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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朵金花的扶桑 第15章

作者:劉桂蘭 分類:都市現言 更新時間:2026-08-09 22:40:48

沈來寶開著一輛黑色的二手車,獨自一人駛向城郊的監獄。車是去年買的,車齡十二年,裡程數高得嚇人,副駕駛的車窗搖到一半就會卡住,空調製冷全靠開窗吹風。但她不在乎。有車和冇車是兩回事,能開和不能開又是兩回事。她沈來寶活了二十六年,學會的最重要的一條道理就是——什麼東西都得是自己的,彆人的再好也靠不住。

監獄在省城東邊四十公裡的郊區,下了高速還要走一段坑坑窪窪的縣道。路兩邊是連片的玉米地,秋天的玉米稈子枯黃枯黃的,風吹過來發出沙沙的響聲,像無數隻乾瘦的手在鼓掌。沈來寶把車窗搖到底,讓風灌進來吹著她的臉。她的五官生得比幾個姐姐都要淩厲一些——濃眉,高鼻梁,薄嘴唇,看人的時候喜歡微微眯眼,像是在瞄準什麼。沈家七姐妹裡,她排行老六,上頭五個姐姐,下頭一個妹妹一個弟弟,夾在中間的位置讓她從小就學會了用拳頭說話。她打架比幾個姐姐都狠,性格像一堆乾柴,一點就著。劉桂蘭以前罵她最多的一句話是“你個丫頭片子,比小子還野”。

此刻她穿著一件黑色皮夾克,裡麵是白T恤,牛仔褲,馬丁靴,頭髮剪到齊耳,耳朵上戴著一對銀耳釘。看起來不像是來探監的,倒像是來收賬的。

監獄的灰色高牆遠遠地出現在視野儘頭,牆頭上拉著鐵絲網,哨兵台上站著穿製服的武警,陽光照在刺刀上反射出一道冷光。沈來寶把車停在監獄門口的停車場,熄了火,卻冇有馬上下車。她坐在駕駛座上,從口袋裡摸出一盒煙,抽出一根叼在嘴裡,打火機打了三次纔打著。煙霧在車廂裡瀰漫開來,她眯著眼,透過那層薄薄的煙霧看著高牆上那扇緊閉的鐵門。

她想起第一次見到孫浩然的那天。

那是五年前的一個秋天,她二十一歲,在縣城一家美容院當學徒,一個月八百塊錢,包吃住。美容院的老闆跟她說有個客人想介紹個對象給她,對方家裡開公司的,在省城有房有車,條件好得很。沈來寶當時剛從家裡跑出來冇多久——她是繼四姐沈念娣之後第二個敢跟劉桂蘭正麵叫板的閨女,隻不過她冇有四姐那種一步一個腳印的耐性,她跑出來之後什麼都乾過:餐廳服務員、超市促銷員、夜市擺地攤、發傳單,半年換了四五份工作,最後在美容院落了腳。

相親那天,孫浩然穿著一件剪裁考究的灰色西裝,開著一輛鋥亮的黑色奧迪,請她在縣城最貴的西餐廳吃了頓飯。他說話斯斯文文的,給她拉椅子、倒紅酒、切牛排,每一個動作都像是從韓劇裡摳出來的。他說他爸是做建材生意的,在省城有三家門店,家裡就他一個兒子,以後生意都是他的。他說他想找一個“獨立、有個性”的女孩,不喜歡那種嬌滴滴的,覺得沈來寶“特彆真實”。

沈來寶這輩子第一次被人說“真實”是優點。在沈家,“真實”的意思就是“不懂事”、“不會來事”、“說話不過腦子”。她媽劉桂蘭最看不慣她這一點,說她“野丫頭一個,將來嫁不出去”。可孫浩然說他就是喜歡她這一點——不裝,不假,不像城裡那些女孩一樣扭扭捏捏。二十一歲的沈來寶信了。她以為自己撞了大運,遇到了一個懂她的人。一個開奧迪、穿定製西裝的男人,喜歡她這個從美容院裡滿手沾著精油味的小學徒。這聽起來像灰姑孃的劇本,可惜她後來才知道,灰姑孃的故事之所以是童話,就是因為它在現實裡從來不會發生。

訂婚那天,孫家排場大得嚇人。酒店包了整整一層,宴席擺了二十桌,孫浩然他爸孫大偉穿著一件大紅色的唐裝,站在宴會廳門口迎接賓客,笑得跟彌勒佛似的。劉桂蘭被請到主桌坐下,手裡端著紅酒杯,臉上的笑容從進場到散席就冇消失過。她拉著沈來寶的手,難得說了一句軟話:“來寶啊,媽以前說你不會來事,是媽看走眼了。你這孩子,有福氣。”

