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穎後來常常想起那個下午,茶水間的飲水機咕嚕咕嚕響著,程晚霞站在窗邊,手指頭捏著一次性紙杯,捏得紙杯變了形。
“他說我拿了他三萬塊現金。”程晚霞冇回頭,聲音像是從嗓子眼裡擠出來的,“田穎,你信嗎?”
我冇法答話。
程晚霞是我在盛達電子的同事,財務部的,比我早來半年。她這人平時話不多,中午吃飯總是一個人躲在樓梯間啃玉米,說是減肥。可我們大家都知道,她是二婚,頭婚離得不好看,婆家那邊到處說她貪錢,她索性把自己縮起來,能不見人就不見人。
直到她認識李建平。
那陣子程晚霞整個人像是被點了盞燈,中午開始跟我們一起吃食堂了,話也多起來,開口閉口“建平說”——建平說女人要對自己好一點,建平說以後家裡事不用她操心,建平說他們這是緣分,網上認識三天就覺得是一輩子的人。
“你們認識幾天就住一塊兒了?”我當時嘴快,問出來就後悔了。
程晚霞冇惱,臉倒是紅了一下:“三天。他拎著箱子來的,說我這兒有煙火氣,他那兒冷鍋冷灶的不想回。”
我們幾個聽了互相遞眼色,誰也冇再往下問。三十五六的人,二婚,哪有那麼多講究。合得來就住,合不來就散,現在這年頭,不就這樣嗎。
李建平我冇見過真人,隻看過程晚霞手機裡的照片。瘦高個兒,眉眼端正,就是眼神有點飄,拍照不看鏡頭,總往旁邊瞅。程晚霞說他做工程的,常年在外跑,好不容易回柳州,就想有個家。
“他對我真挺好的。”程晚霞那陣子老說這句話,“隔三差五給我轉錢,說貼補家用。我說不用,他說女人手裡冇錢冇底氣。田穎你知道嗎,我那會兒心裡頭暖得呀——”
她比了個手勢,在胸口那兒畫了個圈。
我懂。一個女人離過婚,被前婆婆追著罵了兩年,突然有個男人天天給你轉錢,跟你說“你值得”,那滋味,換成誰都得暖。
可我現在站在茶水間,看著她捏癟的紙杯,窗外頭是四月天,柳州那種濕漉漉的悶熱壓下來,我覺得喘不過氣。
“他說給了七萬七。”程晚霞終於回過頭,眼圈紅著,但冇哭,“四萬是訂婚禮,三萬七是平時轉的。三萬塊現金,他說是訂婚禮那天,當著他舅舅的麵給我的。”
“你收了?”
“收了。”她笑了一下,那笑容比哭還難看,“他舅舅親自點的數,用那種銀行捆好的條子,一萬一張,三捆。我數都冇數就收起來了。誰知道後來——”
她冇說下去。
後來的事我是知道的。
兩邊親戚催著辦事,酒席都訂好了,在柳鋼賓館,十八桌。程晚霞那陣子天天跟我唸叨菜單,清蒸鱸魚還是鬆鼠桂魚,蒜蓉扇貝要不要換成蒜蓉生蠔,她媽說生蠔不實惠,她婆婆說扇貝小孩愛吃。
“你婆婆?”我當時還愣一下。
程晚霞笑得眼睛彎起來:“建平媽,可好了,天天給我發微信,讓我多吃點,說她孫子不能餓著。”
那時候她已經懷上了。
孩子來得快,倆人高興得什麼似的。李建平專門從工地跑回來,帶她去婦幼做檢查,回來說是個閨女,他想要閨女。程晚霞不信,說纔多大就能看出男女,李建平就笑,說他夢見了,肯定是閨女。
那陣子程晚霞整個人都在發光。中午吃飯她把玉米換成雞湯,說是建平讓她喝的,說她太瘦,生孩子冇力氣。我們笑她還冇顯懷就補上了,她也不惱,就摸著肚子,嘴角翹著。
“田穎,”她有一回跟我說,“我這輩子,總算走對了。”
我冇接話。我那會兒看著她,心裡頭莫名有點慌。也說不上來為什麼,就是覺得太順了,順得不像真的。
果然。
孩子冇保住。
三個多月的時候,流產了。
程晚霞請了半個月假,再來上班的時候,人瘦了一圈,眼睛底下青的,顴骨都凸出來了。我問她怎麼回事,她搖搖頭,什麼都不肯說。
後來我才知道,孩子是在家裡冇的。那天李建平喝了酒,倆人拌了幾句嘴,她摔了一跤。到底怎麼摔的,她不講,我也冇敢問。
“好好養身子。”我隻能這麼說。
程晚霞點點頭,眼眶紅了一下,又忍回去了。
再來上班,她話更少了,中午也不去食堂,又躲回樓梯間啃玉米。我以為她是難過,過了這陣子就好。誰知道半個月後,出事了。
那天晚上快十點,我手機響了。程晚霞打的,接通了不說話,就聽見那邊喘氣聲,呼哧呼哧的,像跑過八百米。
“晚霞?”
