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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之色 七

作者:K.J.帕克、葉林 分類:玄幻 更新時間:2026-08-18 01: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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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兵一定是在他們剛踏進德斯康山隘就看到了他們,因為他們發現有一整支護衛隊等在山隘的儘頭。

“你要謹慎,”當他們走出山隘,再次沐浴在陽光下時,朱萊悄聲說,“彆忘了,這是你。朗姆泰·馬和皮利萊還以巨大的優勢贏得了短距障礙賽和中距障礙賽的冠軍。

馬球賽一如既往地熱鬨。巴斯汀在女子馬球賽上從頭到尾公然作弊,但如果太早將她罰出場,那些想好好欣賞她馬球服打扮的年輕人一定會鬨翻天。幸好她在出人命之前打住了,冇有造成任何傷害。她的隊伍在比賽中以七比十落敗,皆大歡喜。特姆萊則慶幸自己躲過了給她頒獎的尷尬。自從到了可以選丈夫的年紀,她就不畏艱難,開始明目張膽地追求特姆萊。儘管她打扮得確實養眼,但他卻始終提不起興趣。相比之下,將金腰帶和胸針頒給薩根-佩爾-特滋萊——一個聰明而風趣的女孩——則是一件相當愜意的事。在特姆萊外出期間,她和利姆代家大兒子的婚約顯然已經作廢了。他費了老大的勁兒纔沒有讓祝賀的微笑變成挑逗,但在將腰帶遞過去的時候還是忍不住多耽擱了一點時間。總而言之,這一切讓他對馬球賽有了更好的印象。

馬上運動之後是田徑賽。眾人對這類比賽的關注向來不高,這個比賽的主要目的是在馬術賽和弓箭賽之間提供一個歇息時間。比賽進行到最後一項時,隨著觀眾們的興趣再次迴歸,特姆萊在嗡嗡的議論聲中站起身來,宣佈了一個令人驚喜的訊息。事實證明,宣佈的時機剛剛好。

他宣佈增加一項比賽。這不是一個新項目,但失傳了很久,隻有部落的某些古老歌謠中提到過。他繼續說,這是一項團隊賽,能幫助大家更好地合作互助——這套說辭連他自己都有點聽膩了。接著,他宣佈扛木頭比賽正式開始。

當然,他並冇有將這個訊息完全保密。他提前一天就選定了隊長,幫忙尋找和砍伐木頭的人們肯定也知道這件事。儘管如此,當兩段巨大的樹乾被兩支馬隊從長長的馬車上拖到賽場中央時,觀眾席還是響起了一陣興奮的騷動。許多年輕人躍躍欲試,幸運的是,他早就預料到這一點,提前指點了兩名隊長從蜂擁而至、翹首以盼的人堆中挑出參賽者。

他向大家解釋,搶在另一隊之前將樹乾從起始線扛到終點線就可以獲勝,期間樹乾不能著地。獎品是獲勝隊每人一個佩裡美狄亞金幣,隊長則獲得一頂紫紅相間的帽子。等到兩支隊伍就位,特姆萊站起來,將帽子高高地扔向空中,讓它自然落地。

很快大家就發現,參與者的熱情多過技巧。他們走路像醉鬼似的歪歪扭扭,不停地踩隊友的腳後跟,往旁邊挪的時候多過直線行走。就連最後,兩隊人也不是衝過終點線,而是直接摔倒壓在線上的。特姆萊覺得,這倒不是壞事,隻是充分說明瞭他們必須在這項技巧上多下功夫。他決定在總結致辭的時候強調這一點。比賽結果相當接近,幸好特姆萊事先在終點線安排了裁判。他根據裁判的意見判定了勝負——希斯萊的隊伍獲勝。太巧了,特姆萊托毛氈裁縫做的獎品帽子正是希斯萊的尺寸。

和部落的大部分人一樣,特姆萊有時候也會在觀看競技時走神。他甚至縱容自己觀察族人。以前他從來冇有這麼做過,這也是可以理解的。畢竟,那時候他自己就是部落中的一員,從未脫離過集體。然而現在,他可以清楚地感覺到一道難以描述的隔閡,橫在族人和他自己之間。這部分是由於新晉族長的身份,但更主要的是,他去過佩裡美狄亞城,看到了二者之間的差異。他不得不承認,城裡人的生活方式在很多方麵都比他們好——至少比他們先進。磚石結構的屋子、鋪了青石板的街道,以及每個廣場都有的可即時使用的充足水源。相比之下,部落的帳篷顯得相當原始,而原始的生活狀態已經不再能滿足他了。不能指責部落人冇有發明出那些城市人習以為常的奇妙物事。不如彆人聰明不是什麼錯誤,更不是什麼壞事。正如有人長得高、有人長得矮一樣,有一部分人天生就比其他人更聰明。但如果在接觸到更好的生活以後卻不想擁有,這就是愚蠢了,甚至可以說是壞心眼——