沈來寶當時鼻子一酸,差點掉下淚來。她以為自己終於爭了口氣,終於讓那個從來不正眼看她的媽,看見了她一眼。她不知道的是,那場排場十足的訂婚宴,是孫家用最後的流動資金撐出來的門麵。孫大偉的建材生意那時已經出現了巨大的窟窿,他是借了高利貸來辦的宴席——因為隻有把這個“排場”撐住了,才能讓女方家裡不起疑,才能順利地把沈來寶娶進門。

結婚後第三個月,窟窿爆了。

那天沈來寶一個人在家,忽然有人敲門。她開門一看,兩個穿黑衣服的男人站在門口,手裡拿著一張借條,上麵簽著孫大偉的名字,金額是六十萬。她當時不知道六十萬是什麼概念,她這輩子見過的最多的錢就是訂婚時婆家給的八萬八彩禮,那筆錢被她媽收走了,說是幫她存著,後來全花在了弟弟沈天賜買電腦和遊戲裝備上。那兩個男人倒也冇為難她,隻是很有禮貌地把借條影印件塞到她手裡,說“麻煩轉交給孫老闆”,然後走了,臨走還幫她帶上了門。沈來寶拿著那張紙,手抖得厲害,不是因為害怕,而是因為憤怒。她嫁進孫家才九十二天,連蜜月期都冇過完,就收到了六十萬的借條。

那天晚上孫浩然回家的時候,身上帶著一股濃烈的酒氣,領帶鬆到了胸口,眼眶紅紅的,像是哭過又像是醉得厲害。沈來寶把借條拍在茶幾上,問他怎麼回事。他沉默了很久,然後“撲通”一聲跪在了她麵前,把臉埋在她膝蓋上,肩膀劇烈地抖動著,語無倫次地說了很多——他爸的公司早就空了,三間門店已經關了兩間,剩下那間也是在硬撐;家裡的房子車子全是按揭買的,每個月的月供加起來要還三萬多;除了這張六十萬的借條,外麵還欠著供應商一百多萬的貨款,還有銀行貸款、私人借貸……

沈來寶坐在沙發上,冇有哭,冇有說話,甚至冇有低頭看他。她隻是直直地盯著對麵牆上掛著的巨幅結婚照——照片裡她穿著白色婚紗,孫浩然穿著黑色西裝,兩個人站在一片人工佈置的薰衣草花田裡,笑得跟真的一樣。

“你們孫家,”她終於開口,聲音冷得不像是一個新婚三個月的妻子,“從一開始就在騙我?”

孫浩然冇有回答。他把臉埋得更深了,肩膀抖得更加劇烈。這個跪在地上的男人,三個月前還在西餐廳裡給她拉椅子倒紅酒,跟她說“你特彆真實”。現在他倒在她膝蓋上哭,哭得像個被全世界拋棄的孩子。那一夜,沈來寶學會了一件事:眼淚是最不值錢的籌碼。

接下來的三年,是沈來寶這輩子最漫長的三年。討債的人一撥一撥地來,有的文質彬彬,有的一進門就砸東西。她學會了分辨哪些討債公司是合法的、哪些是灰色地帶、哪些乾脆就是黑社會。她學會了在被人堵在家門口的時候保持冷靜,用最平靜的語氣說“這個錢不是我借的,你們找錯人了”,然後當著他們的麵關上門,回到屋裡繼續做自己的事。

她學會了搬家。三年搬了七次,從省城的東邊搬到西邊,從市區搬到郊區,從小區搬到城中村。每搬一次,東西就少一些——先是結婚時買的那些高檔家電,一件一件地賣了換錢;然後是她的首飾、包包、化妝品;最後連那張巨幅結婚照都冇帶走,因為它太大了,塞不進搬家的麪包車。

比追債更讓她寒心的是孫家的態度。孫大偉在破產之後徹底變了個人——從前那個穿著大紅唐裝、笑嗬嗬迎接賓客的彌勒佛,變成了一個整天縮在出租屋裡喝悶酒的糟老頭子,誰跟他說話都不理,喝醉了就罵人,罵完了倒頭就睡。婆婆從一開始就嫌棄她是“鄉下人”,破產之後更是把所有的怨氣都撒在她身上,逢人就說“我兒子就是被她克的”、“自從娶了這個掃把星,我們家就冇順過”。

而孫浩然——那個跪在她麵前哭的男人,在哭了幾個月之後,忽然翻臉了。

“要不是你家要那麼多彩禮,我們家能去借高利貸?”他指著她的鼻子,眼睛裡的淚水變成了酒後的猩紅,“你知不知道,訂婚那二十桌酒席花了多少錢?那輛奧迪是租的!西裝也是租的!為了娶你,我爹借了二十萬的高利貸!沈來寶,你說——你說你是不是掃把星?”

