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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曆史 > 港島1981:我係港英反骨仔 > 第16章 審訊和開口

【第16章 審訊和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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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歡看著他的眼睛,冇有馬上回答。

黃德成的恐懼是真的。

他在廟街混了二十多年,見過太多“意外死亡”的例子。

在監獄裡製造一場意外太容易了,洗澡的時候摔一跤,吃飯的時候噎一口,放風的時候被人從背後推一把。

每一樣都可以是意外,每一樣又都可以不是。

這種恐懼,不是一個“我們會保護你”的空頭承諾能打消的。

所以李承歡不打算給他空頭承諾。

“你說得對。在監獄裡,如果大佬坤真要你的命,警方的保護確實有限。赤柱那麼大,不可能二十四小時安排人跟在你身邊。”

黃德成的眼神裡閃過一絲失望。

但李承歡接著說。

“不過,有一件事你可能還冇想清楚。”

黃德成看著他。

“大佬坤現在是碰了海洛因,犯了你們新記的幫規,你們社團已經有叔伯說要執行家法了,他還能一句話讓人幫他報仇?想屁吃呢!”

黃德成聽到這裡,眼睛裡精光乍現。

李承歡隨後又打開桌上的檔案,從裡麵抽出一張照片,放在黃德成麵前。

照片上是一輛停在路邊的黑色轎車,車牌清晰可見。

“你的律師昨天來的時候,他的車被我們拍到了。”

黃德成看著照片,冇說話。

李承歡又抽出一份檔案。

“郭誌華,執業律師,事務所在旺角彌敦道一百三十七號。

過去三年,他代理過二十三個新記成員的案子,其中八件涉及暴力傷害,三件涉及非法藏有攻擊性武器,還有兩件...”

他抬起眼看著黃德成,“是謀殺案,當事人全部都是大佬坤的手下。”

黃德成的目光在照片和檔案之間來回掃了一遍。

“我跟你直說。你的案子結了之後,下一個就輪到他。”李承歡把照片和檔案收回檔案,“郭誌華到時候自己都要找律師,你覺得他還顧得上你?”

這句話有一半是真的,一半是誇大的。

李承歡確實在查郭誌華,但目前還冇到“下一個就輪到他”的程度。

但他需要在黃德成腦子裡種下一個印象:大佬坤的整個體係都在坍塌,律師自身難保,報複的網絡已經瓦解了。

黃德成無法分辨這句話的真假。

他能分辨的隻有一件事:如果大佬坤自己都自身難保,那大佬坤報複自己的能力就大打折扣。

幫會的報複,從來不是靠個人英雄主義,而是靠組織體係。

當坐館大佬外部被警察盯死、二十四小時有人跟、電話被監聽、律師行被調檔,內部還被人盯著要執行家規的時候,他還能調動多少資源去追殺一個已經關了入牆內的手下?

就算他能調動,又有多少人願意在這個時候替他賣命?

這是一個很簡單的賬。

李承歡冇有再說話。

他把該擺的牌都擺在了桌麵上,剩下的就是等黃德成自己算。

審訊室裡安靜了大概有五分鐘。

黃德成盯著他的眼睛。

二十多年的老江湖,什麼人冇見過。

但眼前這個三十歲的年輕高級督察,說話的方式跟他見過的所有差人都不同。

他不威脅你。

他幫你算賬。

他不逼你開口。

他讓你自己覺得,開口纔是最安全的選擇。

黃德成閉上眼睛,又睜開。

然後他說了一句話。

“我要一杯水。”

......

何強端著兩杯水進來的時候,發現審訊室裡的氣氛已經變了。

黃德成不再像之前那樣挺直腰板坐在椅子上,而是身體微微前傾,雙手交握放在桌上,手指偶爾互相摩挲。

這個姿勢在審訊心理學上有一個專門的術語,叫“決策前姿態”。

被審訊者已經做出了決定,現在隻是在做最後的確認。

何強把水放在黃德成麵前,又給了李承歡一杯,然後退到牆角站著。

黃德成拿起水杯喝了一口,放下,看著李承歡。

“我問你一件事。”

“問。”

“如果我將大佬坤供出嚟,你夠唔夠料釘死佢?”

(如果我把大佬坤供出來,你的證據夠不夠釘死他?)

李承歡冇有立刻回答。

這是一個很關鍵的問題。

黃德成不是在問“你能不能抓他”,而是在問“你能不能釘死他”。

這兩個問題的區彆很大。

李承歡想了想,決定說實話。

他先搖了搖頭,“差一點。但有了你的口供,我便能申請搜查令,有了搜查令,我有把握找到關鍵證據。”

黃德成的眼神先是暗了一下,隨後又死死盯著李承歡的眼睛。

李承歡說“差一點”,說明對方並冇有騙他,值得信賴,盯著對方看,是因為他想知道為什麼這個年輕的高級督察這麼有自信。

過了一會兒,黃德成才緩緩說道,“毒品加軍火,兩條線同時坐實,就算他請十個禦用大律師都打不脫。”

黃德成把水杯端起來,又喝了一口。

“軍火係我同陳耀祖經手嘅,由我同大佬坤單線聯絡。

每個禮拜三晚上八點,我去廟街一百四十三號麻雀館後門,入去之後上二樓最入麵間房,大佬坤喺度等我。”

李承歡把筆錄本推過去,讓何強開始記錄。

“每次交易,我收現金,數目由大佬坤當麵定。

軍火來源係泰國,經漁船走私入香港境內,漁船編號同船主名我唔知,大佬坤從來唔俾我接觸上遊。

到港之後,我負責安排倉庫同分銷。

南昌街倉庫業主係陳耀祖,但實際上係用大佬坤細佬個名登記嘅,資金由‘坤記海產貿易公司’出。”

何強飛快地在本子上記著。

李承歡插了一句:“坤記海產貿易公司,註冊地址在哪裡?”

“旺角砵蘭街七十八號二樓,註冊法人係大佬坤嘅外甥,叫梁耀華。

表麵上係做海產進出口,實際上係洗錢用嘅。

軍火同毒品嘅收益,全部經坤記走賬。”

“毒品呢?”

黃德成沉默了一下。

“毒品嘅上遊唔一樣。

軍火係泰國嚟嘅,但四號海洛因係經一個叫‘蛇頭明’嘅人,從金三角經雲南入香港。

蛇頭明真名唔知,大家都咁叫。

佢同大佬坤係舊相識,七八年就開始合作。

最初係小量試水,七九年之後開始批量走貨。”

“蛇頭明現在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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