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上 7 點出門上班,她睡到 10 點直播,下午 3 點半我們在民政局門口集合,打卡,拍照,上傳,動作一氣嗬成。
第四天開始,我們甚至提前 10 分鐘到,一人一杯冰美式,像約會的同事。
獎勵金每天 1 萬,準時到賬,比工資還穩定。
我把它單獨放在一張卡裡,給沈嵐看餘額截圖:“再堅持 26 天,咱倆各拿 30 萬,房貸能提前還 60 萬。”
她咬著吸管點頭:“我算了一下,扣掉違約金風險,淨收益 20 萬保底。”
說完我們都笑了,笑得像兩個剛薅到羊毛的薅羊毛黨。
週末那天,我們破例一起去了超市。
我推車,她挑菜,路過酸奶區,她順手拿了我最愛的原味,我則往車裡扔了她常用的麵膜。
結賬時,收銀員說:“今天會員日,滿 200 送 30 代金券。”
沈嵐把券塞給我:“下次買菸用。”
我愣了一下,上次她給我煙券,還是五年前我們領證那天。
晚上回家,我們破天荒坐在同一張沙發上。
她剪綜藝,我刷手機,電視裡嘻嘻哈哈的背景音蓋過了尷尬。
快 12 點時,沈嵐突然說:“明天你下班早點,我們一起去打卡,然後去後海走走。”
我“嗯”了一聲,心跳莫名快了一拍。
第二天我特意請了半天假,提前到民政局。
沈嵐穿了條白裙子,頭髮紮成馬尾,像大學時的樣子。
拍照時,她往我這邊靠了半步,肩膀碰著我胳膊,諾基亞的畫素渣得要命,卻把我們倆都拍得挺清楚。
上傳完,她晃著手機:“走,去劃船。”
後海的船 80 塊一小時,我們租了條鴨子船。
太陽把水麵照得晃眼,沈嵐脫了涼鞋把腳伸進水裡,踢起一串水花。
我劃著槳,突然問:“要是 30 天到了,我們真離?”
她冇抬頭:“到時候再說唄,現在先掙錢。”
語氣輕鬆得像在討論晚飯吃什麼。
船漂到湖心,她忽然指著遠處一棟亮著燈的窗子:“看那,我們第一次約會的時候,就在那家酒吧。”
我順著她手指看過去,記憶像被捅開的馬蜂窩,嗡嗡往外湧——那天她點了杯長島冰茶,我裝模作樣要了杯威士忌,結果兩杯下去就暈得去洗手間吐。
她在外麵拍我背,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