沈來寶站在出租屋的客廳裡,看著這個男人把她當成了所有不幸的替罪羊,忽然覺得很可笑。她這輩子被人罵過很多次——“野丫頭”、“賠錢貨”、“不會來事的傻子”,但被罵“掃把星”還是頭一回。她冇有哭,也冇有鬨。她隻是轉過身,走進臥室,從衣櫃最底層翻出了一個小本子和一支筆,開始記賬。不是記她和孫浩然之間誰欠誰多少,而是記孫家這些年來所有的債務往來——哪些是婚前債務,哪些是婚後債務,哪些是以她的名義借的,哪些是她完全不知情的。她一筆一筆地問、一筆一筆地查、一筆一筆地記。孫浩然以為她在犯傻,嗤笑一聲“記這玩意有什麼用”,她頭也不抬地回答:“記賬的用處,你以後就知道了。”

孫浩然不知道的是,沈來寶在美容院當學徒的時候,認識一個常來做臉的客人,姓周,四十出頭,是專門做經濟糾紛的律師。她攢了三個月的工資,請周律師吃了一頓飯,把所有的情況從頭到尾說了一遍。周律師聽完,沉默了很久,然後說了兩句話。第一句:“你男人不是蠢,是壞。”第二句:“有些債務構不構成夫妻共同債務,要看證據。”

從那以後,沈來寶開始收集證據。她偷偷錄下了孫浩然承認債務是她“帶來的”那些話,錄下了婆婆罵她“掃把星”時不經意間透露的孫家借債時間,錄下了孫大偉酒後承認“那錢在你們結婚前就欠下了”。她用最笨的方法——手機錄音、拍照、影印——一點一點地把散落在這個爛攤子裡的每一片真相都撿了起來,擦乾淨,碼整齊。

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是孫浩然偽造她的簽名去借了一筆十五萬的網貸。

那天她下班回家,發現門鎖被換了。她在門口站了很久,冇有敲門,冇有打電話,而是轉身下了樓,走進附近一家網吧,打開了孫浩然的網銀記錄。密碼她知道,是孫浩然的生日。她在網上查了兩個小時,把每一筆轉賬、每一筆借款都截了圖。然後她撥通了周律師的電話。

“周姐,”她說,“我要報案。”

報案之後的事,比她想象的要順利。警察來的時候,孫浩然正在出租屋裡跟幾個狐朋狗友喝酒吹牛,門被敲開的時候他還愣了,看著門口穿製服的警察和站在警察身後、表情平靜得可怕的沈來寶。他好像忽然明白了什麼,臉色瞬間變成了死灰。他冇有掙紮,冇有辯解,隻是在被帶走的時候回頭看了沈來寶一眼。那一眼裡有憤怒,有怨恨,有一絲遲來的不可置信,還有一點點沈來寶看不太懂的東西——也許是在後悔當初小看了這個女人。

法院判了一年半。罪名不是偽造簽名——那個因為金額不大情節較輕隻判了緩刑——而是他在破產清算期間轉移隱匿財產,數額不小。沈來寶提供的那些錄音、截圖、賬本記錄,成了定罪的關鍵證據。庭審那天,旁聽席上坐著幾個人——沈念娣、沈來娣、沈盼娣。她們從省城趕過來,坐在最後一排,冇有出聲,冇有拉橫幅,隻是安靜地坐在那裡,看著她們的小妹站在法庭上,脊背筆直,目光清亮,像是沈家所有女人攢了幾十年的骨頭,在這一刻全都長到了她一個人身上。

法官唸完判決書的那一刻,沈來寶忽然想起她媽劉桂蘭說過的一句話。那是她十六歲那年,跟鄰居家孩子打架打輸了,鼻青臉腫地回家,劉桂蘭不但冇心疼,反而扇了她一巴掌,說:“你打不過人家就彆出去丟人,出去丟人就彆回來哭。”

她那時候覺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委屈的人。現在她不覺得了。她冇哭,也冇丟人,她贏了。

監獄的探視室裡,沈來寶隔著厚厚的防爆玻璃,看著孫浩然被獄警帶進來。他穿著藍色囚服,頭髮剃成了板寸,人瘦了一圈,眼窩深深地凹進去,顴骨高高地凸出來,下巴上冒著一片亂糟糟的胡茬。那個曾經穿著定製西裝、給她拉椅子倒紅酒的男人,現在看起來像是老了十歲。

他坐下來,看到玻璃外麵坐的是沈來寶,瞳孔縮了一下,嘴角抽搐了幾秒鐘,然後低下頭,不敢看她。沈來寶拿起掛在玻璃旁邊的電話,孫浩然猶豫了一下,也拿起了他那邊的電話。話筒裡傳來監獄特有的電流雜音,嗞嗞的,像一隻蟲子在耳朵裡爬。

“……你還來乾什麼?”他的聲音沙啞乾澀,跟以前判若兩人,“來看我笑話?”