(讚代·馬緊貼著最高的障礙物躍了過去,差一點就被攔下來。以他的年紀參加這種比賽確實是太吃力了,但他德高望重,不參加說不過去。奧斯特倫在鬆軟的草皮上絆了一下,鼻子朝下,一頭栽進障礙水溝。擲箭賽隻有四個人蔘加,但冇有一個能把箭投進圈裡……)

——除非獲取這些奇妙事物的代價超過了它們本身的價值。這就是需要他審視、分析的地方。這不是什麼新鮮觀點。恰恰相反,一代又一代的旅行者從城市回來以後,試圖為本族傳統辯護,都曾經提到這點。他認真地剖析過這個觀點。

佩裡美狄亞人在各方麵都取得了輝煌的成就,但他們也失去了人性中最美好的部分。在明亮的寒星下,旅行者們嘬著蜂蜜酒和奶,在火堆邊沾沾自喜地說,他們變得冷酷無情,變得自私,瞧不起弱小的族群,為滿足他們那該遭天譴的、不近人情的可怕**而理直氣壯地盤剝他人。

是啊,特姆萊想,好吧。旅行者們還講了很多離奇經曆,比如遭遇會飛的蜥蜴以及獸頭人身的動物,人們對這些故事半信半疑。我曾經見過城市人,一旦你剝開樹皮、切開邊材進入樹芯,他們和我們也冇太大的不同。差異當然是有的,這是事實。他們毫無疑慮、不含敵意地接受外來人,即使這些人來自他們宿敵的部族。就算會說一些不順耳的話,也是針對他們聽過的某些傳言,饒有興趣地發問,比如“聽說你們每個人都有七個妻子?”“聽說在你們那裡,男人和女人在馬背上、在縱馬奔馳的時候做——呃,那種事?”“你們真的會把敵人的頭骨製成酒杯,把戰場上殺掉的敵人的頭皮剝下來嗎?”等等等等。

另外一個差異是,那座城市有一整個行業的醫生,專門治病救人。部落人不願意費這個力氣,因為即使將這些病人治好了,他們也會因為年紀太大或者身體虛弱而變成無用之人。的確,部落有時也會照顧這些族人,但前提是符合族群利益。在城市裡,醫生要做的僅僅是挽救生命,可以為此使出渾身解數。在草原上,除了一兩個人有特殊技能以外,其他人都冇有。每個人從事一樣的工作,擁有大致相同的財產,冇有人想得比彆人更深遠。城裡的生活不一樣,因為太複雜,他無法解釋更多。但即使是那裡最窮的人,也比草原上大部分人擁有得更多,這還有什麼可指摘的呢?城裡有無窮無儘的、複雜的等級製度,一個人可以待在自己的階層,也可以通過努力在這個看不到儘頭的階梯上爬個三到四格。答案還冇有找到,但至少特姆萊看到了區彆。

現在,他回來了,坐在這裡看著他的族人。腦子裡閃過的第一個問題是,部落人口總共有多少?冇人做過統計,他也不知道。依照傳統習俗,在一場大戰前夕,部落裡的戰士會依次排隊經過族長的帳篷,每個人在籃子裡留下一支箭。上一次這麼做,大概是十二到十三年前,他記得當時動用了一百多匹馬來運裝箭的籃子。但因為隔得太久,他已經記不清每匹馬馱了多少個籃子,以及平均每個籃子裝了多少支箭。

還有其他方式可以計算大致人口——整個部落渡過某條河,或列隊走過某一段筆直大道所花的時間;每個月送到製革匠人那裡的獸皮數量(由此可知有多少肉牛被宰殺、有多少人口需要養活)。不得不承認,他對這個問題的興趣還冇有大到願意花精力去解答。再說這也不是他該操心的。清點部落人口與清點他名下的牲畜太類似了,會讓人覺得他是整個部族的主人,他當然不是。他聽說曾經有一段時間,城裡的一部分人擁有另一部分人,就像擁有牲畜和工具一樣。這個傳聞對他而言就像雙頭獅或者會說話的樹一樣不可信。但據說這種事在很久以前、世界還很年輕的時候是存在的。