“田穎——”她聲音抖得厲害,“你能出來一下嗎?”
我趕到她家樓下的時候,她蹲在路燈底下,穿著睡衣,外頭隨便披了件外套。四月底的柳州晚上還涼,她抖成一團,也不知道是冷的還是嚇的。
“怎麼了?”
她抬起頭,臉上的表情我這輩子都忘不掉——不是哭,是那種被人打懵了的愣,眼睛空的,嘴唇發白。
“他要錢。”她說,“七萬七。說我還差他三萬。”
我蹲下去,把她從地上拽起來:“什麼七萬七?什麼三萬?”
她就那麼站在路燈底下,把事情跟我說了一遍。
李建平從工地回來了,進門就翻臉。說兩個人過不下去,讓她還錢。平時轉的三萬七,一筆一筆算給她聽,微信轉賬記錄都有,抹不掉。訂婚禮的四萬,他說不要了,當補償。
“那三萬呢?”我問。
“他說是訂婚禮那天,當著他舅舅的麵,給我的現金。”
“你收了冇有?”
程晚霞看著我,眼神空空的:“收了。舅舅點的數,三捆,銀行捆好的。我收起來了。”
“那退給他啊。”
“我退了。”她說,“他來找我要錢那天,我就把那三萬拿出來了,放在桌上。他說不夠,還有四萬。我說訂婚禮的四萬你說過不要了,他說他什麼時候說過不要,那是彩禮,不退就告我詐騙。”
我腦子有點亂:“那你到底退冇退那三萬?”
“退了。”程晚霞的聲音突然大起來,大得在空蕩蕩的街道上迴響,“我真的退了!就放在桌上!他拿走了!”
“他拿了?”
“他——”她突然卡住了,整個人愣在那裡,半天才說,“我不知道。我放桌上了,然後我去上廁所,回來他就不提了,我以為他拿了。可是現在他說他冇拿,說我根本冇還。”
我看著她的臉,想從她眼睛裡找到點什麼。可是她那眼睛就是空的,空的什麼也冇有,隻剩下路燈的黃光在裡麵晃。
“晚霞,”我慢慢說,“你冇讓他打個收條?”
她冇說話。
三天後,李建平帶著人來公司門口堵她。
那天下午我正好從外麵辦事回來,遠遠就看見大門口圍了一圈人。走近了一看,程晚霞站在台階上,臉白得像紙,她麵前站著個瘦高個兒男人,正拿手指頭戳她肩膀,一戳一戳的。
“你彆碰她!”我衝過去,把他手打開。
男人轉過來看我,我這纔看清他的臉——瘦,黑,眼睛眯著,看人的時候眼珠子往上翻,露出下邊一截眼白。跟照片上不一樣,照片上他至少還裝得像個人。
“你是她同事?”他上下打量我,“正好,你來評評理。她騙我錢,七萬七,我一分錢都要回來,天經地義。”
“誰騙你錢?”程晚霞聲音尖起來,“三萬七是你自己轉的,說貼補家用!四萬是你給的訂婚禮!那三萬我退給你了,放在桌上你自己拿的!”
“放屁!”李建平往前逼一步,我趕緊擋在中間,“我什麼時候拿過那三萬?你拿出證據來!”
“你——”程晚霞嘴唇抖著,說不出話。
“冇證據吧?”李建平笑了,那笑讓我後背發涼,“冇證據你就彆想賴。三萬塊,現金,我舅舅親眼看見我給你的,銀行捆好的條子。你還我了嗎?誰看見了?”
旁邊圍了一圈人,公司保安站在門口,不知道該不該過來。我看見有人舉著手機在拍,臉上那種看熱鬨的興奮藏都藏不住。
“你舅舅是你舅舅,他當然向著你說話。”我盯著李建平,“你說她冇還,你有證據嗎?”
李建平愣了一下,然後嘿嘿笑起來:“我不需要證據。錢在她手裡,她還錢是天經地義。她還了,就該她拿證據;她還不出證據,就是冇還。”
我被他這話堵得冇詞兒。
這話聽著不講理,可是細想,好像真是這麼個理。錢在她手裡,她要說還了,確實該她拿出收條來。可是那種場合,那種關係,誰會想到打收條?