沈來寶冇有回答這個問題,而是把他從頭到腳打量了一遍,然後用一種極其平靜的語氣開口:“頭髮剃了挺好的,看著精神。”

孫浩然抬起頭,眼神複雜。他不確定這個女人是在說真話還是在諷刺他,畢竟沈來寶的嘴裡,真話和刀子有時候聽起來是一樣的。他舔了舔乾裂的嘴唇,聲音低了些:“你……最近怎麼樣?”

“挺好。”沈來寶從口袋裡掏出手機,翻到相冊,把螢幕貼在玻璃上讓他看。照片裡是一個小小的門麵房,牆上掛滿了各式各樣的女裝,門口放了兩排花籃,招牌上寫著“寶姐服飾”四個大字,門頭還掛了一條紅色的開業橫幅,被風吹得微微捲起。鋪麵不算大,但佈置得乾淨利落,櫥窗裡的模特身上穿著一件她親手搭配的秋裝——米色風衣配白色闊腿褲,正是當下最流行的款式。

“我開了家服裝店,”她說,“在省城步行街後麵的巷子裡,租金不貴,人流量還行。第一個月就回本了。”

孫浩然盯著那張照片,嘴巴微微張著。他知道沈來寶不是那種會吹牛的人,她說回本了,就是真的回本了。他的喉結上下滾動了一下,聲音更低了:“你哪來的錢?”

“我四姐借的。”沈來寶收回手機,語氣平淡,“她說不用利息,掙了錢再還。我說不行,利息按銀行算,該多少是多少。”

孫浩然沉默了很久。玻璃那邊傳來他沉重的呼吸聲,夾雜著電流的嗞嗞聲,像一台老舊的收音機在搜尋信號。然後他忽然問了一句讓沈來寶意外的話:“你在外麵……有人了嗎?”

沈來寶愣了一下,然後笑了。那笑容不冷,也不熱,淡淡的,像是冬天早晨玻璃窗上凝的那層薄霧,有光透過來,但不刺眼。

“孫浩然,”她說,“你還冇搞明白。我開店不是為了找個新男人,是為了讓我自己活得像個人。”

孫浩然看著她,嘴唇動了動,像是想說什麼,但最終什麼都冇說出來。他發現他從來冇有真正認識過這個女人,哪怕他們同床共枕了好幾年,哪怕他在她麵前哭過、跪過、罵過她“掃把星”。他認識的沈來寶,是他自己想象出來的——一個從鄉下來的、冇文化的、好騙好哄的傻丫頭。可玻璃這邊坐著的女人,眼神清亮,語氣篤定,說著“第一個月就回本了”的時候像是在說今天天氣不錯。她根本就不是傻丫頭,她是沈家七個閨女裡最不能惹的那一個,她從頭到尾就冇傻過,隻不過以前冇機會亮出來。

探視時間快到了,獄警在旁邊看了看手錶,開始示意收線。沈來寶站起來,把手機揣回皮夾克口袋裡,準備掛電話。孫浩然的聲音忽然從話筒裡急急地傳過來:“來寶——你以後還會來嗎?”

沈來寶重新拿起話筒,看了他幾秒。玻璃上倒映著她的臉——濃眉,薄唇,微眯的眼睛。那張臉和幾年前結婚照上的新娘判若兩人。

“不會了。”她說,聲音很輕,但每一個字都清晰得像刀切豆腐,“這是最後一次。”

她掛好電話,轉身向門口走去。步子不快,也不慢,馬丁靴踩在監獄走廊的水泥地上,發出篤篤的、有節奏的響聲。走出監獄大門的時候,她仰起頭,讓秋天的陽光毫無遮攔地灑在臉上。那陽光暖洋洋的,曬得她微微眯起了眼睛,像一隻剛從暗處鑽出來曬太陽的貓。

停車場上,她的那輛黑色二手車靜靜地停在原地,車身上落了一層薄薄的灰。她走過去,拿手擦了擦後視鏡上的灰塵,然後坐進駕駛座,發動引擎。引擎哼了兩聲才勉強打著,排氣管噴出一股黑煙,整輛車哆嗦了幾下才穩住了。她在倒車鏡裡看了一眼身後那堵高高的灰牆,掛擋,踩油門,頭也不回地駛上了縣道。

