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找到了阿強。
阿強是我遠房表弟,從小跟我一起長大,後來跟我乾收購站,是我最信得過的人。
他性子莽,講義氣,最重要的是,他家裡窮,老孃有病,急需用錢。
我把他叫到收購站後院,遞給他一支菸。
“阿強,哥待你怎麼樣?”
“建國哥,這還用說?
冇有你,我還在村裡種地呢。”
“哥有件事,想請你幫個忙。”
我壓低了聲音,“事成之後,縣裡那套小的商品房,歸你。”
阿強的眼睛瞪大了。
那套房,值好幾十萬,他乾一輩子也未必掙得到。
他喉結滾動了一下:“哥,你說,啥事?”
我湊到他耳邊,說出了我的計劃。
很簡單,找個機會,讓那個阿斌“意外”地出個車禍,斷條腿就行,彆出人命。
阿強沉默了很久,最後把菸頭狠狠摔在地上:“哥,我乾!
那種小白臉,就該教訓!”
幾天後,訊息傳來。
阿斌晚上酒後從髮廊出來,被一輛失控的轎車撞倒,雙腿粉碎性骨折,醫生說,這輩子都得在輪椅上度過了。
肇事司機是阿強,他當天也確實喝了酒,屬於酒駕。
他主動投案,認罪態度良好。
阿強判了幾年。
我在外麵,幫他照顧他老孃,打點獄警,又想辦法給他弄了個“立功表現”。
果然,不到四年,他就出來了。
出來那天,我開車去接他,直接把那套房的鑰匙給了他。
他什麼都冇說,隻是重重地拍了拍我的肩膀。
現在,一切都結束了。
收購站還在運轉,孩子們週末回來跟我住,學習成績冇受太大影響,隻是性格沉默了些。
我偶爾會去市裡看他們,住在那個曾經屬於“我們”的家裡。
前些天,我偶然聽一個從市裡回來的老鄉說,李桂蘭現在過得很不好。
那個阿斌殘廢後,脾氣暴躁,動不動就打罵她。
她冇辦法,隻能在市裡的一家小餐館打工,洗盤子端菜,掙點辛苦錢,養活那個廢人和自己。
她父母不認她,孩子也不願見她,真正的眾叛親離。
聽到這個訊息的時候,我正坐在收購站門口,看著南方的夕陽把天邊染成一片血色。
我心裡冇有想象中的快意,也冇有絲毫的同情,隻是一片空蕩蕩的麻木。
就像這院子裡堆積如山的廢品,看似龐雜,內裡卻早已被掏空,隻剩下堅硬的、鏽跡斑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