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還不夠。
要徹底推翻他們的指控,我們需要證明兩件事:一,他們當前的騷擾和訴訟是濫用權利;二,也是最根本的——張超病情的複發,並非不可避免的自然複發,而是其自身重大過錯導致。
隻有這樣,才能徹底瓦解他們所謂的道德綁架和協議基礎。”
陳默愣住:“自身重大過錯?”
“這是我的懷疑方向。”
李律師站起身,走到白板前寫下“張超複發原因”,“通常移植後複發,原因複雜。
但對方如此急迫甚至不擇手段地要求二次捐獻,可能暗示情況比普通複發更緊急,甚至…不尋常。
我需要調取張超的完整醫療記錄,尤其是出院後的康複隨訪記錄。”
“他們會給嗎?”
“正常途徑不會。
患者**是護身符。”
李律師拿起座機話筒,“但我們可以申請法庭調查令。
基於他們已主動提起訴訟,並公開部分醫療資訊引導輿論,我們有理由要求審查與其複發原因相關的全部醫療記錄,以證明其訴訟主張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