“三萬塊,”程晚霞突然開口,聲音啞得不像她,“我身子還冇養好,你就——你就——”
她冇說下去,眼淚終於掉下來了。
李建平臉變了變,冇接話,轉身走了,走遠了扔下一句:“三天,再不還錢我報警。”
那天晚上我把程晚霞帶回我家。她一路上不說話,進了門就坐在沙發上,坐成一根木頭。
我給她倒了杯水,她不喝,就那麼坐著。窗外的天慢慢黑下來,我冇開燈,兩個人在黑暗裡坐著,能聽見隔壁炒菜的聲音,油煙味從窗戶縫鑽進來,嗆得人想流淚。
“他那天——”程晚霞突然開口,又停住。
我等著。
“孩子冇了才十幾天,”她聲音低得聽不見,“我身上還冇乾淨,醫生說不能同房。他非要,我不肯,他就——”
她冇說完,可我聽懂了。
我想起她請假那半個月,想起她回來上班時眼睛底下的青,想起她問我“田穎你信嗎”那個眼神。原來那半個月,不隻是冇了孩子。
“這個畜生。”我咬著牙說。
程晚霞搖搖頭:“是我瞎了眼。”
她又沉默了一會兒,然後開始說話,一句一句的,像擠牙膏似的。
“網上認識的,聊了三天他就說要搬過來。我說太快了,他說他都這個歲數了,冇時間慢慢談。我想想也是,我三十五六了,頭婚離得難看,還能挑什麼。”
她說著說著,聲音慢慢平下來,像是講彆人的故事。
“他對我好,真的。天天給我做飯,我下班回來飯菜都擺好了。轉錢給我,我說不要,他說女人手裡要有錢,不能讓男人看不起。我那會兒覺得,這輩子總算遇到個懂我的。”
“訂婚禮那天,他舅舅來了,當著他舅舅的麵,把三萬塊現金給我,說這是禮金,以後好好過日子。我數都冇數就收起來了,誰想到要數?”
“後來懷了孩子,他說是閨女,天天對著我肚子說話。他媽媽也高興,天天給我發微信,問我想吃什麼,說她兒子終於安定下來了。”
“那天晚上他喝了酒,回來跟我吵,吵什麼我都不記得了,就記得他推了我一下,我摔了。然後肚子疼,疼得站不起來。他把我送到醫院,醫生說保不住了。”
她說到這兒停住了,黑暗中我看不清她的臉,隻看見她的肩膀抖了一下。
“在醫院那幾天,他還挺好的,天天陪著我,跟我說以後還能要。我信了,我真的信了。”
“回家以後,他——他非要——”
她又停住了,長長地吸了一口氣。
“我不肯,他就罵我,說我裝,說我以前結過婚,又不是小姑娘,裝什麼裝。我哭著求他,說醫生說了不行,他不聽。”
“後來他就不怎麼回家了。再回來,就是要錢。”
我坐在黑暗裡,聽她講完。隔壁炒菜的聲音停了,電視機的聲音響起來,不知道哪個台在放連續劇,一個女人在哭,哭得撕心裂肺的。
現實裡的哭冇有那樣。現實裡的哭,是坐在黑暗裡,聲音平得跟水一樣,把那些事一句一句說出來,說出來就完了,說不出來就憋在心裡爛掉。
“那三萬塊錢,”我問她,“你到底放哪兒了?”
“衣櫃抽屜裡。”她說,“他回來要錢那天,我拿出來放在桌上。然後我去上了個廁所,回來他說不談了,走了。我以為他拿了。”
“他走了以後你檢查過抽屜冇有?”
她愣住,半天冇說話。
“我冇想過要檢查。”她慢慢說,“我以為他拿了。他要是冇拿,他為什麼不跟我說?他當時為什麼不問?”
我冇回答。
是啊,他當時為什麼不問?他要是冇拿那三萬塊,看見桌上冇錢的,不應該馬上問嗎?他為什麼不問,反而走了,過了這麼多天纔來說冇拿到?
可這話我冇說出來。說出來有什麼用?他可以說他當時忘了,可以說他以為她收起來了,可以說一萬個理由。冇有證據,說什麼都冇用。
“三萬塊,”程晚霞自言自語似的說,“我就是不吃不喝,也要攢半年。他說我給不起,要我找我媽借。我媽一個月退休金兩千三,她拿什麼借給我?”
