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五兩銀子趙捕頭帶著丁大的貨擔回到縣衙時,硯川和驚羽也從渡口回來了。
兩路人馬在縣衙門口碰了個正著。趙捕頭懷裡抱著個本子,臉上的表情像是發現了什麼新大陸,進門就把賬本往桌上一放。
“你們自己看。”
賬本翻到最後一頁。江南絮低頭看去,一行整齊的小字:七月十八,收周大牛,五兩。
“周大牛?”驚羽先出了聲,“周大牛六月十八就死了,他怎麼可能七月十八給丁大銀子?”
趙捕頭攤手:“所以我才覺得不對勁。”
硯川把渡口那邊的探訪結果也報了一遍:周大牛人緣好,沒有明顯仇家,六月十八傍晚被一個熟人叫走,鄰居隻看見一個拎著燈的背影。他平時偶爾去渡口正街的馬家賭坊和後巷一家沒招牌的小場子,一個月去個一兩回,玩得小。
“賭坊。”陸時雍擡眼,“周大牛去賭坊,丁大也去賭坊。”
“屬下也注意到了。”硯川說,“渡口的船工說周大牛閑了愛去賭坊玩兩把,廟祝也說丁大每回來都泡在賭坊裡。兩個人都好賭,又都在渡口一帶活動,在賭桌上認識不稀奇。”
趙捕頭皺起眉頭:“一個船工,一個貨郎,都跟渡口賭坊扯上了關係,又都在這幾個月裡丟了性命,這未免太巧了。”
“會不會是兩人在賭坊裡撞見了什麼不該撞見的事,被人滅了口?”驚羽猜測道。
“那這賬本上的五兩銀子怎麼解釋?”趙捕頭指著賬本,“周大牛六月就死了,死人不會給他銀子。這五兩銀子是誰給的?”
江南絮拿起賬本往前翻。丁大記賬有個習慣,每筆都寫明緣由:進貨寫“進”,賣貨寫“賣”,借出去寫“借”。前麵幾頁有幾筆借出的記錄,旁邊都畫了圈,表示債沒討回來。她一條一條往下看,丁大的進貨賬記得潦草,但銀錢數目從不含糊。七月的進貨記錄停在七月十五,之後幾天沒有進貨,也沒有出貨。一個貨郎,到錦溪縣住了兩晚,白天不出攤,晚上去賭坊,最後一筆進賬是“收周大牛,五兩”。
她翻回六月那幾頁。六月十七,丁大進了一批針線和胭脂,六月十八賣出去一半,六月十九離開錦溪縣。六月十八,他人在錦溪縣,和之前趙捕頭從廟祝那裡問到的時間吻合。
“這筆銀子不是周大牛給的。”江南絮擡起頭,“丁大記賬仔細,‘收’和‘借’分得很清。借錢要還,收錢不用還。丁大沒打算還這筆錢,所以寫了‘收’。周大牛一個撐船的,棺材都是借錢買的,不會白給丁大五兩銀子,更重要的是,死人也沒法給他銀子。是有人用周大牛的名義給了他這筆錢。”
“用死人的名義?”趙捕頭一愣,“為什麼要用死人的名義?”
江南絮將賬本翻回六月那一頁:“丁大六月十八在錦溪縣,六月十九離開。這個時間點,正是周大牛被害的日子。”
陸時雍的手指無意識地摩挲著腰間的玉佩,片刻後開口:“看來這兩人的死,必定有關聯了。”
硯川沉吟道:“會不會是同一兇手所為?”
陸時雍沒有直接回答,目光重新落回賬本上:“丁大六月來過錦溪縣,廟祝說七月他原本不該再來。隔了一個月又回來,原因是什麼?”
驚羽眼睛一亮,脫口而出,“他六月在錦溪縣的時候,會不會正好撞見了周大牛被害?隔了一個月又回來,用這個秘密勒索兇手?”
“勒索?”趙捕頭倒吸一口氣,“那這五兩銀子其實是兇手給他的封口費?丁大收了錢,記在賬本上,第二天就被殺了滅口?”
眾人沉默了一瞬,目光不約而同地落在那本皺巴巴的賬本上。
江南絮看著驚羽,點了點頭:“大膽假設,小心求證。驚羽這個說法不無道理。”
驚羽愣了一下,隨即不好意思地撓了撓頭。
“硯川查到的賭坊線索和趙捕頭帶回來的賬本,恰好拚在了一起。”江南絮取出一張空白紙,拿起炭筆開始畫梳理圖,“周大牛是渡口船工,丁大是走商貨郎。兩個人的身份沒有直接交集,但都去渡口的賭坊。賭坊是他們眼下唯一的交匯點。如果驚羽的推測成立——丁大六月在渡口撞見了什麼,七月回來勒索,反被滅口——那這個兇手跟周大牛和丁大都認識,應該就在賭坊的常客裡。”
“能在傍晚去周家叫他出門,還知道周大牛的水性。”陸時雍順著她的梳理往下推,“殺第一個人時潑酒偽裝醉酒落水,殺第二個人時砸爛臉拋屍荒野。周大牛的案子,兇手用酒掩蓋了擊打的痕跡,試圖以意外結案;丁大的案子,兇手毀了他的麵容。丁大是外地人,臉一毀,屍源就無從查起。兇手很清楚這一點。”
江南絮接過話:“兇手第一次殺人之後偽裝了現場,以為萬事大吉。丁大的勒索讓他意識到自己已經暴露。那五兩銀子是緩兵之計——先穩住丁大,再找機會滅口。丁大在賬本上記‘收周大牛’,或許還覺得自己佔了上風,留了一手。他低估了對方。”
陸時雍從案後站起來:“去賭坊,從常客裡找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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