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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離開這座城市,去了鄰市。
用婚前積蓄報了設計課程。
手還打著石膏,我就用左手練習畫圖。
線條歪歪扭扭,磨破了皮就貼創可貼,繼續畫。
老師說我有天賦。
我隻是,不想讓自己停下來。
冇多久,我發現學費住宿費都被人繳清。
老師叫我過去,說一位顧女士給我安排了最好的單人畫室。
我直接退學,換了一家更遠的機構。
臨走前,給她留了一張字條。
“彆噁心我。”
我參加小型設計比賽。
作品名叫《長明》。
靈感來自那盞被換掉的長明燈。
我拿了一等獎。
領獎那天,我淡妝出席,穿著得體。
站在台上,燈光刺眼。
我看見台下的顧清鳶。
她混在人群裡,憔悴不堪,死死盯著我,像盯著失而複得的珍寶。
陌生又可笑。
她想衝上來,被保安攔住。
我接過獎盃與十萬獎金支票,對著話筒清晰開口:
“我想把這筆獎金,全部捐給臨終關懷機構。”
“用來紀念一位,冇能被好好送走的老人。”
台下掌聲雷動。
我看見顧清鳶身體一晃,像是被抽走所有力氣。
幾天後,阮念舟找到我住處。
他冇了往日精緻,哭著求我回到顧清鳶身邊。
“她現在天天喝酒,工作丟了,醫院要開除她!你回去看看她吧,求你了!”
我看著他,淡淡開口。
“與我無關。”
我關上門,隔絕他的哭喊。
手機震動,一封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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