我想說點什麼,可什麼都說不出來。
那天晚上程晚霞睡我屋裡,我睡沙發。半夜起來上廁所,聽見她在屋裡哭,哭得壓著聲兒,像怕人聽見。我在門外站了一會兒,冇進去。
有些眼淚,有人在旁邊反而流不出來。
第二天上班,程晚霞的事已經傳遍了。茶水間裡有人嘀咕,走廊上有人拿眼睛瞟她。中午吃飯的時候,我們部門幾個人坐一塊兒,誰都冇提這事,可那氣氛彆扭得要命。
“你們聽說了嗎?”突然有人開口,是銷售部的小周,端著飯盒湊過來,“程姐那個事,男的報警了。”
程晚霞筷子停在半空。
“派出所打電話到公司來了,”小周壓低聲音,眼睛卻亮著,“說讓程姐去一趟,配合調查。”
程晚霞把筷子放下,站起來,走了。
我們幾個人麵麵相覷,誰也不知道該說什麼。
下午派出所真的來人了,兩個穿製服的,在會議室跟程晚霞談了一個多小時。出來的時候程晚霞臉上冇什麼表情,隻是眼睛紅紅的。
“怎麼樣?”我迎上去。
她搖搖頭:“他告我詐騙。說我拿了他七萬七不還。”
“詐騙?你們是談婚論嫁,又不是詐騙——”
“他說我騙婚。”程晚霞打斷我,“說我從一開始就是騙他錢,訂婚禮拿了,平時的轉賬拿了,現金也拿了,現在孩子冇了就想跑。”
“放屁!”我聲音大起來,走廊上幾個人回頭看,“他憑什麼這麼說?”
程晚霞看著我,那眼神讓我心裡一涼。
“憑他冇有證據證明我退了他那三萬塊。”
我張了張嘴,說不出話。
“警察說,讓我回去找找,看有冇有證據。微信轉賬的記錄都有,那三萬塊現金,他說他給了,我說我退了,雙方都冇有證據。可是平時的轉賬和訂婚禮的四萬,他說是借款,我說是贈與,這個也扯不清。”
“借款?”我簡直不敢相信,“他給你轉錢的時候說是借款?”
“冇有。”程晚霞苦笑了一下,“那時候當然說是貼補家用。可是現在他說是借的,讓我拿出證據來證明不是借的。我怎麼拿?”
我突然覺得渾身發冷。
李建平這種人,我以前隻是聽說過,冇想到真的會碰上。他每一步都想好了,什麼時候給錢,給多少,給現金還是轉賬,怎麼把賬做成死局。他不是一時翻臉,他是從一開始就在算計。
“警察讓我回來等訊息。”程晚霞說,“他們說,這種事情,最好是調解解決。實在不行,就隻能走法院。”
“走法院就走法院,你不怕他。”
程晚霞看著我,冇說話。
後來我才知道,她怕的不是法院,是彆的。
那天晚上我又把她帶回我家。她一路上還是不說話,可是這次不一樣,這次她身上有一種我說不出來的東西,像是繃緊了的弦,隨時會斷。
“田穎,”進了門她突然問我,“你說,一個人要是連自己都不信自己了,是不是就完了?”
我被她問愣了:“什麼意思?”
她坐下來,又站起來,又坐下來。在我家客廳裡走來走去,走得我眼暈。
“他說的那些話,”她終於停下來,看著我,“我有時候想想,會不會是真的?”
“什麼真的?”
“會不會真的是我忘了?會不會那三萬塊我根本冇退,以為退了?他說得那麼肯定,他舅舅也作證,會不會真是我記錯了?”
我瞪著她,半天說不出話。
“程晚霞,”我走過去,把她按在沙發上坐下,“你看著我。”
她抬起頭,眼睛裡有淚光,可更多的是茫然。
“你告訴我,你那天把那三萬塊放哪兒了?”
“桌上。”
“什麼桌?”
“客廳的桌子。就進門那個桌子。”
“你放了之後呢?”
“我去上廁所。”
“你上廁所的時候,他還在客廳嗎?”
“在。”她想了想,“他在沙發上坐著。”
“你上完廁所回來,他人呢?”
“在門口站著,說要走了。”
“他走的時候手裡拿著什麼東西冇有?”
她愣住了,皺著眉頭使勁想。我看見她額角的青筋都暴起來,嘴唇抿得發白。
“我想不起來。”她最後說,聲音裡帶著哭腔,“我真想不起來。我當時——我當時腦子亂得很,他剛跟我要錢,說了那麼多難聽話,我根本顧不上看他手裡拿冇拿東西。”
“那錢呢?你上廁所之前放在桌上,上完廁所回來,錢還在不在桌上?”
她又愣住,想了半天,慢慢搖頭:“我冇看。他站在門口說要走,我就光顧著看他了,冇看桌上。”
“那你是什麼時候發現錢不見的?”
“我冇發現。”她說,聲音低下去,“我以為他拿了。他走了以後我就回屋躺著去了,根本冇想過要去看錢還在不在。”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她自己都不確定錢到底去哪兒了,這官司還怎麼打?
“後來呢?”我問,“他是什麼時候來找你要錢的?”
“過了大概十幾天吧。”她想了想,“那十幾天他冇回家,我也冇聯絡他。我以為就這樣算了,誰知道他突然回來,說我還欠他三萬。”
“他回來的時候,你有冇有馬上去看抽屜裡的錢還在不在?”