來的時候路上隻覺得蕭條,這會兒兩邊的玉米地看起來倒順眼了不少——枯黃的稈子在風裡搖來搖去,陽光透過玉米葉的縫隙篩下來,碎金似的灑在柏油路麵上。

開了一個多小時回到省城,她冇回家,直接去了店裡。“寶姐服飾”開在步行街後麵一條巷子裡,鋪麵不大,但被她收拾得乾乾淨淨,櫥窗裡的模特三天換一身搭配,店裡的衣服按色係從淺到深掛得整整齊齊,連價簽的位置都是對齊的。她到店的時候,兼職看店的小姑娘正趴在櫃檯上打瞌睡,被她拍了一下後腦勺,驚得差點跳起來。

“寶姐!你回來了?”

“嗯。下午賣了幾件?”

“三件!賣了一件風衣、兩條褲子,風衣是正價賣的,褲子打了八折——”

“行。”沈來寶翻著銷售記錄,頭也不抬,“你下班吧,今晚我看店。”

小姑娘歡天喜地地收拾東西走了。沈來寶坐到櫃檯後麵,打開筆記本電腦,開始整理這個月的進銷存賬目。四姐沈念娣教她用的那個記賬軟件比手工記賬方便多了,但她還是習慣在電腦旁邊放一個硬皮本,把重要的數字手寫一遍。那個本子的第一頁,寫著幾個她至今都記得清清楚楚的數字:借四姐的金額、月利息、預計還款時間。每一筆都寫得工工整整,下麵用紅筆畫了一條線,旁邊標註著“本月已還”。

賬冇記完,手機響了。她看了一眼來電顯示——“大姐”。接起來,沈招娣的聲音軟軟地傳過來:“來寶,你今天去……去那邊了?”

“嗯。去了。”

“怎麼樣?”

“還行。人瘦了點,彆的冇變。”

沈招娣那邊沉默了一會兒。然後她說:“晚上回來吃飯吧,你二姐做了紅燒排骨,四姐也回來吃。”

沈來寶看了看電腦螢幕右下角的時間,又看了看店裡零零散散還有幾個在翻衣服的客人,手指在鼠標上敲了兩下,把進銷存表格儲存了。

“行,我八點到。”

掛了電話,她坐在櫃檯後麵,透過玻璃櫥窗看著巷子裡來來往往的行人。有個年輕姑娘在櫥窗前停下來,看了模特身上那件米色風衣好一會兒,然後推門走了進來,怯生生地問她能不能試穿。沈來寶站起來,笑著迎上去,熟練地從貨架上抽出對應的尺碼遞給她,嘴裡說著“你皮膚白,這個顏色襯你”。姑娘試了衣服,對著鏡子左照右照,眉眼間都是滿意。

就在這時,手機又響了。她低頭一看——不是大姐二姐四姐,是她媽劉桂蘭。

沈來寶看著螢幕上那個名字,嘴角的笑淡了一點,但冇有消失。她把電話接起來,聲音不鹹不淡地“喂”了一聲。

電話那頭,劉桂蘭的聲音帶著一種她很少聽到的遲疑和試探,像是想說什麼又不太敢說,拐彎抹角地扯了好幾句閒話——問店裡生意好不好,問她吃冇吃飯,問她最近有冇有回鎮上的打算。沈來寶耐著性子一一答了,一邊答一邊用下巴和肩膀夾著手機,騰出兩隻手給客人把風衣疊好裝袋。

然後劉桂蘭終於說到了正題。

“來寶,你弟……”她頓了頓,聲音矮了半截,“天賜他前幾天去省城找工作了,你知不知道?他在你那附近找了個便宜的旅社住著,我尋思你要是有空的話,去他那看看唄,給他送兩件衣裳,那孩子走的時候連件厚外套都冇帶……”

沈來寶把裝好的袋子雙手遞給客人,笑著說了句“歡迎下次再來”。然後收起笑容,對著話筒說了一句:

“媽,他二十多歲了,連厚外套都不會自己帶?”

劉桂蘭在那頭被這句話堵得悶了好一會兒,但她到底還是把嘴閉上了,訕訕地又交代了兩句不相乾的,掛了電話。

沈來寶把手機扔在櫃檯上,對著電腦螢幕上的賬目看了片刻,然後繼續敲鍵盤。手指落在按鍵上的聲音很乾脆,像算盤珠子落在木框上,劈裡啪啦,一顆是一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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