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真的是去給人修電器。
找了很久我也冇有證據能證明我的懷疑。
見他如此油鹽不進,中間有一年除夕我生氣了,要回孃家過年。
我心裡盤算的是,再怎麼樣年夜飯你總該和我好好吃一頓吧。
誰知他竟開來一輛嶄新的皮卡車,把我們娘倆送回老家。
然後撂下一句“過年結束後,我會來接你”,便頭也不回的開車走了。
我的家人見他這樣,背地裡紛紛指責他不懂人情世故。
我倒是尷尬一笑——因為我的家人一直以為我在和他談對象。
……
然而有一天晚上,我記得那天雷雨交加,鐘明知很早就回來了。
看得出他是淋雨回來的,衣服和鞋子上都是雨水。
他進到客廳看見我,突然開口說,“你願意和我結婚嗎?”
說真的,當時我懵了,一時竟不知如何回答。
等我緩過神來,他已經鑽進自己房中。
我還想追上去解釋並不是要拒絕,他卻拿著自己的戶口本出來了。
“我知道結婚需要這個。”他說著便把戶口本塞到我手中,“如果你不拒絕,我們明早九點一起去民政部門把事情處理掉。如果你打算拒絕,可以在明天九點之前把戶口本歸還我。我並不會因為你的拒絕而生氣,更不會遷怒於你。你有不到十二個小時的時間考慮。”
說完,他像木頭人一樣轉身回了自己房間。
我在當場呆立了許久……
說得真好聽,並不會因為我拒絕而生氣。
但問題是,你也冇因為我同意而高興啊。
辦結婚證時候要拍照,他那強行擠出的笑容,就跟土匪綁了他爹逼迫他強顏歡笑一樣難看。
幾乎是“咬牙切齒”式的笑。
這中間還出了個小插曲。
我倆坐在登記處,對麵的工作人員將我們二人資訊錄入係統。
輪到錄入鐘明知的資訊時,係統竟提示查無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