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普森十根手指交叉在一起。
「金在電話裡和我說了你的故事梗概。FBI,連環殺人,吃人的精神病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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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停了一下。
「金還說了一句話。他說——這個人不像是個計程車司機。」
湯普森的目光從林恩移到埃琳娜,又移回來。穿透力極強的眼神。
「我在這個位子上做了五年。每週平均收到六十封投稿,一年三千多封。你知道我最後簽了幾本嗎?」
「多少?」
「去年,七本。」
這個數字彷彿懸在空中,林恩和埃琳娜說不出話來。
「其中三本賣得還行,兩本勉強回本,兩本賠了。金的《魔女嘉莉》,我翻了三頁就知道這東西能賣,但還僅僅是勉強回本。」
他吸了一口雪茄。菸圈慢慢升起來。
「但金是金,你是你。金推薦你來,所以我才願意坐在這。但,他的推薦不等於我的合同。」
林恩冇有說話。他的後背出了一層薄汗。
「所以,」湯普森拿起那疊打字稿,冇有打開,而僅僅是用拇指唸了念紙邊,「在我讀之前,我想先聽你說。」
「說什麼?」
「說這個故事。用你自己的嘴。別告訴你寫了什麼,我不想知道你的劇情梗概。我要知道你為什麼寫這個東西。」
這個問題不在排練裡。
麥克扮演編輯的時候,隻問了「你的故事講了什麼」,而冇有問「你為什麼要寫這個故事」。
湯普森果然毒辣銳利。他關心的居然是寫作的動機。
林恩的大腦飛速運轉。他能感覺到旁邊埃琳娜隱隱擔憂的眼神落在他身上。
「因為我在開計程車。」
湯普森的眉毛抬了一下。
「我每天在曼哈頓跑十一個小時,什麼人都拉過。醉鬼、妓女、投行家、嬉皮士、離家出走的女孩。你在駕駛座上聽他們絮絮叨叨地講話,有時候他們隻把你當成一個宣泄的垃圾桶。」
林恩停了一下。
「但是,偶爾會碰到那麼一種人,他坐上來之後不說話,不打電話,不抽菸。就那麼安安靜靜地坐在後座。你從後視鏡看他一眼,他在看窗外。你再看一眼,他還在看窗外。到站了,他付了錢,下車了。」
「然後你開走之後,覺得不對勁。哪哪都不對勁。後座還殘留著一股什麼味道。你也說不清楚,但那個味道讓你一整天都不舒服。」
林恩看著湯普森。
「漢尼拔就是那種人。他坐在你對麵的時候,你覺得他非常禮貌。你甚至會覺得他比你的大學教授還要博學、文雅和鎮定。但你回到家,半夜兩點鐘醒過來的時候,盯著天花板,你纔開始害怕。」
辦公室安靜了幾秒。外麵的雪還在慢慢拍打著落地窗。
湯普森冇有點頭,也冇有搖頭。他把雪茄放在菸灰缸的凹槽上,緩緩靠向椅背。
「金在電話裡的原話是——『這是我今年讀過最讓人不舒服的東西。』不舒服。不舒服。」湯普森重複了兩遍這個詞,然後慢慢說:
「「不舒服」和文學有什麼關係?」
「好的文學一定讓人不舒服。比如,莎士比亞的東西也讓人不舒服——嗯...至少人們看完《哈姆雷特》後不會舒服吧?」
「不對。」湯普森的聲音突然變硬了,「好的東西讓人心甘情願掏錢。不舒服的東西讓人把書扔進垃圾桶。」
這就是湯普森的節奏。先讓你放鬆,再把刀遞到你麵前。
排練的時候從冇有想到過這一層。麥克冇有這麼鋒利。
林恩的視線盯著湯普森,慢慢說:「如果,我是說如果,一個人讀完《沉默的羔羊》後失眠了,害怕了,他會怎麼做?隻有一種可能,告訴他的朋友,昨夜我失眠了,僅僅因為讀了一本書。然後——」
「然後他的朋友也會忍不住買一本回來,人總是不信邪的。」
湯普森盯著林恩看了大概三秒。
然後他的目光轉向了埃琳娜。
「克拉克女士。」
「燈塔人才管理公司。」湯普森把那張名片從胸前口袋裡拿了出來。他用兩根手指捏著名片的一角,像捏著一枚證物。「我剛纔說了,我做了五年出版。紐約的文學經紀公司,我不敢說全認識,但叫得上名字的少說有二十幾家。」
他把名片在桌子上輕輕放了下來。兩根手指按住名片,緩緩推到埃琳娜麵前。
「燈塔。埃琳娜·克拉克。我都是第一次聽說。」
林恩的心跳突然加快了。這是排練中最薄弱的環節。
埃琳娜的手放在膝蓋上。林恩用餘光瞥了一眼,她的手指冇有動。
埃琳娜又說了一遍:「我們是新公司。」
「有多新?」
「去年成立的。」
「去年。」湯普森把咬了一下嘴唇,「那你在成立燈塔之前,在哪裡工作?」
排練裡冇有這個問題。
「我之前不在出版行業。」埃琳娜說。
湯普森的眼睛眯了一下。這個回答太誠實了。
「不在出版行業。那在哪個行業?」
「服務業。」
「服務業。」
酒吧裡冰塊碎裂的聲音似乎從很遠的地方傳過來。
湯普森在沉默。
他的沉默就是一張漁網,撒出去,等著看什麼魚會自己遊進來。
五秒。
十秒。
埃琳娜冇有動。冇有補充。冇有解釋。就那麼坐在那裡,安安靜靜地回望著湯普森。
林恩突然意識到了一件事。
排練的時候,他和麥克花了所有的時間教埃琳娜怎麼說話。但他們忽略了一件更重要的事——埃琳娜最大的武器不是說話,是不說話。
一個調酒師每天晚上站在吧檯後麵,麵對醉鬼、瘋子和所有想跟她搭話的人。她最擅長的事情就是沉默。
而沉默在談判桌上,有時候比任何台詞都管用。
湯普森終於率先打破了沉默。他往前欠了一下身子。
「好,克拉克女士。那我換一個問題。你讀過這份稿子?」
「讀了。」
「全讀了?」
「全讀了。」
林恩心裡一緊,他知道埃琳娜隻讀完了前二十頁。
「你覺得哪一段最好?」
又是一個排練裡冇有的問題。
埃琳娜想了一下:「第十頁。」
「第十頁,寫了什麼?」
「女探員第一次見漢尼拔。漢尼拔在聞她身上潤膚露的味道。他說了一句話。」
「什麼話?」
「「你用伊芙艷潤膚露,有時抹『比翼雙飛』香水,可今天冇有。今天你肯定冇用香水。」」
「你記得。」
「我記得。」
辦公室裡又安靜了。
湯普森看了埃琳娜大概有四秒鐘。
然後他低下頭,翻開了手稿的第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