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出來的東西讓他苦笑了一下——精神損害賠償需要鑒定,需要證明對方的侵權行為確實造成了嚴重的精神損害,而且法院對這種鄰裡糾紛的精神損害賠償判得很謹慎,金額也很低。
為了一堆垃圾去做精神鑒定,聽起來就像個笑話。
但林越還是把這條存了下來。萬一用得上呢?
手機震了一下。是陸深發來的訊息:“兄弟,今晚有空打電話嗎?”
林越看了一眼時間,十一點四十五。太晚了。他回了一句:“明天吧,今天太晚了。我再收集點證據。”
陸深秒回:“行。對了,你那個鄰居,除了垃圾還有彆的嗎?比如噪音、養狗什麼的?”
林越想了想:“有狗,小型犬,倒是冇怎麼叫,就是垃圾煩人。”
“那行。你先收集證據,重點是拍照錄像,記錄時間、地點、內容。尤其是你說的那些帶血的紗布和針頭,這個一定要拍清楚,最好用水印相機。明天我給你打電話,咱們詳細說。”
“好。”
林越放下手機,又看了一眼電腦螢幕上密密麻麻的搜尋記錄。
消防、城管、街道辦、環保、業委會、業主公約、民事訴訟、行政處罰……每一個詞條後麵都跟著一堆法規、程式和案例,像一張巨大的網,他站在網中央,不知道該抓哪一根線。
林越關掉搜尋頁麵,打開了那個叫“證據”的文檔。
今天拍了八張照片,加上昨天的,一共十五張。
林越一張一張地看過去——黑色的袋子、白色的袋子、編織袋、紙箱子;糞便、泔水、油漬、液體;近景、遠景、帶門牌號的、帶時間水印的。
十五張照片,記錄了三天。
而這隻是一個開始。
林越關掉文檔,合上電腦,走到窗前。
樓下的生鮮超市已經關門了,捲簾門拉下來,隻有一盞路燈還亮著,照著空蕩蕩的小區通道。對麵社區門診的燈箱也滅了,門口的塑料凳子被收了進去,玻璃門上掛著一把U形鎖。
整棟樓都安靜了。
但他知道,這種安靜是假的。在某個時刻——也許是十二點,也許是一點,也許是三點——門外的樓道裡會響起那個聲音。
咚!
有什麼東西砸在地磚上。
然後他會再次被那股味道喚醒,再次趴到門口,透過貓眼看著那堆垃圾在黑暗中發酵、腐爛、擴散。
林越看了一眼手機——十二點零七分。
他等著。
十二點半,冇有聲音。
一點,冇有聲音。
一點四十,林越已經靠在床頭開始打瞌睡了,手裡的手機滑下來,砸在胸口上,把他驚醒。
他迷迷糊糊地看了一眼門外——安靜。
也許今天不扔了。
他正要躺下去的時候——
“咚。”
一聲悶響,在深夜的樓道裡格外清晰,像是有人在他耳邊敲了一記鼓。
林越的眼睛猛地睜開了。
他光腳下床,走到門口,把眼睛湊到貓眼上。
貓眼裡,樓道裡的聲控燈亮著,昏黃的燈光下,他看到一個人影。
是個女人,穿著花睡衣,頭髮卷著捲髮器,彎著腰在往地上放什麼東西。
劉桂香!
她手裡提著一個紅色塑料袋,袋口紮著死結,但底部已經開始滲水了。她把這個袋子放在那堆垃圾的最上麵,然後直起腰,拍了拍手。
她轉過身來,臉對著林越家的方向。
透過貓眼,林越看到她臉上的表情——不是憤怒,不是刻薄,而是一種平靜的、理所當然的滿足,像是在說“今天的工作完成了”。
然後她轉身回了自己家,防盜門“砰”地關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