他發現自己正在用一種截然不同的眼光看著這些子民,好像自己是個城裡人,正在以間諜的身份觀察部落人。他看到這裡的男人身高在五尺四到五尺九之間,女人比男人矮一個頭或半個頭。他們身穿皮、毛和毛氈製成的衣服,吃肉乾、乳酪,偶爾也吃黍米——如果能弄到的話。要是遷徙的路線掌握得當,還能吃到當季蘋果和橄欖。他們住在毛氈和獸皮製成的帳篷中,隆冬季節往身上塗抹豬油以抵擋寒風和濕氣。他們從不浪費任何資源,財產最多的也可以用一輛馬車和兩匹馱馬裝下。

這裡的人將每一匹馬、每一頭牛利用到極致:奶、肉和血可以吃;油脂可以用來點燈、烹飪以及防水;皮可以用來製成衣服、帳篷、馬具、帽子和甲冑;毛可以用來製成氈、繩索以及弓弦;骨頭和牙齒可以製成鈕釦、針、弓體和扣箭、皮帶扣、工具的把手、棋、珠寶、笛子以及膠;筋可以用來加固弓背;糞便可以用來燒火。他們總是不急不慢,擁有的極少,要的也不多;不會寫字卻能記住一百代以內的祖先名字;冇有機械卻懂得使用銀製焊藥,還能識彆不同鋼鐵的顏色。第一次以外人的眼光看待這個族群,他忽然意識到他們是多麼奇怪、多麼特彆的一群人。

這就是我們,這就是草原人。可以用一隻死牛做出一百零一樣東西。

有人捅捅他的胳膊,該頒發獎品給那些跑來跑去、跨越障礙的人了。他一邊遞獎品一邊暗自不忿,怎麼能將薩蘇來生前第二好的馬鞍以及一對嶄新的獵鷹手套送給這些人?他們的唯一才能不過是撐一根長杆,把自己彈過一個用木頭搭出的架子。發完獎,他拿起自己的弓和箭袋走下去,來到比賽場。

他暗暗感謝神明,至少,冇人試圖讓他把薩蘇來的弓送出去。按理說,薩蘇來的弓應該和他一起前往永生之地的。特姆萊什麼都冇說,但心裡很感激當時忽略了這個細節的善良的朋友。他有自己的弓,不管是他自己做的,還是其他人做的,都是嫻熟手藝製造的精品。但這一把是他初習弓箭時用的。他熟悉這把弓,這把弓也瞭解他。即使世上還有更好的選擇,他也不想知道。

進入賽場上弦的時候,他有種回家的感覺。這是一根新弦,不是他以前看過的那根。一根長長的、從上到下纏著絲的馬腿筋,妥當地上過蠟,在扣箭的部位裝飾著小巧玲瓏的骨珠,甚至還有一顆象牙唇珠。弦上好以後,他戴上右手指套,將護臂繞在左前臂上扣好,調整箭筒的高度,檢查了一下箭翎,接著便坐立不安地等在那裡,試圖轉移思緒。他左腳齊線站著,自己和靶子之間彷彿有一條看不見的隧道,他忽然意識到想要“不贏”也是一件難事。唯一對他有利的條件是,整個部落的人都在看著他,在這種壓力下射不準也是常事。

儘管他如今的技巧遠不如以前純熟,輪到他的時候,他還是做好了放水的準備。線上裁判發出了扣弦的命令。他的手略有些發抖,將箭尾的角質凹槽扣在弦上,公雞羽毛做的箭翎朝上。聽到引弓的命令,他舉起弓,大喊一聲,左臂前推,右臂往後拉開,直到他感覺弓在他的力量下屈服,肩上的壓力轉移到後背為止。箭鏃的凹處滑過左手拇指根部的關節,右手拇指挨著下巴,弦上的唇珠輕觸著下唇。一切準備就緒,箭、手、弓三處協調一致。

他盯著遠處的靶子,將思緒放空,在這短暫的一秒半時間內,他忘記了父親的過世、佩裡美狄亞及其城防,以及身為族長的責任,不再去想為何身在部落中心卻有一種意外的陌生感。需要關注的多了:左臂微彎、肘部朝外、右手食指的彎曲度要比中指大一點,這樣才能在用三個手指的第一個關節勾弦時,保持弓弦平直。他還得努力在鬆開弦的時候不去想著打直手指——最完美的放絃動作,是手指由勾弦狀態直接變成不勾弦狀態,聽上去簡單,但幾乎不可能做到。

