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份裝訂整齊的檔案,紙張的邊緣在燈光下反射出冷硬的光。
“審判長,各位,”我將檔案袋舉起,讓所有人都能看清,“這是過去十八個月裡,原告陳琳女士通過其母親、表弟等多個親屬賬戶,以及她實際控製的、由張維律師幕後協助註冊的兩家空殼貿易公司,進行異常資金流轉的全部銀行流水記錄、相關合同及股權代持協議的影印件。
資金總規模,初步統計超過兩千三百萬元人民幣。”
我把檔案袋遞給快步走來的書記員。
書記員接過,轉身快步走向法官席。
紙張摩擦的聲音在寂靜的法庭裡異常清晰。
張維猛地吸了一口氣,他的身體瞬間繃得像一張拉滿的弓。
他放在桌下的手似乎在極力控製著什麼,手背上青筋暴起。
他張了張嘴,似乎想反駁,但最終隻是從牙縫裡擠出幾個字,聲音低沉卻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顫抖:“這……這不可能!
這些流水……來源非法!
是非法取得的證據!
法庭不應采信!”
“來源是否合法,法庭自會審查判斷,張律師。”
我平靜地打斷他,嘴角甚至勾起一絲極淡的、冰冷的弧度,“至於真實性……”我的目光轉向麵無人色的陳琳,她的嘴唇哆嗦著,剛纔那楚楚可憐的樣子早已蕩然無存,隻剩下驚惶和一種被扒光般的羞憤,“我想請問原告陳琳女士,去年十月,您母親賬戶上突然多出的那筆五百八十萬的‘理財收益’,原始資金來自哪裡?
您表弟名下那套價值千萬的市中心公寓,購房款又是從何而來?
還有,那兩家名為‘鼎鑫’、‘鴻運’的皮包公司,在冇有任何實際業務的情況下,賬戶上數千萬的資金流水,最終都流向了哪裡?
是您新購置的那輛保時捷911?
還是您在瑞士銀行開設的某個匿名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