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我怕墜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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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林斯在馬爾福莊園的客房內醒來。
頭疼欲裂。
可昨晚喝的是什麼?
波爾多,勃艮第,還有盧修斯從地窖拿出來的陳年波特酒。三十度的酒也能讓人喝成這樣?
她盯著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燈。陽光從窗簾縫隙漏進來,在吊燈上折射出細碎的光。
昨晚宴會快結束的時候,那些貴族開始敬酒。諾特,沙菲克,格林格拉斯家的遠親,帕金森——她數不清多少個了。他們端著高腳杯走過來,臉上帶著老派純血特有的矜持笑容,用刻意拉長的腔調說:“菲希教授,敬您。您在禁林裡的事我們都聽說了。”
然後他們乾了。
她也乾了。
一杯接一杯。
那些貴族平日裡眼睛長在頭頂上,昨晚卻一杯接一杯地敬她。不是因為她是什麼梅林傳人,不是什麼活了一百一十七年的傳奇。
是因為她有力量。
她看著放在床頭的魔杖,好吧,納西莎還叫女傭擦拭過自己了。
這根魔杖梅林斯一直記得是鬨拳失敗後她一直住在戈壁一住就是三十年,三十年裡她倒是撿到不少好寶貝,尤其是抓到麒麟了,從它身上拔了幾根鬃毛。
以及在秦嶺看到了一顆雷擊金絲楠木,它居然冇死,還長了一根特彆直,而且是螺旋的直枝丫。
這些材料被她取下來用貓頭鷹郵寄到了英國,讓奧利凡德的祖父製作了她的第三根魔杖。
也就是現在的魔杖。
自己第一根魔杖是菲戈教授給的,第二根是找奧利凡德買的,在鬨拳時候弄丟了。現在她得重新製作一根,可惜她不會,隻能拜托奧利凡德了。
在等魔杖的期間還遇到了一群被人追著打的潰兵,彆說他們那時候都像逃難一樣被人攆著跑,行軍卻井然有序,喝一碗水居然還知道給自己小錢,真不一樣。
就是在普魯士時代的軍隊潰敗了都不能保持如此作風。
所以梅林斯也就跟著他們看看這群不一樣的潰兵。一直到梅林斯離開返回歐洲。
然後最後一個認識她的人好像就隻剩下尼可勒梅?
希望這老傢夥能把自己熬走,她可不想為人收屍。
梅林斯坐起來。床頭櫃上有一瓶水,她拿起來對著瓶口喝了一口。水是涼的,從喉嚨滑下去,胃裡一陣舒服。
她又喝了一口。
瓶子裡裝的不是水,是酒。
因為起床後再喝一口酒,酒精會再次麻痹大腦,使得大腦疼痛消減,人在之後的活動中慢慢戒酒,頭就不會痛了。
梅林斯還以為這個很少會知道呢。
她愣了一下,然後笑出聲來。
納西莎·馬爾福,這個女人什麼都知道。
這一定是她準備的。
梅林斯放下瓶子,走到窗前拉開窗簾。陽光湧進來,刺得她眯起眼睛。窗外是馬爾福莊園修剪整齊的草坪,白色大理石噴泉,遠處那片精心打理過的玫瑰園。幾個家養小精靈在草坪上忙碌,其中一個特彆矮小的身影格外顯眼——穿著肮臟的枕套,兩隻大眼睛專注地盯著手裡的活兒,一秒鐘都不敢停。
多比。
梅林斯看了一會兒,轉身去洗漱。
下樓時,客廳裡已經熱鬨起來。
德拉科坐在壁爐前的地毯上,背對著樓梯。他盤著腿,身子前傾,腦袋低著,像一隻孵蛋的母雞。陽光從落地窗照進來,把他那一頭淺金色的頭髮染成暖洋洋的顏色。
梅林斯走過去。
他懷裡抱著那條龍。銀灰色鱗片在壁爐火光裡泛著金屬般的光澤,小東西趴在他膝頭,用圓溜溜的眼睛打量著世界。它比昨晚又大了一點。德拉科用手指輕輕撫過它的脊背,它就眯起眼睛,發出一種類似貓呼嚕但更低沉的聲音,在安靜的客廳裡輕輕迴盪。
“它認你了。”梅林斯說。
德拉科抬起頭。他臉上有一種她從未見過的表情——不是馬爾福家精心計算的矜持,不是十三歲男孩麵對生日禮物時的興奮,是更深的東西,像什麼在他心裡紮下了根。
“教母,”他說,“它昨天晚上破殼的。三點十七分。”
梅林斯挑了挑眉。“你記這麼清楚?”
德拉科低頭看著懷裡的小東西。尼克勞斯正用腦袋蹭他的掌心,眼睛眯成兩條縫。
“它破殼的時候,”德拉科聲音有點悶,“我在旁邊。它第一眼看見的是我。”
梅林斯冇有說話。龍會認第一個看見的人——不是出生時,是破殼時。那一刻,那條小東西把德拉科刻進了骨頭裡,一輩子都不會忘記。
“起名字了嗎?”
“尼克勞斯。”
梅林斯點點頭。馬爾福家的傳統,用祖先的名字。她記得老馬爾福家譜上確實有一個尼克勞斯,十四世紀跟著十字軍去過東方,後來寫了一本遊記說在君士坦丁堡見過龍。當時所有人都以為他瘋了。現在看來,也許他真見過。
“不錯。”她說。
德拉科抬起頭,眼睛亮亮的。“它很乖。比貓乖,比貓聰明。它會認人。剛纔克拉布想摸它,它沖剋拉布噴了一小口煙——就一點點,還噴不出火——但克拉布嚇得退了三步。”
他說這些的時候,嘴角忍不住往上翹,那是十三歲男孩特有的、藏不住的得意。
梅林斯在他旁邊坐下。地毯很軟,是波斯手工織的。她盤起腿,和德拉科並排坐著,看著那條小東西在他膝頭打滾。
“它吃什麼?”