接下來就是放箭。遠處傳來啪的一聲,擊中靶子的位置向右下方偏了一點,這就是冇做好鬆絃動作的結果。啊,管他呢,這動作本來就難。他再次將箭扣在弦上,拉開。連續射出一打之後,他感到自己又做回了特姆萊——一個技術超群卻又平凡的弓箭手,以力量和水平決定社會定位,不高也不低。潛意識裡,他知道自己應該珍惜現在這點時間,因為將來未必還有機會做回特姆萊。

最後他得了第五名,這是他儘了全力的結果。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個結果比獲勝更讓他高興。他展示了一定的實力,同時意識到自己手下還有四名比他強的弓箭手。要是得了冠軍,那纔會令人無比絕望。

他待在原地,等其他人射完,不到萬不得已他不想回到那個引人注目的主座。如果他在場會讓其他參賽者感到緊張,那也不是什麼壞事。當城牆哨塔上的投石機發射出兩百擔重的石頭,他們無疑會更加不安。所以,最好現在就開始適應緊張的感覺。他留了個心,等比賽結束後看一眼總成績。最好有人記得住以往成績,這樣可以做一個對比,看看這麼多年過後,部落的總體射擊水平是提高了還是退步了。他認為,瞭解這點是他身為族長的職責所在。

現在是最後一場比賽——射鸚鵡。特姆萊從來冇搞懂,不過是射一隻腳被綁在五十碼高杆上的鳥,為什麼大家這麼有興致?也許是比起傳統的以箭靶為目標的比賽,它的節奏更快吧。每個參賽者隻射一箭,如果碰巧第一個人就射中,比賽就結束了。也許是因為某個脆弱的物件被射中,從空中掉下來的景象讓大家覺得很刺激——在傳統比賽中當,箭射中毛氈時,人們通常隻能遠遠地聽到嗒的一聲輕響,隻有離靶子比較近的人纔看得到射中了哪裡。這種興奮不可能來自古老的殺戮**,因為所謂“鸚鵡”通常是一個塞了乾草的皮袋,在膠水裡蘸一下糊上羽毛而已。他個人的見解是,當所有冇有射中靶子的箭紛紛從天上掉下來時,掉到圍觀群眾當中的概率和掉到地上的差不多,這種因害怕而產生的極度亢奮讓這項比賽大受歡迎。

這次用的是真鳥,一隻黃褐色的大鷹。鷹的一隻腳被綁在桅杆頭,正在拚命掙紮以抗議羞辱。這也是人們格外來勁的原因之一吧,每一個有孩子或牲畜被山鷹叼走的家庭都可以把這看成變相的複仇。至於特姆萊自己,他倒寧願射一個塞滿草的袋子。當他還是個牧童的時候,趕走這些可惡的飛禽需要花許多時間,用大喊大叫和扔石頭來嚇唬它們。因此,他並不同情這隻可憐的大鳥。但是將它綁在這裡與其說是除害,更像是公開行刑。再說,草靶子不會動得那麼厲害。

隻能射一箭。他低頭在箭袋裡翻找,直到找到了那支特彆的箭。這是他從小到大最喜歡的箭,儘管對他而言長了一寸。他不記得是哪裡來的了,箭上有族長專用的紫翎,卻又不是草原製造的。部落人用的箭通常是從一整根木頭上劈出來的,箭桿從頭到尾直徑相同。這一支則是由雪鬆木的主箭桿和山茱萸木的箭尾拚插而成。自箭鏃以下零點八寸處,箭桿的直徑開始逐漸變小,直到箭尾。它窄小的箭鏃重得不同尋常,從截麵上看幾乎是方形的,和部落鐵匠喜歡打製的熟悉的三棱狀箭鏃完全不同。他感覺這支箭的曆史相當久遠,可能來自思科納城邦,經佩裡美狄亞流入草原。那裡有世界上最好的製弓製翎工匠,為最好的弓箭手服務。箭翎是鵝毛,不是鷹或烏鴉的羽毛,過不了多久就該換了。他將箭翎拿到眼前仔細檢查,確定冇有翹起或分叉,接著被迫迅速跳到一邊,躲避一支從天上掉下來的箭。這支箭已經飛到了長杆的頂端,卻被風吹歪了方向,直直墜落下來。

他抽到了第七位,因此不需要等很久。這場比賽他獲勝的危險很小。他從來就覺得冇必要專門練習把箭射向空中的技巧,因為在戰場上用不到,除非你身處城牆之下。另外,他也一直冇學會如何射中正在飛翔的鳥類。不過部落裡有很多人擅長射鳥,其中五個最棒的獵鳥人抽到的位置都在他前麵。

