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每天早起上班,晚上回來做飯,週末去公園走走。
生活很平淡,但我很喜歡。
因為我能看見了。
我能看見早晨的陽光,看見窗台上的綠蘿,看見菜市場裡紅彤彤的西紅柿。
我能看見路邊的小孩在追蝴蝶,看見老太太們跳廣場舞,看見年輕情侶手牽手走過。
這世界真好看。
我想,當初把眼睛給他,值了。
因為如果冇有那三年,我不會知道,能看見是一件多麼幸福的事。
那天傍晚,我下班回家,在樓下碰見一個快遞員。
“請問是沈眠嗎?”
“是我。”
“有您的快遞。”
我簽了字,接過那個箱子。
不大,很輕。
我拆開一看,愣住了。
是一雙眼睛。
準確地說,是一對水晶做的眼睛。
透明的水晶,打磨成眼睛的形狀。瞳孔的位置刻著一行小字:
“謝謝你讓我看見這世界。”
落款是他的名字。
我把那對水晶眼睛捧在手心裡,看了很久很久。
然後我把它放回箱子,收進了抽屜。
那天晚上,我站在陽台上看星星。
城市的夜空看不見幾顆星星,隻有最亮的那幾顆,零零落落地掛著。
我想起三年前,他也是這樣牽著我的手,給我講星星。
“眠眠,那是北鬥七星,像一把勺子。”
“那邊是天鵝座,像一隻展翅的天鵝。”
“最亮的那顆是織女星,對麵是牛郎星。他們隔著銀河,一年才能見一次。”
我靠在他肩膀上,想象那些畫麵。
那時候我以為,我們會一輩子這樣。
後來我才知道,一輩子太長了。
長到足以讓一個人變心,長到足以讓所有的誓言變成笑話。
可我不恨他。
真的不恨。
恨一個人太累了,我不想把剩下的時間,花在恨上。
我隻是累了。
累得不想再愛任何人。
後來我聽說了一些他的訊息。
他和林晚晚結婚了。
婚後冇多久,林晚晚的眼睛就“好了”。原來她根本不是真瞎,隻是假裝的。
她接近他,從一開始就是有目的的。
她是那個私生子派來的。
那個想讓他永遠消失的同父異母的弟弟,安排了這一切。讓她假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