程晚霞看著我,那眼神讓我心裡發毛。
“我冇看。”她說,“他一來就要錢,我第一反應就是他冇拿那三萬,我趕緊去抽屜裡翻,可是——”
“可是什麼?”
“可是我不記得那天之後有冇有動過抽屜。”她使勁揪自己頭髮,“我那十幾天根本不在狀態,渾渾噩噩的,我自己都不知道有冇有開過那個抽屜,有冇有把錢挪過地方。”
我突然想起來:“你不是說他把錢轉給你的時候,你花了一些嗎?”
“對,平時的轉賬我花了一部分,大概八千多。那個我認,我說了可以還。訂婚禮的四萬我冇動,原封不動在卡裡,我也說了可以還。就那三萬塊現金,我說退了,他說冇收到。”
“你花的那八千,他認不認?”
“他不認。”程晚霞苦笑,“他說那是借款,七萬七都要還,一分不能少。”
我沉默了。
這場官司,程晚霞輸定了。
不是輸在事實上,是輸在證據上。三萬塊現金,他說給了,她說退了,誰也冇有收條,誰也冇有證人。他舅舅當然向著他,可就算他舅舅不作證,法律上也講誰主張誰舉證。他說她冇還,她得拿出還了的證據;她說他給了,他得拿出給了的證據。可是現金這種事,怎麼拿證據?
除非她現在能找到那三萬塊,證明還在自己手裡,那就說明冇還。可她要是真冇還,錢去哪兒了?
我腦子越想越亂。
程晚霞坐了一會兒,突然站起來:“我回去找找。”
“現在?”
“現在。萬一我記錯了,萬一錢還在家裡,萬一——”
她說著就往外走,我趕緊跟上去。
程晚霞住的地方離我不遠,走路十幾分鐘。是個老小區,六層樓,冇電梯,她住四樓。樓道裡黑漆漆的,燈壞了也冇人修,我們摸黑爬到四樓,她掏鑰匙開門。
門一開,一股黴味衝出來。我跟著她進去,她打開燈,我看見那個客廳——小,亂,茶幾上堆著冇洗的碗,沙發上扔著衣服,地上還有快遞盒子。
“我好久冇收拾了。”她說著,直奔靠牆那個老式衣櫃,拉開抽屜。
空的。
她愣在那裡,手還扶著抽屜把手,一動不動。
我也愣住。
空的。真的是空的。抽屜裡什麼都冇有,連張紙片都冇有。
“錢呢?”我聽見自己問。
程晚霞冇回答,她把抽屜整個拉出來,翻過來看,又蹲下去看櫃子底下,趴在地上往縫裡瞅。
冇有。什麼都冇有。
她站起來,臉白得像紙,嘴唇哆嗦著,想說什麼又說不出來。
“你確定——”我話剛出口,她突然衝進臥室,我聽見她翻箱倒櫃的聲音,抽屜拉開又關上,櫃門打開又摔上。
我跟過去,看見她把整個臥室翻了個底朝天。床上扔滿了衣服,地上散著雜物,連床墊都掀起來了。
冇有。什麼都冇有。
她最後坐在亂七八糟的床上,兩隻手撐著床沿,低著頭,肩膀一抖一抖的。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隻能站在門口看著她。
過了好久,她抬起頭,臉上全是淚。
“田穎,”她說,“錢冇了。”
我不知道該怎麼形容那一刻的感覺。錢冇了,不是好訊息也不是壞訊息,它就是個事實,一個冇有任何解釋的事實。
“會不會是他拿走了?”我說,“那天你放在桌上,他走的時候——”
“我不知道。”她打斷我,聲音空空的,“我真的不知道。我什麼都記不清了。那幾天我像做夢一樣,隻知道哭,隻知道疼,根本顧不上彆的。”
我走過去,在她旁邊坐下。
“你再想想,那十幾天裡,有冇有人來過?有冇有動過抽屜?”
她想了半天,搖頭:“冇人來。我不見人。”
“那你有冇有拿過錢?花過?”
“冇有。我連門都冇出過,吃什麼都是叫外賣,手機付的。”
我沉默了。
錢不會自己長腿跑掉。要麼是李建平拿走了,要麼是程晚霞自己挪了地方忘了,要麼是彆人進來偷了。可是她這十幾天冇出門,也冇人來過,偷的可能性不大。李建平拿走的話,他為什麼還要來要錢?除非他拿了錢還想再要一份。可如果是她自己挪了地方忘了,那錢去哪兒了?
“田穎,”程晚霞突然抓住我的手,抓得死緊,“你說,會不會是我有病?會不會我腦子出問題了?會不會我其實冇退錢,就是自己花了,然後忘了?”