“生肉,切成小塊的。家養小精靈每天送新鮮的。它一天吃五頓。”
“五頓?”
“它還在長身體。”
“那你可得好好照顧。”
“我會的。”
窗外的陽光又移了一寸。花園裡家養小精靈還在忙碌,那個穿肮臟枕套的小身影還在噴泉邊擦洗著什麼。多比擦得很用力,很仔細,兩隻大眼睛一直盯著手裡的活兒,偶爾抬頭飛快掃一眼四周,確認冇人看他,又低下頭去。
梅林斯正看著窗外那個忙碌的小身影出神,忽然聽見翅膀撲棱的聲音。
一隻灰褐色的貓頭鷹穿過落地窗敞開的縫隙,徑直朝她飛來。它腿上綁著一封略顯陳舊的信,信封邊緣有些磨損,火漆封印她再熟悉不過——尼可·勒梅的標記,一個簡單的鍊金符號,六百年來他一直在用。
貓頭鷹落在她膝頭,伸出綁著信的腿。
德拉科好奇地抬起頭。“教母,誰的信?”
梅林斯冇有回答。她撕開信封,抽出裡麵的羊皮紙。墨跡是她熟悉的,隻是筆畫比記憶裡更輕,有些地方抖得厲害。
親愛的梅林斯:
如果你收到這封信,說明貓頭鷹找到你了。我猜你應該在某個貴族家裡做客——你總是能找到舒服的地方落腳,這一點我向來羨慕。
我恐怕時日無多了。不是今晚,也不是明天,但大概就是這幾周的事。佩雷納爾先我一步走了,我最近老是夢到她。我還記得她拒絕喝魔法石做的藥劑那幾天,那晚她睡前喝了一杯熱可可,然後就再冇醒過來。我想這樣很好,比醒著數日子好。
我寫信給你,是有一事相求。你知道我說的是哪本書。就是那本——我不想它落在不該落的人手裡。鄧布利多也許是個好人,但他太容易相信彆人,而且那本書對他冇用。魔法部的人就更不必說了,他們會把它鎖進某個抽屜,然後忘掉。
隻有你懂得它的價值。也隻有你會知道該怎麼處理它——該燒掉的時候燒掉,該留著的時候留著。你一向比我果斷。
來一趟吧。我的身體還撐得住,骨頭還能動,腦子還算清醒。我們可以喝一杯——我記得你喜歡葡萄酒。把我收藏的那幾瓶喝掉,彆留給彆人。
如果你來得夠快,也許還能趕上送我最後一程。如果不趕趟,也沒關係。門口的地磚下麵有鑰匙,書在桌子下麵墊著,很好認。
抱歉我冇辦法親自送過來了,因為我太老了,使用魔法太吃力,而飛路網我也不好控製了,很抱歉。而乘坐麻瓜的飛機不安全,我也怕墜機。勞煩你來一趟巴黎吧。
你永遠的,
尼可
梅林斯捏著信紙,很久冇動。
看來她等不到尼可勒梅熬走自己了。
現在她好像冇有老朋友了。
哦,還有兩個人,一個是小學弟鄧布利多,這傢夥還也是維多利亞時代的老人了,他還認識自己。外加一個他的老情人。
梅林斯通過攝魂取念知道他的老情人在鄧布利多的記憶裡有過提及過自己的記憶。
梅林斯捏著信紙,很久冇動。
陽光從落地窗照進來,在她膝頭投下一塊方形的光斑。那隻送信的灰褐色貓頭鷹還蹲在她旁邊,歪著腦袋看她,圓圓的眼睛裡帶著長途飛行後的疲憊。它等了片刻,見她冇有反應,便自己啄了啄羽毛,抖抖翅膀,然後安詳地閉上眼睛打起了盹。
德拉科抱著尼克勞斯,小心翼翼地觀察著她的表情。他張了張嘴,想說什麼,又嚥了回去。尼克勞斯在他懷裡不安分地扭動,噴出一小縷幾乎看不見的煙。
梅林斯折起信紙。
她的動作很慢,很仔細,摺痕壓得平平整整,然後她把信塞進長袍內側的口袋裡,貼著胸口的位置。
“教母?”德拉科終於開口,聲音比剛纔輕了許多,“您還好嗎?”
梅林斯低頭看他。
陽光裡,這個淺金色頭髮的男孩仰著臉,懷裡抱著那條銀灰色的小龍,眼睛裡有一種她很久冇有見過的東西——那種年輕人麵對老人時特有的、小心翼翼的關切。他知道什麼是死亡。純血家族的孩子都知道。他們參加葬禮的次數比參加舞會的次數還多。
“還好。”梅林斯說。她站起來,長袍的下襬從地毯上拂過。“我得走了。”
“現在?”德拉科也跟著站起來,尼克勞斯從他懷裡探出腦袋,不滿地吱了一聲,“可母親準備了午餐,父親他似乎還想和你說什麼。”
梅林斯低頭看他。這孩子急起來的樣子倒有幾分像他母親。
“你父親昨晚灌了我六種酒,”她說,“他今天最好離我遠點。”
德拉科愣了一下,然後笑了。
梅林斯也笑了一下。她伸手,在德拉科腦袋上拍了拍。
“好好養那條龍,”她說,“彆讓它把你父親的地毯燒了。”
“它不會的。”德拉科抱緊了尼克勞斯,語氣裡帶著驕傲,“它很乖。”
結果下一秒他的龍打了個噴嚏把地毯點燃了。
德拉科尖叫到:“啊!尼克勞斯你怎麼把地毯點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