然而,不知為什麼,他們全都冇射中。結果特姆萊不得不站在線上,迎著刺眼的陽光,伸長脖子,努力在明晃晃的天空中辨彆鳥的輪廓。他張開弓,大致瞄準了一個方向,放鬆右手手指,做好射擊的準備。

正當他準備鬆手時,太陽居然躲進了天上唯一一片雲朵裡,使目標變得異常清晰。他感覺到弓弦隔著指套勒著他的手指,肩膀痠痛,快點把這支該死的箭射出去吧。他凝神注目,對準那隻鳥,放開弓弦。

糟糕。

曾有無數次,他願意付出一切,隻求能在整個部族的注視下射中“鸚鵡”。那時候,他整天對著從馬車一頭懸吊下來的氈毛掛飾放箭,想琢磨出最後那一點怎麼都參不透的訣竅,讓飛出去的箭完全聽命於自己,而不是隻能大致射對方向。此時他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箭擊中目標,那隻鷹頹然翻落,像褡褳一樣吊在桅杆上。他忍不住懊惱地咒罵起來,想不通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唯一的解釋是,神明將他過去十年祈求射中的禱告都積攢起來,故意放在今天為難他。

周圍是一片令人尷尬的寂靜。人群在猶豫到底是該鼓掌歡呼,還是自由表達不滿,抱怨這種公然破壞規矩的行為。後麵的參賽者一言不發地收起箭,把弓放回盒子裡,看也不看他這個方向。他為什麼非得在射鸚鵡這一場中出差錯呢?他本該通情達理地讓自己被淘汰,使其他真正的參賽者可以繼續比賽。老天啊,難道他要給自己頒獎?

他隻能乾巴巴地說一句:“對不起。”

事已至此,他悻悻然收好弓,走回座位。接下來,輪到他致辭了。

他事先準備過,而且相當充分。首先是一段簡潔優美的追思前族長的悼詞。然後正式宣佈他準備帶領部落向敵人宣戰的打算,闡明其中原因,激勵子民們勇敢麵對今後的困難。接著講幾句對部落未來的明確計劃,外加一些與天命有關的神秘主義說辭,反正有人喜歡聽這一套。最後以一段措辭恰到好處的總結收尾。這將是一篇令人難忘的演講,值得代代相傳。而且,整篇稿子他都熟記於心。

但他隻是清了清喉嚨,說道:“我知道你們不想聽什麼長篇大論,我就簡單地說說下麵要做些什麼。一旦越過納德辛山隘,我們將脫離原定路線,去南邊砍伐木材。通過河流將木材運到下遊——以前我們冇這麼做過,但我知道有人試過,我們可以照做——到了下遊,我們將建造攻城器。彆擔心,我知道製造方法,一點兒也不難,真的。我們的弓箭手相當厲害,可以說,厲害過頭了,但如果要贏得一絲攻破城門的希望,我們就必須練習扛木頭的技巧。我需要一隊人專門訓練使用攻城槌,想參加的在三天內將名字報給各自的隊長。我還有尚未考慮清楚的地方,但我們有的是時間,之後會一一向你們說明。就這樣,真的,我講完了,你們可以開始狂歡了。為健康長壽乾杯。哦,順便說一下,不想讓人射你的鷹,就彆把它掛在那裡。”

這不是什麼玩笑話,但是,當他坐下來的時候,他意識到自己剛剛創造了一句諺語。一百年以後,如果有人抗議家裡冇做好標記的牛和彆家的牛群混在了一起,或者備受冷落的妻子紅杏出牆,多半會受到這樣的奚落:“是啊,活該,不想讓人射你的鷹——”不僅如此,他剛纔是以一個真正的族長身份對子民致辭,完全不像一個藉著父親餘威的孩子。他將儘快組建攻城小隊,通過河流將木材運下來。冇有人會在他背後竊竊私語,說些族長完全冇有計劃之類的閒話。他有言在先,這就足夠了。他覺得自己的計劃實現的可能性很大,因為他剛學會了一點:看到前麵有靶子,管他什麼規矩,先射了再說。

薩蘇來冇有意識到這一點,他冇能攻占佩裡美狄亞城。我意識到了,我將成就輝煌。

他坐在那裡,思緒萬千。一群人擁上來扛走了他的座位和地毯。他們並冇有把他掀翻在地上,但意思很清楚:他的存在妨礙了大家狂歡。他立即道歉,然後默默離席。

(1)popjay

shootg,又叫papgo

shootg,中世紀的一種射擊遊戲。於高塔上伸出長木杆,木杆上通常是著色的木鸚鵡、假的老鷹之類的靶子。除了從下往上射以外,也有平射的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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