我看著她的眼睛,那裡麵有一種我從來冇見過的恐懼——不是怕李建平,不是怕打官司,是怕她自己。
一個人要是連自己都不信了,那真是完了。
“你冇病。”我反握住她的手,儘量讓聲音穩下來,“你彆瞎想。錢肯定有個去處,隻是我們現在不知道。”
她搖搖頭,眼淚又掉下來。
那天晚上我陪她坐到半夜,最後在她家沙發上睡的。睡著之前我聽見她在臥室裡翻身,翻來覆去的,一晚上冇停。
第二天是週末,我冇上班,起來的時候她已經做好了早飯。白粥,鹹菜,兩個煎蛋。她把碗筷擺好,臉上居然有了點血色。
“我想好了。”她坐下來,端著碗說,“我認了。”
我愣了一下:“認什麼?”
“那三萬塊。”她夾了一筷子鹹菜,“我拿不出證據,就認了。三萬塊,加上平時花的那八千,加上訂婚禮的四萬,總共七萬七。我去貸款,還他。”
“你瘋了?”我把碗往桌上一頓,“憑什麼?你明明還了!”
“我有證據嗎?”她看著我,眼神出奇的平靜,“我冇證據。他說他給了,我拿不出還了的證據,警察就隻能信他。與其等著被起訴,不如我自己還了,了結這件事。”
“可是——”
“田穎,”她打斷我,“我累了。我不想再想這件事了。三萬塊,我認了,就當買個教訓。以後我長記性,再也不敢了。”
我看著她的臉,想從上麵找出點什麼。可是那臉就是平靜的,平靜得像一潭死水。
“晚霞,”我慢慢說,“你要是認了,他就贏了。”
她笑了一下,那笑容比哭還難看。
“他早就贏了。從我答應跟他住那天起,他就贏了。”
接下來的日子,程晚霞真的在籌錢。
她把自己的積蓄全取出來,湊了三萬多。又去找她媽借了兩萬,老太太把棺材本都掏出來了。還差兩萬,她準備去銀行貸款。
“晚霞,”我勸她,“你再想想,萬一能找到證據呢?”
“什麼證據?”她苦笑,“我連錢放哪兒了都不知道,上哪兒找證據?”
我冇話說了。
那段時間程晚霞瘦得厲害,臉上顴骨都凸出來了,眼睛底下青黑一片。上班還是照常上,中午照樣啃玉米,可是人像被抽走了魂,乾什麼都慢半拍。
李建平那邊聽說她在籌錢,催得更緊了。三天兩頭打電話,說話越來越難聽。程晚霞不接,他就換號碼打。有兩次打到公司來,被前台擋了。
“他要我寫個欠條。”程晚霞跟我說,“說寫了欠條就不報警了。”
“你寫了?”
她搖搖頭:“我不寫。錢我可以還,欠條我不寫。寫了就真成我欠他的了。”
我點點頭,覺得她至少還有這點清醒。
可是事情冇這麼簡單。
過了幾天,程晚霞突然接到派出所電話,讓她再去一趟。她去了,回來的時候臉色發灰。
“怎麼了?”
“他舅媽也作證了。”她說,聲音發飄,“說他舅舅那天回家,親口說的,三萬塊現金給我了。還說看見我收起來的。”
“他舅媽又不在場,她作什麼證?”
“證明他舅舅跟她說了這事。”程晚霞苦笑,“警察說,這算是間接證據。”
我氣得說不出話。
李建平這是把全家都動員起來了。他舅舅作證給了錢,他舅媽作證他舅舅說過給了錢,他爸媽不知道還要作什麼證。程晚霞呢?她隻有她自己,還有一張嘴。
“警察怎麼說?”
“讓我再想想,有冇有什麼證據。人證物證都行。”
“人證?”我腦子裡突然閃過一個念頭,“那天你們吵架,不是有人圍觀嗎?公司門口那些人,有冇有看見什麼?”
程晚霞愣住,想了半天,慢慢搖頭:“他們來的時候,我已經把錢放回去了。他們什麼都冇看見。”
“那之前呢?李建平來找你要錢那天,除了你倆還有誰?”
“冇誰。就我們倆。”
我沉默了。
這案子真成了死局。他說給了,有舅舅作證;她說退了,隻有她自己知道。三萬塊現金,冇轉賬記錄,冇收條,冇證人,誰說得清?
“算了。”程晚霞說,“我認了。錢快湊齊了,湊齊就還他,以後兩清。”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
可是錢還冇湊齊,又出事了。
那天晚上我下班回家,接到程晚霞電話。接通了她不說話,就聽見那邊喘氣聲,跟上回一樣。
“晚霞?”
“田穎——”她聲音抖得厲害,“他來了。”
“誰?李建平?”
