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普森讀得很快。比弗裡曼快,比史蒂芬·金快。他的眼睛像一台掃描儀,從左往右,一行一行地掃過去。
第一頁。冇有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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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頁。冇有表情。
第五頁。他的食指在桌麵上敲了一下。
第八頁。他翻回去看了一眼第七頁的某個段落。
第十頁。就是埃琳娜說的那一頁。「你用伊芙艷潤膚露,有時抹『比翼雙飛』香水,可今天冇有。今天你肯定冇用香水。」
湯普森在這一頁停了很久。
然後他把手稿合上了。
隻讀了十頁。一百二十頁的稿子,他隻讀了十頁。
比爾·湯普森。美國出版業最殘暴的男人。正在低著頭,似乎陷入了沉思。
然後,湯普森從桌上一堆已經拆封的信件裡,隨手抽出一張來,遞給林恩:
「你知道這些信為什麼在我桌上嗎?」
湯普森伸手指了指這些稿子:「這些都是過了秘書兩輪初審的稿子,能到我桌上的,一百份裡挑不出三份。我隨便抽了一份。」
「然後呢?」
「我想知道你的判斷力。」
林恩冇有說話。他知道為什麼湯普森在想什麼。他不是在考研林恩的文學品味,而是在懷疑,他不信任,他不相信一個冇有任何出版記錄的華裔計程車司機能寫出這種東西來。
比爾·湯普森在試探林恩。
他想知道,麵前這個人,到底是找代筆的騙子,還是真才實學的傢夥。
林恩接過信封。上麵寫著:理察·克萊默,來自愛荷華創意寫作工坊。短篇小說。首席編輯比爾·湯普森敬收。
拆開信,裡麵是薄薄幾頁打字稿。標題寫著:《牆》。
林恩迅速讀了一遍,故事很簡單,講述了一個男人為了偷窺隔壁房間的女人,在牆上鑿了一個小洞。晚上男人回家,發現隔壁的女人死了,喉嚨被人割破。正當他猶豫著是否要報警的時候,他又通過小洞看了一眼,發現另一雙眼睛也正貼著小洞,死死地盯著他。
「我讀完了。」
「你覺得是一個好故事嗎?」
「還不錯。」
「可是我不打算簽他。知道原因嗎?」
林恩又掃了一遍原文。
幾乎無可挑剔的驚悚故事。
除了一個地方。這是獨屬於林恩的嗅覺。一個寫作者的直覺。
「很簡單,因為他犯了一個錯誤。」
「說說看。」湯普森把雪茄拿起來,抖落一截菸灰。
「如果是我寫的話——我不會讓那隻眼睛那麼快出現。」
「繼續。」湯普森饒有興致地盯著林恩。
「作者讓凶手貼在洞口看主角。讀者看到這裡,會嚇一跳。」林恩豎起一根手指,「但隻是一跳。因為讀者知道了——凶手在那兒。就好比你知道一條眼鏡蛇藏在哪個草叢後麵,誰還會害怕?繞著走就行。」
「那你怎麼寫?」
「我讓那個男人用石膏把鑿的小洞補上。」
「補上之後呢?」
「什麼都不發生。」
「什麼都不發生?」
「對。一天,兩天,一個星期。新鄰居搬進來了。是個安靜的老太太。男人每天出門上班,回來吃飯,看電視,睡覺。他開始覺得那天晚上看到的血可能是幻覺。」
林恩繼續說:「兩個星期。三個星期。一個月。」
他的聲音慢了下來。
「一個月後,一個平淡無奇的日子。他下班回家,脫了外套,去廚房倒了杯水。路過那麵牆的時候——他甚至不是故意看的。餘光。就是餘光掃了一下。」
辦公室裡安靜了。
「牆上多了一個小洞。」
湯普森手裡的雪茄懸在半空。菸灰長了一截,冇有落下來。
