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糊塗的和鐘明知一起生活了三年。
期間我一直覺得哪裡怪怪的,隻是說不上來。
我們的關係一直不清不楚,既冇有朋友的知心,也冇有戀人的默契。
唯有的,隻是他賦予我的安全感。
我能感覺到,他冇有和我結婚的意思。
但據我觀察,他絕不是個gay,因為我發現他看我的眼神有了稍許變化。
他會時不時的上下打量我的身體,隻不過那不是渴望,而是好奇。
我感覺自己就像一隻可憐的小白鼠,時刻準備被他解剖研究……
三年來,他碰都冇碰我一下,我們的交流也很少。
倒是我兒子小傑,他很喜歡。更值得欣慰的是,他總是能精準預判小傑即將生病,並提前做好預防。
小傑慢慢會說話了,見到鐘明知就喊爸爸。
這可真不是我教的。
每次被喊爸爸,鐘明知都會衝小傑擠出一個傻咧咧的笑,非常生硬。
偶爾鐘明知破天荒的不工作,他就讓小傑騎在脖子上,倆人一起去外麵曬太陽,像爺倆一樣。
外麵玩夠了回來就把小傑還給我,自己則鑽進房中不知搗鼓什麼去了。
對了,那時候小傑也上了幼兒園。
每一天都按部就班,我早已習以為常。
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在鐘明知身上發現一件奇怪的事——我從冇見他吃過飯,甚至連喝水都冇見過。
家裡隻有三副碗筷,一副我的,一副兒子的,一副他的。
我和兒子的自不用說,天天用,天天刷洗。
可他的呢?放在那兒從冇挪過位置!
我終於明白,起初那種奇怪的感覺是出自哪裡。
我甚至有點懷疑,他是有家室的,隻是出於某種特殊的怪癖或者某種不可告人的目的把我養在這裡。
現在兒子上了幼兒園,我有的是時間。
於是我把自己裹得嚴嚴實實,悄悄跟蹤了他。
誰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