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組會議室的牆上釘著四張照片。
照片被放大了很多倍,邊緣微微捲曲,用圖釘固定在軟木板上。從左到右依次是:陳小果,七歲,圓臉,大眼睛,缺一顆門牙;王思雨,九歲,瘦長臉,紮兩個羊角辮,嘴角有一顆小痣;李小雨,八歲,皮膚偏黑,短髮,戴一副粉紅色塑料框眼鏡;趙夢潔,十一歲,個子最高,梳馬尾辮,笑起來有酒窩。她們穿著各自的校服,在某個已經過去的早晨或下午對著鏡頭笑。她們不知道自己的照片會被釘在這麵牆上,更不知道自己會成為“九·一三”連環失蹤案的四個編號。
楚雲舒站在白板前,把最後一張現場照片用磁鐵固定好。會議室裡坐滿了人,專案組的十幾名成員圍坐在長條桌兩側,每個人麵前都攤著筆記本和卷宗影印件。總隊長周克明坐在最靠近白板的位置,五十多歲,頭髮稀疏,戴一副銀框眼鏡,雙手交疊放在桌上,手指無意識地敲著桌麵。方誌遠坐在他對麵,抱著胳膊,表情凝重。顧衍坐在角落裡,把椅子往後翹著,手裡轉著一支筆。
“四名女童,失蹤時間跨度六個月。”楚雲舒的聲音不高,但會議室裡每個人都聽得很清楚。她冇有用麥克風,也不需要。她的聲音有一種特殊的質感——不是響亮,是穿透力,像一根針穿過厚厚的布料,精準地紮進每個人的聽覺神經。“第一名陳小果,今年三月十七日失蹤。最後一名趙夢潔,九月十三日——也就是上個星期——失蹤。平均間隔一個半月。如果這個規律繼續成立,我們還有大約一個月的時間找到他。一個月後,會有第五個孩子失蹤。”
會議室裡有人小聲吸了一口氣。楚雲舒轉過身,用馬克筆在白板上畫了一條時間軸,標註了四個時間點。
“但規律隻是規律,不是鐵律。凶手知道我們在找他。一旦他感受到壓力,他可能加速,也可能暫停,還可能轉移地點。所以我們不能依賴時間規律。我們需要更根本的東西——我們需要知道他是誰。”
她從檔案袋裡抽出一遝資料,遞給前排的偵查員讓他們傳閱。
“我調閱了四起案件的報案筆錄和立案記錄,發現一個共同特征:每一次失蹤案發生後,都有人向警方提供‘孩子被父母帶回老家’或‘孩子可能跟親戚走了’的誤導資訊。第一次是匿名電話,打到了臨州市局值班室。第二次是有人在派出所門口貼了一張紙條。第三次是報案當天晚上,一名陌生男子用公用電話打給轄區派出所,說看到失蹤女童跟一個成年女性上了長途汽車。第四次——也就是趙夢潔失蹤後——誤導資訊消失了,警方在四十八小時內正式立案。”
她把傳閱資料的內容概括在白板上,用藍色馬克筆寫下“誤導資訊”四個字,然後在旁邊畫了一個箭頭,指向“立案延遲”。
“這告訴我們三件事。第一,凶手有反偵查意識,而且具備一定的公安機關工作流程知識。他知道失蹤案在什麼情況下會被優先視為家庭糾紛,知道如何利用警方的工作慣性來拖延時間。第二,他有預謀。誤導資訊不是臨時起意,而是計劃的一部分——他在作案之前就已經準備好了乾擾項。第三,他是本地人,或者至少在本地生活了很長時間。他能用公用電話、貼紙條、打值班電話——這些方式都需要對臨州的公共設施和派出所位置有足夠的熟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