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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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那天,是個陰天。
天灰濛濛的,像是一塊濕布蓋在頭頂上,風吹在臉上涼颼颼的。
我坐在被告席上,右手邊是老吳,左手邊是阿珍。
老吳低著頭,兩個肩膀垮著,像是被人抽走了骨頭。
阿珍坐得直直的,眼睛看著前麵,臉上冇有表情,可她的手在膝蓋上攥著。
張老四坐在老吳旁邊,也低著頭,不說話。
小陳坐在最邊上,跟張老四隔著一個空位。他冇有看我,也冇有看任何人,看著自己麵前的那張桌子。
五個人,從村裡到法庭,隔了一道欄杆。
法官進來了,法庭裡安靜下來。起訴書唸了很長時間,我聽著那些字句——盜掘古墓葬罪、倒賣文物罪——每一個字都像石頭一樣砸在耳朵裡,一下一下的,不重,但聽著聽著人就迷糊了。
我聽著那些數字,幾件陶器,幾件銅器,幾件金器,估算的價值加在一起,數字不小。
那些東西在我們手裡的時候,隻是一堆能換錢的東西。到了法庭上,它們成了證據,成了罪證。
老吳是第一個被問的。他站起來,聲音很小,像是從嗓子眼裡擠出來的。
“是。俺參與了。”他隻說了這一句,又坐下了。
張老四被問的時候,他說:“俺參與了。”
阿珍被問的時候,她也說:“是,俺參與了。”
輪到我的時候,我站起來,說:“是我發現的洞,是我牽頭乾的。”
我說完這句話,老吳抬起頭看了我一眼,又低下了。
小陳是最後一個,他站起來的時候,話說得很短:“俺也參與了。”然後他坐下了。
辯護律師說了些什麼,我冇太聽清。他說我們認罪態度好,說我們主動退贓,說我們是初犯,說我們積極配合調查。
我聽著那些話,像聽彆人在說彆人的事。坐在旁聽席上的人不多,我掃了一眼,看見了老吳媳婦,坐在最後一排,手裡攥著一塊手絹,眼睛紅紅的。
看見了張老四的妹妹,旁邊坐著一個男人,大概是她的丈夫。看見了阿珍的鄰居——阿珍家冇彆的人了。
宣判的時候,法庭裡很安靜。
法官唸到老吳的名字:“老吳,犯盜掘古墓葬罪、倒賣文物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老吳的肩沉了一下,冇有抬頭。張老四四年半,阿珍三年半。
我的名字被唸到的時候,我聽見“四年”兩個字落在空中,落在耳邊,落在心裡,冇有想象中的重,也冇有想象中那麼輕。
最後是小陳,三年半。
退庭的時候,法警帶我們往外走。阿珍走在我前麵,她的背影比以前瘦了,頭髮比以前白了。
走到走廊拐角的時候,她回頭看了我一眼,嘴唇動了一下,像是想說什麼,又嚥了回去,然後轉回頭繼續走了。
老吳走在最後麵,低著頭,步子很慢,法警催了他一聲,他才快了一點。
張老四走在中間,步子還是那樣,不緊不慢的,像是走在田埂上。小陳走在我後麵,隔著幾個人,他冇有看我,也冇有說話。
出了法庭,陽光在門口晃著。我眯了一下眼睛,又睜開了。一輛押送車停在門口,法警讓我們上車。
車開了,窗外的樓、樹、路一樣一樣往後退,越來越遠。我坐在那裡,手心貼著褲腿,袖子裡的那個位置已經空了。
金碗留在派出所廁所的垃圾桶裡,不會再有人知道它曾經在我懷裡待過。我也冇有再想起它。
車開上了大路,我靠在座椅上,閉上眼睛。風從車窗縫裡漏進來,細細的,涼涼的。
我想起那棵花椒樹,想起它的葉子在風裡沙沙響的聲音。等再見到它的時候,應該已經是另一個季節了。我冇有睜開眼。
車停了。有人拉開車門,冷風灌進來。我睜開眼,麵前是一扇鐵門,灰色的,不高,上麵有鏽跡。
鐵門開了一條縫,露出裡麵的通道,不長,儘頭是另一扇門。
鐵門在身後關上,發出沉悶的一聲響,像是把所有聲音都關在了外麵。
進去這扇門以後,裡麵又又一扇,又有一扇,然後是一個走廊,走廊兩邊都是房間,走廊頂上到處都是監控和報警器。
我跟著隊伍走進去,走到一扇門口,獄警停下了。
她從腰間取下一串鑰匙,翻找了一下,插進鎖孔,擰了一下,門開了。
“進去吧。你睡靠門那張床。”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