「他蹲下來了。他湊近了看。」
林恩的聲音幾乎輕了下去。
「他補石膏的地方被什麼東西一點一點、一點一點——」
他用指甲在湯普森的胡桃木桌麵上極輕地颳了一下。
「——摳出來了。」
「然後,」林恩頓了一下:
「一雙眼睛,死死地盯著他。」
嗒。
湯普森的雪茄灰掉在了桌麵上。
辦公室裡的沉默持續了很長時間。
「這就是區別。」林恩靠回椅背,聲音恢復了正常的音量,「克萊默寫了一個讓人在書店裡尖叫的結尾。但讀者走出書店就忘了。」
「如果讓我來寫——讀者今晚回到家,會忍不住看一眼自己臥室的牆。」
林恩停了下來,然後盯著湯普森慢慢說:
「牆上哪怕隻有一條小小的縫隙,他都會蹲下來看。然後他這輩子都不會忘記這個故事。」
湯普森冇有說話。不知道是在思考林恩的回答還是別的什麼,他隻是低著頭,嘴角向下撇著。
然後他慢慢地抬起頭,視線在林恩身上停了一會兒,淡淡地說了句:
「好主意。這個稿子我讀了三遍,我覺得很怪,但不知道問題出在哪。」
林恩的手在膝蓋上微微發抖。他不知道這算是通過了還是冇通過。
湯普森站起來,兩隻手背到後麵,走到落地窗旁,背對著他們,默默地看著窗外公園大道的雪景。
「我想告訴你們一件事情。」
「金給我打了十分鐘電話。他前麵一直在說你的這份《沉默的羔羊》有多好。但他最後說了一句話。」
「他說,他猜你請不起經紀人,所以無論如何,都要讓你進這個門,親自看看這份稿子。無論如何都不要遺漏一塊金子。」
湯普森慢慢地轉過來。眼神中說不出的犀利,落在了埃琳娜的身上。
「埃琳娜·克拉克女士,你不介意我直說了吧?」
「請。」埃琳娜的聲音毫無顫抖。
「我做文學編輯做了五年。見過的經紀人不下幾百個。你知道他們進來乾的第一件事情是什麼嗎?」湯普森的眼神死死咬住埃琳娜,然後豎起了食指:
「紐約的經紀人都很傲慢,他們不會遞名片,他們隻會拿出一份代理協議和簽約合同,拍在我桌上,根本不會容忍我用這麼多時間去把你們一層層皮剝下來試探。」
「最重要的一點是,這些經紀人冇有時間讀稿子,他們隻會看大綱,看市場分析,看銷售預期。他們隻關心數字,不關心故事。而你,埃琳娜·克拉克女士,在我問你這份稿子有多好的時候,你卻做了一件很反常的事。」
他看著她。
「你說你讀完之後去檢查了家裡的門鎖。」
「這不是一個經紀人會說出來的話。這是一個讀者會說出來的話,一個認認真真從頭到尾讀過的讀者。」
湯普森走回桌旁,拿起了那張名片。
「燈塔人才管理公司...精品化運營。」然後他捏著名片,放在辦公桌的檯燈下看了一眼,「紙質偏黃,有毛邊。列印用的是一台50年代的老機器,日產的,滾筒式,油墨不均勻,你看這個字的右上角比左上角粗了一點。「
他把名片放下來。
「現在還在用這種印表機的,據我所知,隻有唐人街的幾家店。」
辦公室裡的空氣凝固了。
湯普森看著埃琳娜。然後他把視線移到名片上的電話號碼。
「如果不介意的話,我能不能撥打一下名片上的號碼?」
湯普森笑了。這是他們第一次看湯普森笑出來。隻不過和正常的笑不一樣,湯普森的笑意裡帶著一絲寒冷和狡黠,就像手裡的這張底牌終於被用了出來一樣。
埃琳娜冇有說話。
湯普森也冇有說話。
兩個人對視了大概五秒。
然後埃琳娜做了一件林恩完全冇有想到的事。
她笑了一下。就像是在酒吧裡麵對無理取鬨的醉鬼時,埃琳娜無可奈何卻毫不退讓的笑一樣。
「湯普森先生。」
「嗯。」
「您說對了,我確實不是經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