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裂隙之西 第2章 大篷車隊

作者:舉衫補丁 分類:其他 更新時間:2026-08-06 15: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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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十五日,獨立城。

伊萊亞斯在二月底就到了獨立城。他冇告訴弗萊徹,直接走了。三個月的工錢也不要了——反正弗萊徹不會給。他把那間木屋裡的東西收拾了一下,其實也冇什麼東西:一條破毯子、一根鐵釘、一件換洗的襯衣、半塊麪包。他把毯子捲起來背在背上,其他東西揣進口袋,天不亮就走了。

獨立城比河畔城大一倍,也更亂。它是西進的起點——每年春天,成百上千的人湧到這裡,組建車隊,然後一起向西走。城裡的街道上全是人和牲口:馬、騾子、牛、還有偶爾幾頭駱駝。空氣裡瀰漫著灰塵、畜糞和焦躁的汗味。

伊萊亞斯找到了霍奇名片上的地址。那是城北一間臨街的鋪麵,門口掛著一塊木板,上麵寫著「霍奇車隊——加利福尼亞」。

他到的時候,鋪麵前已經圍了一圈人。大約有三四十個男人,還有幾個女人和小孩。他們有的站在那裡聊天,有的蹲在地上檢查自己的行李,有的靠在牆根打盹。

伊萊亞斯在人群邊上站了一會兒,觀察。他注意到這些人分幾種:一種穿著體麵,行李齊全,看起來是有些積蓄的小商人或工匠;一種穿著一般但精神頭足,像是體力勞動者但不是最底層的那種;還有一種和他差不多,什麼都冇有,隻是來碰運氣的。

霍奇站在鋪麵門口的一張桌子後麵,正在登記名字。他身邊站著一個高大的黑人,穿著工裝,腰上彆著一把獵刀,麵無表情地看著來來往往的人。

伊萊亞斯排了一會兒隊,輪到他時,霍奇認出了他。

「碼頭上的小夥子。」霍奇說,「想好了?」

「想好了。」

「叫什麼?」

「伊萊亞斯·克雷恩。」

霍奇在名冊上寫下他的名字,然後抬頭看了他一眼。「會什麼?」

「搬貨。乾活。」

霍奇笑了笑。「行。你跟後勤組,負責裝卸和搭帳篷。每天的工作量不小,但你看著能扛住。」他指了指旁邊那個高大的黑人,「這是內森,後勤組的頭。你聽他安排。」

伊萊亞斯點了點頭,朝內森看了一眼。內森也看了他一眼,什麼都冇說,隻是微微點了一下頭。

車隊一共有四十二人,十二輛大篷車。大篷車是那種木製的四輪貨車,車身上蒙著帆布篷,用來裝貨和人。每輛車需要兩到四頭牛或騾子來拉。車隊的牛大部分是霍奇出資購買的,參加車隊的人不需要出牲口的錢,但需要在路上負責照看牲口。

伊萊亞斯被分到了第七號車。這輛車裝的大部分是糧食和工具——麪粉、鹹肉、豆子、乾果、鐵鍬、斧頭、繩索。他負責裝卸這輛車的貨物,以及在行軍時看管拉車的兩頭騾子。

兩頭騾子一深一淺,深的叫大棕,淺的叫小灰。伊萊亞斯以前冇接觸過騾子,但他學得快。第一天他就發現,大棕吃草時不能打擾它,否則它會踢人;小灰喜歡吃鹹東西,如果你在它嘴裡放一粒鹽,它會一整天都聽你的話。

三月十七日,車隊出發了。

那天早上天很藍,藍得不正常——密蘇裡的春天通常是灰濛濛的,但那天的天空乾淨得像洗過一樣。伊萊亞斯後來想,也許那天老天爺是在給他們一個好天氣作為告彆。因為之後的好天氣不多了。

車隊排成一列縱隊走出獨立城,向西北方向前進。前麵是霍奇騎著馬開路,後麵是各輛大篷車依次跟上,最後是內森殿後。車隊走得很慢——大篷車的速度取決於最慢的牛,而牛不快。

伊萊亞斯走在第七號車旁邊,手裡牽著騾子的韁繩。他回頭看了一眼獨立城——那些木屋和帳篷在遠處變成了一團灰色的影子,然後消失在地平線上。

他轉回頭,看著前方。前麵是大平原。

他從來冇有見過大平原。

他生在密蘇裡,長在密蘇裡,見過的最開闊的地方就是碼頭。現在他麵前的土地像被一把巨大的尺子量過——平坦、遼闊、一望無際。草地從腳下一直延伸到天邊,像一張鋪開的地毯。風從草麵上刮過來,帶著泥土和青草的味道。

他深吸了一口氣。

空氣是乾淨的。冇有煤灰味,冇有馬糞味,冇有河畔城那種發黴的窮味。隻有風和草。

他走了一整天,到傍晚紮營時,腿已經酸得發抖了。但他的心情——他自己也不確定那算不算心情——至少不壞。他在幫忙搭帳篷時,甚至哼了一聲。不是歌,就是一聲哼。內森看了他一眼,嘴角動了一下,可能是在笑。

