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林越說,“所以這次我不是來投訴的,我是來舉報的。不是舉報她堆垃圾,是舉報她堵塞消防通道。根據《消防法》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第六十條,個人有這種行為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製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陳浩的表情變了,他放下手裡的茶杯,坐直了身子,重新打量了一眼麵前這個年輕人。
“你學過消防法?”
“查過。”
陳浩打開信封,開始一頁一頁地翻材料。
照片、時間記錄、投訴回執,每一頁都很規範,編號清晰,時間線完整。翻到最後,他看到了那張手繪的樓道平麵圖,標註了垃圾堆放的具體位置和對通道的占用比例。
“這個是你自己畫的?”陳浩問。
“對。”
陳浩沉默了一會兒,把材料放回信封裡,在桌上推了一下:“材料我收下了。我們會安排人去現場覈查。如果情況屬實,我們會依法處理。”
“謝謝。”林越站起來,轉身要走。
“等一下。”陳浩叫住他,“小夥子,我跟你說句實話。五百塊錢的罰款,對她來說可能不算什麼。強製執行的話,我們得走程式,至少要一到兩週。你確定要走這條路?”
林越轉過身來,看著陳浩:“陳參謀,她堵的是消防通道。整棟樓六層,住著幾十戶人。萬一發生火災,那些垃圾就是催命符。五百塊罰不罰她無所謂,我要的是那條通道暢通。”
陳浩看著他,點了點頭:“行。我明白了。下週安排人去。”
林越走出消防大隊的時候,天已經暗下來了,林越看了一眼手機,下午四點半,還有一件事冇做。
第二站,城南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衛健委在消防大隊對麵那條街,步行大概十五分鐘。林越到的時候,已經快五點了,門口的工作人員告訴他“快下班了,明天再來”。
“我就交一份材料,五分鐘。”林越說。
工作人員猶豫了一下,讓他進去了,衛健委的辦公室在四樓,比消防大隊的辦公室大一些,但更亂。
桌上堆著各種檔案、報表和一次性水杯。
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坐在辦公桌後麵,正在收拾東西準備下班。她的工牌上寫著“醫政科 王麗華”。
“你好,我是來舉報醫療廢物違規處置的。”林越把另一個信封遞過去。
王麗華接過信封,冇有打開,而是看著林越:“舉報哪家?”
“仁愛診所。翠湖路178號。”
王麗華的表情變了一下。她把信封放在桌上,重新坐了下來。
“仁愛診所?”她重複了一遍,“又是這家”。
“對。我住在診所對麵的小區,經常在樓道裡發現帶血的紗布、用過的針頭、采血針包裝,上麵都有仁愛診所的Logo。我拍了照片和視頻,時間跨度兩週,證據都在材料裡。”
王麗華打開信封,開始翻材料。照片、視頻截圖、時間記錄、還有那條來自地圖APP的匿名評論截圖,她翻到那組醫療廢物的特寫照片時,手指停了一下,眉頭皺了起來。
“這些......是在樓道裡發現的?”
“對。401的住戶從診所帶出來的,扔在樓道裡。我懷疑仁愛診所的醫療廢物處理流程存在嚴重違規。”
王麗華把材料放回信封裡,靠在椅背上,沉默了一會兒。
“林先生,你的材料我們收下了。醫廢管理這塊,我們有專門的執法隊伍。如果情況屬實,我們會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