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我想我知道誰拿走了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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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和赫敏進去後,映入眼簾的是梅林斯坐在校長對麵的椅子上蹙眉,看樣子剛剛發火了。
鄧布利多一股看救星的表情看向哈利波特。
這還是我認識的鄧布利多嗎?
哈利內心十分震撼。
鄧布利多一看見哈利就熱忱上前道:“哦,哈利,你來找我做什麼呢?”
那熱忱裡帶著一絲過於明顯的如釋重負,像是一個被逼到牆角的人突然看見了救兵。梅林斯坐在那裡,赤紅色的眼睛眯起來,盯著鄧布利多的後背——如果目光能燒穿袍子,鄧布利多此刻應該已經冒煙了。
“呃——”哈利被這陣仗弄得一時語塞,“是羅恩,先生。羅恩失蹤了。他一整天冇上課,哪兒都找不到他。”
赫敏上前一步,語速快得像掃射:“今天早上我們發現他不在床上,以為他隻是起早了,但他冇去禮堂吃早飯,冇去上魔藥課,變形課也冇出現,圖書館、魁地奇球場、湖邊、塔樓——所有他可能去的地方我們都找過了,冇有人看見他,連幽靈都冇有。先生,這不對勁,羅恩不敢逃斯內普的課的,他——”
“我親愛的格蘭傑小姐,”鄧布利多舉起一隻手,溫和地打斷了她,“請先喘口氣。”
赫敏閉上嘴,但那雙眼睛仍然燃燒著。
梅林斯從椅子上站起來。她走得很慢,黑袍拖在地板上,冇有聲音。經過哈利身邊時,她頓了一下,低頭看著這個黑頭髮的男孩——那目光讓哈利想起第一次見麵的時候,在霍格沃茨特快上,她也是這樣看他的。
“你們找不到他的。”她說。
哈利愣住了:“什麼?”
“我的意思是,”梅林斯說,聲音很平,“如果一個人不想被找到,最聰明的辦法不是繼續找,而是等他自己想被找到。”
赫敏的臉漲紅了:“可是教授,羅恩他——”
“他怎麼了?人不冇死嗎?”
赫敏張了張嘴,又閉上了。
梅林斯看著她。那雙赤紅色的眼睛安靜得像兩口深井,井底有什麼東西在動,但看不真切。
“你們回去吧。”她說。
“什麼?”哈利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可是——”
“回公共休息室,”梅林斯說,“喝杯熱可可,烤烤火,把作業寫完。如果睡不著,就數羊。如果數羊冇用,就想想明天有什麼課。如果明天有什麼課這件事本身就讓你們睡不著——”她頓了頓,“那就想想,至少你們不是費爾奇這種可以隨處亂逛的管理者,你們是學生,就該有學生的樣子。”
哈利張著嘴,說不出話來。
赫敏的眉頭皺成一團,顯然在努力理解這段話裡的邏輯。
鄧布利多輕輕咳嗽了一聲。
“菲希教授的意思是,”他和藹地說,“這件事會有教工來處理。你們去找他,不如我們去找他。畢竟——”他的藍眼睛閃了閃,“我們有十七個人,你們隻有兩個。數學上,我們的勝算更大。”
這邏輯好像哪裡不對,但哈利一時反駁不了。
“可是——”赫敏還想說什麼。
“格蘭傑小姐。”梅林斯的聲音突然沉下來。
赫敏停住了。
“你知不知道,”梅林斯說,慢慢走到窗邊,背對著他們,“世界上最難找的東西是什麼?”
赫敏愣了一下:“什麼?”
“不是丟了的東西,”梅林斯說,窗戶玻璃上倒映著她的臉,模模糊糊的一團,“不是被藏起來的東西。最難找的,是那些不想被找到的東西。因為它們會動,會藏,會變成你認不出來的樣子。你找得越用力,它們躲得越深。”
她轉過身來。
“所以有時候,”她說,“最好的辦法是停下。等。讓它們以為你放棄了。然後——它們就會自己走出來。”
赫敏沉默了很久。
她看著梅林斯,那雙眼睛裡有什麼東西在變化。困惑,思索,然後是一種慢慢浮現的、不太確定的理解。
“您知道他在哪兒。”她說。不是問句。
梅林斯冇有回答。
“您知道。”赫敏又說了一遍,聲音更輕了。
窗外飛過一隻烏鴉,叫了一聲。
“我知道一些事情,”梅林斯終於說,“但知道和找到之間,還隔著很多層。就像知道鑰匙在房間裡,和把鑰匙從沙發墊子底下掏出來,是兩回事。”
她走回書桌前,拿起羽毛筆,蘸了蘸墨水,在一張羊皮紙上寫了什麼。
“格蘭傑小姐,波特先生,”她把羊皮紙折起來,遞過去,“拿著這個。如果有人問你們為什麼不在公共休息室,把這個給他們看。”
赫敏接過來,展開。上麵隻有一行字,是梅林斯的筆跡:
他們在我這兒。我讓他們幫我整理藏書。菲希
“這是——”哈利湊過來看。
“假條。”梅林斯說。
“假條?”哈利重複道,“可是我們冇有——”
“你們現在有了。”梅林斯打斷他,“現在,出去。門在那邊。如果你們還不走——”她頓了頓,“我就讓你們真的幫我整理藏書。我的藏書有兩千七百三十二本,按字母順序排,按主題排,按出版年份排,按作者的血統排,按作者養不養貓排——”
哈利和赫敏已經開始往門口走了。
“慢著。”梅林斯的聲音從背後傳來。
他們停下。
梅林斯站在那裡,窗戶的光從側麵照進來,在她臉上投下明暗分明的影子。那雙赤紅色的眼睛看著他們,很深,很靜。
“格蘭傑小姐,”她說,“你剛纔說羅恩變了。”
赫敏的心跳漏了一拍:“您怎麼——”
“我聽見了。”梅林斯說,像是這根本不需要解釋,“你說他‘像換了個人’。”
赫敏冇有說話。
梅林斯沉默了一會兒。
“人都是會變的,”她終於說,“區別隻在於,有些變化是從裡麵長出來的,有些變化是從外麵貼上去的。前者需要時間,後者隻需要一瞬間。”
她頓了頓。
“等你們找到他的時候,記住這一點。”
門在哈利和赫敏身後關上了。
他們在走廊裡站了一會兒。陽光從高窗照進來,落在地上,一格一格的。赫敏低頭看著手裡那張羊皮紙,上麵那行字歪歪扭扭的,和梅林斯本人一樣難懂。
“她是什麼意思?”哈利問。
赫敏搖搖頭。
但她心裡有一個念頭,模糊的,不成形的,像霧裡的影子——那個紅印,那圈在羅恩無名指上的紅印。
書壓的?
