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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後,我把婆婆告上法庭 第4章

作者:林婉 分類:都市現言 更新時間:2026-03-08 15:29:50

王翠蘭撲過來,一把抓住警察的胳膊,聲淚俱下。

“警察同誌,你們要給我做主啊!我這兒媳,她、她打我!你看我這褲子,熱的粥啊,就往我身上潑!”

她撩起褲腿,腳踝確實紅了一小片。

老警察皺了皺眉,看向我。

我冇辯解,隻是解開圍裙,捲起自己左邊袖子。

小臂上,一道新鮮的、泛紅的手指印,是剛纔周靜想搶手機時掐的。

我又點開手機,播放了進門到現在,所有的錄音。

從“六點前起床”,到“罰款兩千”,到“你故意的”,一句不落。

錄音放完,王翠蘭不哭了,她死死盯著我手機,像要把它盯穿。

“警察同誌,”我吸了吸鼻子,努力讓眼圈看起來更紅一點,“我就是害怕,我不知道現在不讓交工資卡,不做早飯,也算不孝,也要被罰款。”

“我婆婆說,這是家規。”

“我、我想問問,”我抬起頭,眼淚適時地掉下來,“現在還有這種家規嗎?”

年輕警察的筆停住了,他看向老警察。

老警察歎了口氣,看向王翠蘭,語氣嚴肅。

“這位阿姨,工資是夫妻共同財產,您強製索取,涉嫌違法。”

“至於家規,”他頓了頓,“法律冇有規定兒媳必須給公婆做早飯,更不允許罰款,您這屬於勒索,明白嗎?”

王翠蘭張著嘴,像條離水的魚。

“我、我教育自己兒媳,犯什麼法了!”她反應過來,聲音尖厲,“我養大兒子,娶了她,讓她乾點活怎麼了!天經地義!”

“媽!”周浩吼了一聲,臉漲得通紅。

老警察臉色沉下來。

“阿姨,您這是封建思想。現在男女平等,兒媳冇有義務伺候您。再有下次,我們可以按《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聽懂了嗎?”

王翠蘭不說話了,她胸口劇烈起伏,看我的眼神,像淬了毒。

警察又教育了幾句,留下“家庭和睦”的囑咐,走了。

門關上,客廳裡隻剩下我們四個。

周浩蹲在地上,抱著頭。

周靜縮在角落,不敢看我。

王翠蘭慢慢走過來,在我麵前站定。

“好,很好,”她點頭,每個字都從牙縫裡擠出來,“林婉,你厲害。”

“從今天起,你不是我周家的兒媳。”

“浩浩,”她轉向周浩,聲音冰冷,“你要還認我這個媽,就跟她離。”

她說完,拉著周靜,摔門走了。

那聲巨響在空蕩的客廳裡迴盪。

我走到窗邊,看著她們下樓,背影僵硬,走得又快又急。

手機震了一下,是周浩。

他給我發了條微信,三個字。

“你滿意了?”

我冇回,刪掉了對話框。

然後我點開家族群,99 的訊息,我劃到最上麵。

大伯母:“新媳婦把警察都招來了?這像什麼話!”

小姑:“我早就說這女的心眼多,媽還不信。”

堂哥:“@周浩,管管你老婆,丟人丟到派出所了。”

我慢慢打字,手指很穩。

“@所有人,剛纔警察同誌說,強製要工資卡犯法,罰款犯法,逼兒媳早起乾活也犯法。”

“大伯母,小姑,堂哥,你們覺得警察說得不對?”

發送。

群裡死寂了半分鐘。

然後,訊息轟炸般湧出來。

大伯父:“小婉!你怎麼跟長輩說話的!”

周靜:“林婉你少斷章取義!媽是為你好!”

堂嫂:“哎呀一家人何必呢,各退一步海闊天空嘛。”

我看著那些跳躍的頭像,那些或指責或和稀泥的文字,忽然覺得無比滑稽。

這就是家庭,一張用“為你好”編織的網,誰想掙脫,誰就是罪人。

我退出了群聊。

不是暫時,是徹底刪除並退出。

世界清靜了。

周浩從地上站起來,他走到我麵前,眼睛通紅。

“現在你高興了?”他聲音嘶啞,“把我媽氣走,把我家攪得雞犬不寧,你痛快了?”

我抬起頭,看著他。

“周浩,你媽剛纔讓我和你離婚。”

“你聽見了嗎?”

他僵住。

“你選吧,”我推開他,走向臥室,“今天,要麼她去住酒店,要麼我去。”

“這個家,有她冇我,有我冇她。”

我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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