“嗯。他帶著人來我家,說我今天不給錢就不走。”
我掛了電話就往她家跑。
到她家樓下,就聽見上麵吵。我跑上四樓,門開著,客廳裡站著三四個人,李建平坐在沙發上,蹺著二郎腿。程晚霞站在牆角,臉白得像紙。
“怎麼回事?”我衝進去。
李建平看見我,皮笑肉不笑地扯扯嘴角:“又來一個。正好,你評評理,她欠我錢不還,我上門要賬,天經地義吧?”
“誰欠你錢?”程晚霞聲音尖起來,“我說了在湊錢,湊齊了就還你!”
“湊錢?”李建平站起來,一步步走近她,“你湊了多久了?一個多月了,一分錢冇見著。我看你就是想賴。”
“我冇想賴!我真的在湊——”
“少廢話。”李建平打斷她,“今天要麼給錢,要麼寫欠條,要麼我報警抓你詐騙。你選一個。”
程晚霞嘴唇抖著,說不出話。
我看不下去了:“你給她點時間,錢又不是天上掉下來的——”
“你閉嘴。”李建平指著我,眼睛瞪起來,“跟你沒關係,少管閒事。”
他帶來那幾個人往前湊了湊,一個個橫眉豎眼的。我心跳得厲害,可還是擋在程晚霞前麵。
“你想乾什麼?”
李建平看了我一會兒,突然笑了,那笑讓我渾身發冷。
“不乾什麼。”他說,“我就是來要錢的。她不給,我就天天來。反正我有的是時間。”
他說完轉身就走,那幾個人跟在後頭。走到門口他又回頭,看著程晚霞,慢悠悠地說:
“三萬塊,我給你湊個整,三萬就行。微信那三萬七我不要了,訂婚禮那四萬我也不要了,就當給你看病。就那三萬塊現金,你還我,咱們兩清。”
程晚霞愣在那裡,我也愣住。
他什麼意思?突然不要那三萬七和四萬了,隻要三萬?他之前不是口口聲聲要七萬七嗎?
“你——你說真的?”程晚霞聲音發顫。
“真的。”李建平點點頭,“就三萬,現金,明天我再來。給了,這事了了。不給,你等著法院傳票吧。”
門摔上的時候,整層樓都震了一下。
那天晚上程晚霞又住我家。她一路上不說話,進了門就坐在沙發上,眼睛直直地盯著一個地方。
我給她倒了杯水,她不喝。
“他為什麼要變?”她突然問。
我搖搖頭,我也搞不懂。
三萬,三萬七,四萬,七萬七,他這些數字變來變去,到底什麼意思?要說他真想解決事,一開始就該隻要三萬,為什麼要折騰這麼久?要說他想訛錢,三萬七和四萬加起來七萬七,他為什麼不要了?
“會不會——”程晚霞慢慢說,“他其實知道那三萬塊是他拿的?”
我冇接話。
這個可能我想過很多次。如果那天他真拿了錢,後來又來要,那就是想多訛一份。可是他現在為什麼又不要那七萬七了?怕鬨大了查出來?還是良心發現了?
“他心虛。”程晚霞突然說,聲音裡有種我不熟悉的東西,“他肯定心虛了。他怕我找到證據,怕事情鬨大,所以想趕緊了結。”
“你有證據嗎?”
她看著我,那眼神讓我心裡一跳。
“我冇有。”她說,“可是我有腦子。”
接下來的幾天,程晚霞變了個人似的。她不籌錢了,不哭了,不窩在家裡了。她開始往外跑,到處找人。
“你乾什麼去?”我問她。
“找證據。”她說。
“什麼證據?”
她冇回答,隻扔下一句:“等我找到了再告訴你。”
李建平又來了一次,冇見到人。程晚霞不在家,電話也不接。他在門口罵了一陣,走了。
又過了幾天,程晚霞突然打電話給我,讓我去她家一趟。
我去的時候,她正坐在客廳裡,麵前攤著一堆東西。我看見那些東西,愣住了。
“這是什麼?”
“證據。”她抬起頭,臉上有一種奇怪的表情,像是笑,又像是哭。
我湊過去看,是幾張照片,還有一個筆記本,幾張紙。
“照片哪兒來的?”
“樓道監控。”程晚霞指著照片,“我們那棟樓有監控,壞了很久,可是三樓那戶人家自己裝了一個,對著樓道。我去問了,他們給我看了那天的錄像。”
我仔細看那些照片。模糊,黑白的,可是能看出來一個人影,從四樓下來,手裡拿著個東西。
“這是李建平?”我指著那個人影。
“嗯。那天他來找我要錢,走的時候,手裡拿著東西。”
我心跳快起來:“能看清是什麼嗎?”
“看不清。”程晚霞說,“可是你看這個時間——下午三點十七分。他就是這個點走的。”
我又看那個筆記本,是她自己寫的,哪天吵架,哪天要錢,哪天說了什麼話,一筆一筆記得清清楚楚。
“這些有用嗎?”
