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
公司前台說有人送來果籃和錦旗,指名要給“救命恩人陳默”,引得全公司議論紛紛。
主管私下問他是不是遇到了麻煩。
最可怕的是第四天早晨,陳默剛出小區門,兩個黑影就從旁邊車裡鑽出來攔住他。
是張父張母,短短幾天彷彿老了十歲,眼裡的感恩已被焦灼和怨恨取代。
“小陳,算叔叔求你了!”
張父抓住他胳膊,手指用力得發白,“就去醫院做個檢查,配型冇問題馬上捐,一百萬!
當場轉賬!”
陳默試圖掙脫:“叔叔,這不是錢的事!
您先放手!”
“那是什麼?
你說要什麼條件?”
張母逼上前,“你要見死不救嗎?
你的良心被狗吃了?”
早起遛彎的鄰居們放慢腳步,好奇地打量這場爭執。
陳默臉漲得通紅,壓低聲音:“你們這是騷擾!
再這樣我報警了!”
“報警?
好啊!”
張母突然提高音量,對著圍觀的鄰居哭喊起來,“大家評評理!
這個小夥子收了我們五萬塊錢,簽了協議答應救我兒子的命,現在反悔了!
我兒子就快死了啊!”
眾人目光頓時複雜起來。
鄙夷、驚訝、探究,針一樣紮在陳默身上。
“那協議不是你們想的那樣!
那錢是你們非要給的!”
陳默又急又氣,“捐獻本來就是自願的!”
“自願?
拿錢的時候怎麼不說自願?”
張父怒吼,“白紙黑字寫著同意優先二次捐獻,現在想賴賬?”
最終小區保安過來調解,張家夫婦才罵罵咧咧地離開。
陳默逃回公寓,背靠著門滑坐在地,手還在發抖。
手機螢幕亮起,一條新簡訊來自未知號碼:“見死不救,你會遭報應的。”
恐懼和憤怒交織著湧上心頭。
他想起一年前,張超出院時蒼白的笑臉,那句虛弱的“默哥,以後你就是我親哥”。
那時誰能想到,救命之恩會演變成索命的債?
第二天,陳默請假去了律所。
接待他的李律師三十多歲,氣質乾練,聽完陳述後表情凝重。
“陳先生,您帶來的那份意向書我看了,措辭模糊,優先考慮不具備法律約束力。
但那五萬元轉賬記錄是個麻煩,對方可能曲解為預付款。”
“那隻是他們感謝的心意!”
陳默爭辯。
“法律講證據,不看心意。”
李律師推過一份檔案,“更重要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