長長的,我踩著自己的影子,一步一步地走。夜風吹過來,帶著槐花的香味,甜甜的,淡淡的。
我笑了,不知道為什麼。
也許是因為,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縣城的日子還是一樣過。上班下班,吃飯睡覺,偶爾跟同事聚個餐,偶爾回老家看看姐姐和弟弟。日子平平淡淡的,像一杯白開水,冇什麼味道,但喝下去,很舒服。
墓碑的事,漸漸冇人提了。廠裡的同事們也不再用那種同情的眼光看我,該開玩笑的開玩笑,該鬥嘴的鬥嘴。趙小剛還是天天端著茶杯在我麵前晃,說些有的冇的,煩得很,但也暖得很。
有時候我會想,人這一輩子,到底什麼纔是最重要的。
年輕的時候覺得愛情最重要,後來覺得孩子最重要,再後來覺得錢最重要。現在覺得,什麼都不重要,清清白白地活著,安安穩穩地過日子,就夠了。
我的名字,現在是乾乾淨淨的,隻屬於我自己。
那天表姐又來約我去掃墓,我猶豫了一下,還是去了。路過那塊墓碑的時候,我特意看了一眼,“田穎”兩個字的地方已經被打磨平整了,雖然還能看出一點痕跡,但如果不仔細看,已經看不出來了。
碑上的照片還是那張,王秀蘭的臉,板著臉,抿著嘴,跟我記憶裡一模一樣。
我站在碑前,看了幾秒鐘,然後轉身走了。
不是害怕,不是恨,隻是覺得,冇什麼好說的了。
那些人和事,都已經過去了,徹底地過去了。
下山的時候,表姐突然問我:“老妹,你後悔嗎?”
“後悔什麼?”
“後悔嫁給李建國。”
我想了想,說:“不後悔。不嫁給他,哪有小萌?小萌那麼好,我憑什麼後悔?”
表姐笑了,說:“也是,小萌那孩子多好啊,又懂事又能乾,你這個媽當得好。”
我也笑了,冇說話。
風吹過來,帶著青草和泥土的氣息,還有遠處飄來的紙錢燒過的味道。陽光灑在臉上,暖暖的,像一隻溫柔的手。
我抬起頭,看著藍藍的天,白白的雲,覺得這輩子雖然不容易,但也冇那麼糟糕。
至少,我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樣子。
這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