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前,他看到這堆垃圾,想的是“我該怎麼辦”。現在,他看到這堆垃圾,想的是“你該怎麼辦”。
現在自己恨不得往外麵丟垃圾,可自己裝了監控,當證據呈上去後給彆人看到自己也丟垃圾那該多打自己臉。
林越轉身回到屋裡打開電腦,新建了一個 Word 文檔,在標題欄裡打了一行字:“翠湖苑3棟401室劉桂香相鄰權糾紛案 證據清單”。
林越開始碼字。
第一條,樓道垃圾照片及視頻,時間跨度一個月,共計三百四十七份。
第二條,401室住戶劉桂香辱罵、威脅鄰居的錄音,共計十一份,總時長四十二分鐘。
第三條,物業及街道辦投訴記錄,共計二十三次。
第四條,消防救援大隊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五千元。
第五條,衛健委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一萬二千元。
第六條,仁愛診所違規處置醫療廢物調查材料,罰款三萬元。
第七條,202室王浩房屋受損證明材料。
第八條,502室張麗華女兒健康受影響證明材料。
第九條,503室李國強健康受影響證明材料。
第十條,402室林越房門損壞評估及牆體受潮報告。
第十一條,房地產估價報告,房屋貶值八萬元。
第十二條,401室劉桂香撕毀法院傳票的監控視頻。
當林越打到第十二條的時候,手指停了一下,撕毀法院傳票,這個行為本身不構成犯罪,但在法官眼裡,這是一種態度。一種“我不把法律放在眼裡”的態度。
這種態度,會影響賠償金額,也會影響強製執行的速度。
林越把證據清單儲存下來,剛好看到窗外的路燈亮了,橘黃色的光透過窗簾。
明天,這份證據清單會送到法院;後天,法官會看到劉桂香撕傳票的視頻;大後天,可能更久一些,判決書會下來。
劉桂香會收到一份新的傳票,不是快遞員送的,是法院公告送達的,貼在她家門口,貼六十天,讓整棟樓的人都看到。
公告上會寫她的名字,會寫他的姓名,會寫“相鄰權糾紛”,會寫“缺席判決”。
六十天後,判決生效。劉桂香會收到一份執行通知書,法院會查封她的銀行賬戶,凍結她的退休金,扣押她的財產。
劉桂香會在某個早上醒來,發現自己的工資卡刷不了了,存摺取不出錢了。
想到這裡,林越不禁學著抖音裡的奶龍,捧腹大笑起來。
這道德敗壞的老太婆取不出錢,讓她在自己的老閨蜜麵前出醜,想想都爽。
劉桂香還會屁顛顛地跑去銀行問,銀行的人隻會告訴她“您的賬戶被法院凍結了”。
等劉桂香打電話給法院,法院的人告訴她“請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哪怕劉桂香耍賴說“我冇有錢”。
法院就會說“那就每月從退休金裡扣,直到扣完為止”。
到時候傻眼的一定是劉桂香!
每個月,三千塊。扣完八萬塊,需要三年零四個月。
三年零四個月裡,劉桂香每個月的退休金都會少一大半,她會想起這堆垃圾,想起這一個月被她用垃圾熏了一個月年輕人。
要的就是劉桂香後悔!今天就由我來向這些大媽重拳出擊!
林越關了燈,躺到床上。
門外的樓道裡,那堆垃圾在黑暗中繼續發酵。
林越要合理利用合法手段,用規則那把刀,刀刀割在她最疼的地方。
林越翻了個身,把被子拉到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