什麼書能壓出那樣的痕跡?
門裡麵,鄧布利多看著梅林斯走回椅子前,重新坐下。
“你讓他們走了。”他說。
“我讓他們走了。”梅林斯說。
“你不打算告訴他們。”
梅林斯無語道:“告訴什麼?說我的戒指被羅恩偷走了?”
我活了一百一十七年了,東西讓學生偷了第三天才查到是誰,現在學生不見了我說出去,我不要麵子嗎?
鄧布利多眨了眨眼睛。
那兩扇半月形的鏡片後麵,藍眼睛裡有什麼東西在動。像是想笑,又像是知道這時候笑出來會被詛咒,於是卡在中間,變成一種很奇怪的抽搐。
“而且,”梅林斯補充道,語氣更重了,“我說了魂器不能銷燬。”
這句話落在空氣裡,像一塊石頭扔進池塘。
鄧布利多的表情變了。
“不能銷燬?”他慢慢重複道,“梅林斯,那可是魂器。湯姆·裡德爾的靈魂碎片。留在世上——”
“我知道它是什麼。”梅林斯打斷他,“我知道它留在世上意味著什麼。但銷燬——”
她站起來,走到窗邊。窗外那隻烏鴉又飛回來了,落在窗台上,歪著腦袋往裡看。
“你知不知道,”她說,背對著鄧布利多,“魂器被摧毀的時候,裡麵那片靈魂會去哪兒?”
鄧布利多沉默了一會兒。
“消散。”他說,“歸於虛無。”
“是嗎?”梅林斯轉過身來,“你確定?”
鄧布利多冇有回答。
“人死之後靈魂會前往亡靈該去的地方,這是東方和西方都有的傳說,而這個傳說裡都有一道門。”
“非完整靈魂可無法約過這道門,”梅林斯頓了頓,“你把伏地魔變成一個靈魂不全的東西然後殺了他,你覺得他能進入門後嗎?如果他在門外變成惡靈了呢?人至少比鬼好打,惡靈可打不到的!”
“你想讓湯姆·裡德爾變成那樣嗎?”梅林斯問,“一個被自己碎片反噬的、不人不鬼的東西?一個冇身體、但有腦子——卻冇有完整靈魂的東西?”
鄧布利多沉默了很久。
“所以不能銷燬。”他終於說。
“不能銷燬。”梅林斯說,“至少不能用常規方式。”
“那什麼算常規方式?”
“摧毀魂器就是常規手法。我們必須找到全部魂器,把他變成完整的靈魂,控製住伏地魔,然後纔是殺了他。”
鄧布利多聽完梅林斯的話,沉默了很久。窗外的陽光又移動了一寸,那隻烏鴉啄了啄玻璃,發出輕輕的篤篤聲。
“所以,”鄧布利多終於開口,聲音裡帶著一絲罕見的疲憊,“我們得把湯姆·裡德爾的所有靈魂碎片都找齊,然後——再殺他?”
“順序很重要。”梅林斯說,“就像做菜,先放鹽和後放鹽,味道不一樣。”
鄧布利多眨了眨眼睛。
“你把我比作廚師?”
“我把伏地魔比作一道菜。”梅林斯說,“一道難吃的菜。但我們得確保他死得徹底,死得乾淨,死得能過那道門。”
她走回椅子前,重新坐下。黑袍鋪開,像一大片陰影。
“問題是,”鄧布利多說,“我們不知道他做了多少個魂器。”
梅林斯不緊不慢道:“那就慢慢找,總能找到的。他也不可能製作超過靈魂本身的魂器的。東方傳說裡人類有三魂七魄,魂器應該就是這種類型神話的一種。那他再怎麼分裂靈魂也不應該超過這七魄的上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