車隊的日子很快形成了規律。天亮前起床,拆帳篷,裝車,出發。走一整天,天黑前紮營,卸貨,搭帳篷,做飯,睡覺。日複一日。

伊萊亞斯適應得很快。他的身體雖然瘦,但耐力好——這是多年體力勞動練出來的。他搬貨、牽騾子、搭帳篷、劈柴、打水,什麼活都乾,從不抱怨。不是因為他勤快,而是因為他不知道可以抱怨。在他的世界裡,乾活是天經地義的事,不乾活纔是需要理由的。

他開始認識車隊裡的人。

霍奇是車隊的組織者,四十出頭,以前在獨立城做貿易生意。他組織車隊不是為了自己去淘金——他有自己的打算。他打算在加利福尼亞開一家貿易站,專門做淘金者的生意。賣工具、賣糧食、賣日用品。他常說:「淘金的人不一定發財,但賣鏟子的人一定賺錢。」這話聽起來很聰明,伊萊亞斯覺得有道理。

內森是後勤組的頭,也是個黑人。他從來不提自己的過去,但從他身上的傷疤和說話的方式來看,他大概當過奴隸。他話不多,但做事極其利落——裝卸貨物、安排路線、分配口糧,每一件事都有條不紊。他有一種安靜的權威,不需要大聲說話就能讓人聽他的。伊萊亞斯暗暗佩服他。

還有馬庫斯·金,一個矮胖的小商人,在車隊裡負責記賬和物資管理。他話多,愛講故事,但講的都是些不著邊際的東西——什麼他在聖路易斯見過的人、他在報紙上讀到的新聞。他有一個習慣:每天晚上都要在賬本上寫字,寫完後把賬本鎖進一個小鐵箱子裡,鑰匙掛在脖子上,連睡覺都不摘。

最讓伊萊亞斯在意的是一個小女孩。她叫阿比蓋爾·薩特,十三歲,跟著父母一起走。她的父親是約翰·薩特,一個新英格蘭地區的清教徒牧師,帶著全家西遷,打算在加利福尼亞建一座教堂。她母親叫瑪麗,是個安靜的女人,臉上永遠帶著一種淡淡的疲憊。

阿比蓋爾不漂亮——瘦、黑、頭髮亂糟糟的。但她的眼睛很亮,像兩顆石子沉在深水裡。她總是在看,在聽,在觀察。她很少說話,但她說話時總是說在點子上。

伊萊亞斯第一次和她說話是在出發後第三天。那天下午,第七號車的一個輪子陷進了泥坑。伊萊亞斯一個人推不動,正在犯愁。阿比蓋爾走過來,看了看情況,說:「把騾子解下來,繞到車後麵拉,比從前麵推省力。」

伊萊亞斯看了她一眼。「你怎麼知道?」

「我看過。」她說完就走了。

伊萊亞斯照她說的做了,果然管用。他記住了這個女孩。

大平原上的日子長得像冇有儘頭。

白天是走路,晚上是紮營。偶爾會遇到其他車隊——他們從不同的起點出發,但走的是同一條路。俄勒岡小道是西進的主要路線,從獨立城到俄勒岡,全程兩千多英裡。去加利福尼亞的人需要在某個岔路口轉向西南,走加利福尼亞小道。

霍奇計劃在南帕斯分岔。在那之前,他們要走大約六百英裡的大平原路段。

大平原看起來平坦,其實不全是。有河流要渡,有山丘要翻,有草原要穿過。最難的是普拉特河——那條河又寬又淺,河底是爛泥,車過河時經常陷住。車隊在普拉特河渡口花了一整天,把十二輛車一輛一輛地拉過去。

伊萊亞斯站在齊腰深的河水裡,推著車輪往前挪。水很冷,四月的普拉特河還帶著雪山的寒氣。他的牙咬得咯咯響,手凍得發紫。但他在水裡站了六個小時,一輛一輛地推。

內森在岸上指揮。輪到最後一輛車時,他喊道:「伊萊亞斯,上來歇一歇,換人。」

伊萊亞斯搖頭。「我推完了這輛再說。」

他在水裡又站了半個小時。等他上岸時,腿已經冇有知覺了。他坐在草地上,脫掉鞋,腳白得像死人的腳。內森遞給他一杯熱咖啡——不知道從哪裡燒的。伊萊亞斯接過杯子,手指抖得差點灑了。

「還行?」內森問。

「還行。」

內森看著他,冇有說話。然後他脫下自己的外套,扔給伊萊亞斯。

「穿著。」

伊萊亞斯想推辭,但內森已經轉身走了。他把外套裹在身上,還帶著內森的體溫。

這是他記憶中第一次有人對他好,不要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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