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捐給了市婦女兒童基金會,指定用於幫扶困境中的單親媽媽和兒童。拿到捐贈證書和公示截圖,我拍了清晰的照片。
登錄那個因為婆婆嫌“拋頭露麵”而荒廢已久的微博,將捐贈憑證照片發出去,配文簡潔有力:
“三年婚姻,一朝夢醒。青春餵了狗,錢財身外物。這十五萬,替那家人做點好事,積點陰德。從此山水不相逢,莫道彼此長和短。#離婚快樂# #彩禮捐贈#”
設置,釋出。
我知道這無異於在平靜的湖麵投下核彈。但我就是要炸,炸得人儘皆知,炸得他們顏麵掃地。
做完這一切,我拉黑了陳浩和他家所有親戚的聯絡方式,住進了提前訂好的、位於城市另一端的一家安保嚴密的酒店式公寓短租房。手機關機,世界清淨。
但我能想象外麵的風暴。果然,第三天,當我重新開機,簡訊和微信的未讀資訊爆炸。陳浩的咒罵、哀求、威脅,婆婆的哭嚎、撒潑、惡毒詛咒,還有幾個不知所謂的親戚“勸和”的訊息,擠滿了螢幕。
我一條冇看,直接全部刪除拉黑。隻接了幾箇中介和律師的電話。
陪嫁房因為價格優勢和我的配合,在一週內就成功全款售出。扣掉稅費,到手一筆相當可觀的現金。律師那邊的離婚協議也擬好了,條件清晰:無共同財產糾紛(本來也冇有),無子女撫養爭議(他們不知道孩子還在),我放棄一切主張,隻求速離。
陳浩一開始還不肯簽,試圖用“感情”、“多年付出”來打動我,見我鐵板一塊,又威脅要打官司分房子。我的律師隻輕飄飄甩過去一句:“可以。那我們就法庭上詳細算算這三年的家庭開支、勞務付出,以及你母親對我當事人長期的精神虐待和此次‘逼迫墮胎’的錄音證據(我瞎編的,但足夠唬人)。”
陳浩慫了。他媽還在叫囂,但聲音已經虛了。他們大概終於意識到,我這個他們眼中的軟柿子,不僅長了刺,還淬了毒。
離婚協議在提出後的第十天,正式簽署。走出民政局那天,天氣很好。陳浩臉色憔悴,眼神複雜地看著我,欲言又止。我戴著一副能遮住半張臉的墨鏡,麵無表情,簽完字,拿回自己的那份,轉身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