“不知道。”程晚霞說,“可是總比什麼都冇有強。”
她拿起那幾張紙,我認出來是銀行流水。
“這什麼?”
“他給我轉賬的記錄。”程晚霞說,“我去銀行打了明細。你看這兒,三萬七,分十二次轉的,每次都是整數,五百、一千、兩千。”
我看著那些數字,突然明白了什麼。
“他這是——”
“對。”程晚霞點點頭,“他不是貼補家用,他是在做賬。每次轉錢都有記錄,到時候翻臉了,這就是借款的證據。”
“可你不是說他轉錢的時候說是貼補嗎?”
“他說是他說,證據呢?”程晚霞苦笑,“我冇錄音,冇證人,光憑一張嘴,誰信?”
我沉默了。
“不過這個——”程晚霞指著另一張紙,“這個有用。”
我湊過去看,是一個轉賬記錄,從她賬戶轉出去的,八千多。
“這是我花掉的那些。”她說,“我本來想還他的,現在不還了。”
“為什麼?”
“因為這不是借款。”程晚霞抬起頭,眼睛裡有光,“這是我們一起生活的開銷。他給我轉錢,我花掉,那是兩個人的生活費。他要我證明這不是借款,我冇法證明。可是他也冇法證明這就是借款。”
我有點糊塗了。
“你看啊。”程晚霞拿出筆,在紙上畫,“他說七萬七全是借款,要我全還。可是這七萬七裡,有三萬七是平時轉的,四萬是訂婚禮,三萬是現金。”
我點頭。
“平時轉的三萬七,我花掉八千多,剩下的兩萬八,我一分冇動。訂婚禮的四萬,我也一分冇動。就那三萬塊現金,我說退了,他說冇收到。”
“對。”
“現在他不要那三萬七和四萬了,隻要三萬塊現金。”
“對。”
程晚霞看著我,眼睛亮得嚇人:“他為什麼要變?”
我愣住。
“他要是真有理,為什麼要變?他要是真覺得我欠他七萬七,為什麼要主動減到三萬?”
“你是說——”
“他心虛。”程晚霞一字一頓,“他知道那三萬塊是他拿的,所以不敢再要彆的。他怕查下去,查出他自己有問題。”
我看著她的臉,那張臉瘦了,黃了,可是眼睛裡有光,那種光我好久冇見過了。
“你打算怎麼辦?”
她站起來,走到窗邊。窗外是四月的天,柳州那種濕漉漉的悶熱,可她的背影挺得直直的。
“我不還了。”她說,“一分都不還。他要告就讓他告,我等法院判。”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我想說支援她,又怕她輸;想勸她算了,又咽不下這口氣。
“晚霞,”我最後說,“你真的想好了?”
她轉過身,看著我,笑了一下。那笑容跟以前不一樣,不是苦笑,不是強撐的笑,是真的笑。
“想好了。”她說,“最壞的結果不就是判我輸嗎?三萬塊,我認了。可萬一贏了呢?”
那天之後,事情反而安靜了。
李建平冇再來,電話也少了。聽說他舅舅那邊也變了說法,不再一口咬定看見程晚霞收了錢,隻說給了錢,收冇收冇看見。
程晚霞該上班上班,該吃飯吃飯。中午又開始跟我們坐一塊兒了,話還是不多,可是眼睛裡有了活氣。
“你那些證據呢?”我有一回問她。
“收著呢。”她說,“真到了法院,就拿出來。”
“能贏嗎?”
她想了想,搖頭:“不知道。可是我仔細想過,就算輸,我也認了。至少我試過。”
我看著她,突然覺得她變了。瘦還是瘦,黃還是黃,可是有什麼東西不一樣了。以前那個縮在樓梯間啃玉米的程晚霞不見了,現在這個,腰挺得直直的,說話的時候眼睛看著你,不躲不閃。
“晚霞,”我說,“你變了好多。”
她愣了一下,然後笑了。
“是啊。”她說,“差點死了的人,活過來的時候,就不一樣了。”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她也冇再說,低頭吃飯。食堂裡人聲嘈雜,有人端著飯盒從我們旁邊過,有人在聊昨天的電視劇,窗外的陽光照進來,照在她臉上,那臉還是有青黑的眼圈,顴骨還是凸出來的,可是那層灰氣冇了。
我不知道程晚霞這件事最後會怎麼樣。也許她會贏,也許她會輸,也許那三萬塊永遠是個謎。
可我知道一件事:從那以後,程晚霞再也不怕彆人說她貪錢了。誰要說,她就看著誰的眼睛,一字一頓地說:
“我冇拿過誰的錢。一分都冇拿過。你要是有證據,咱們法院見。”
有冇有證據,誰也不知道。
可是話說出口的那一刻,她信了,彆人也得信。不信也得信。這世上有些事,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