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念安攥著根撿來的木炭,小臉上沾著泥灰,黑葡萄似的眼睛卻死死盯著窗紙上先生寫下的“人”字。
她不敢靠近,怕被教室裡的同學看見——那些穿著布鞋的孩子,總笑她是“冇爹管的野丫頭”,笑她娘連5塊錢學費都掏不出。
老師念“天”,她就跟著在地上畫“天”,木炭頭在硬泥地上劃出澀澀的聲響,像她壓在喉嚨裡的跟讀聲;老師教“山”,她便把“山”字刻在掌心,連拔豬草時都在田埂上比劃。
有回下雨,她怕淋濕了記在心裡的字,抱著草垛挪到屋簷下,褲腳全濕了也渾然不覺,隻盯著漏雨的窗戶,把老師講的“書中自有路”刻進心裡。
傍晚回家,她蹲在灶台邊燒火,藉著跳動的火光,在灶壁上寫白天偷學的字。
娘從地裡回來,看見灶壁上歪扭的筆畫,摔了手裡的鋤頭罵:“寫這些鬼畫符有啥用?
能當飯吃?”
許念安趕緊用燒火棍把字抹掉,低下頭往灶膛裡添柴,火光映著她泛紅的眼眶,心裡卻比灶膛還熱——她不懂大道理,隻模模糊糊知道,那些方方正正的字裡,藏著能讓她走出這窮山溝的路,藏著能讓娘不再皺著眉罵她的法子。
那天夜裡,她把木炭藏進枕頭底下,夢裡都是老師念字的聲音。
她夢見自己也坐在教室裡,手裡握著真正的毛筆,筆尖落在紙上,開出了一條通往山外的路。
長到12歲的許念安早已認清能依靠自己的隻有自己,她不懂愛,也不會去追求那虛無縹緲的愛,她知道隻有在自己手裡的纔是最有用的,村裡的王嬸因嫉妒許念安家的菜地收成好,又聽說她“不孝順”,便趁夜偷偷踩爛了她種的半畦油菜。
許念安發現後冇聲張,悄悄去山上挖了一窩菜青蟲,趁清晨露水未乾時,撒進了王嬸家最寶貝的那片白菜地。
冇過幾天,王嬸的白菜就被蟲子啃得千瘡百孔,隻能自認倒黴。
許念安晾曬在院子裡的菜乾被同村的李叔偷走。
她冇有當場戳穿,而是留意到李叔每晚都要去村口的小賣部買酒喝。
於是,她連續幾天在李叔去買酒的路上,把提前準備好的滑石粉撒在石板路上。
第三天傍晚,李叔果然踩滑摔了一跤,不僅摔破了頭,還把剛買的酒灑了一身,狼狽不堪。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