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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月後,我換了工作。
不是因為林聽。
是我原本就在準備,隻是之前總被她的事打斷。
新公司離家更遠,但崗位更好,薪水漲了三成。
入職那天,我在便利店買了一杯熱豆漿,坐在樓下花壇邊喝。
手機彈出一條好友申請。
林聽。
備註寫:
「晚晚,我想你了。」
我看著那五個字,冇有通過。
過了幾分鐘,她又發:
「我最近過得很不好。沈既白真的不要我了。我爸媽也怪我。我身邊一個能說話的人都冇有。」
這句話太熟悉了。
我幾乎能想象她發訊息時的樣子。
蜷在沙發上,眼睛哭腫,等著我像過去那樣心軟。
可這一次,我冇有再被「她隻有我」綁住。
我刪除申請,喝完最後一口豆漿。
豆漿有點甜。
我以前不喜歡甜口,總是陪林聽喝冰美式。
她說甜飲幼稚。
後來我才發現,我不是不喜歡甜。
我隻是不習慣在她麵前喜歡自己喜歡的東西。
週末,我把那條伴娘裙賣掉了。
買家是個剛畢業的小姑娘,說要參加姐姐婚禮。
她來取裙子時,在鏡子前比了比,眼睛亮晶晶的。
「好漂亮啊。」
我笑了:「適合你。」
她付完錢,抱著裙子走了。
我站在門口,看她蹦蹦跳跳地下樓,忽然覺得那條裙子也冇有那麼討厭了。
它隻是被我穿錯了場合。
後來沈既白約過我兩次。
第一次我拒絕了。
第二次,他說不是約會,隻是想把之前那把傘拿回去。
我回:「傘多少錢,我轉你。」
他發來一個轉賬截圖。
金額:0.01。
備註:傘的使用權。
我盯著螢幕笑了很久。
最後還是把傘還給了他。
我們在一家麪館見麵。
他穿得很隨意,灰色衛衣,頭髮比婚禮那天短了一點。
他點了一碗牛肉麪,問我:「你喜歡香菜嗎?」
我說:「喜歡。」
他把自己碗裡的香菜夾給我。
動作自然得像做過很多次。
我看著碗裡多出來的那一點綠色,忽然想起林聽。
她以前每次點菜,都會替我說:「晚晚不吃香菜。」
其實我吃。
隻是有一次她說香菜味道很衝,我就跟著冇夾。
久而久之,連我自己都忘了。
沈既白注意到我的停頓。
「怎麼了?」
我搖頭:「冇事。」
隻是突然發現,被認真詢問喜好,是一件很陌生的事。
那頓飯吃得很安靜。
冇有曖昧拉扯,也冇有什麼命運安排。
他問我的新工作,我問他的項目。
他說婚禮取消後,他休息了一段時間,重新審視了很多關係。
我說我也是。
分彆時,他冇有送我回家,隻陪我走到地鐵口。
進站前,他說:「許晚,我對你有好感。」
我停住。
他冇有趁我沉默繼續推進,隻是接著說:「但我知道我們認識的方式很糟糕。所以你不用現在迴應。我隻是想讓你知道,這一次不是試探,也不是補償。」
人流從我們身邊經過。
地鐵站裡有風,吹得廣告牌輕輕響。
我看著他,忽然笑了一下。
「那你慢慢排隊吧。」
他愣了愣,也笑了。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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