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案件結束後,大姑回到家裡替我收拾遺物。
那個被撬壞的櫃子已經空了。
她卻冇有扔。
她請人修好櫃門,又給它裝上了一把新鎖。
鑰匙隻有一把。
被她放進了我的骨灰盒旁邊。
“這是你的。”
“以後誰也不能打開。”
她整理書桌時,從抽屜夾層裡找到了一張皺巴巴的紙。
標題是《我想做的一百件事》。
第一件,穿紅色衣服出門。
第二件,擁有一把自己的房門鑰匙。
第三件,去看海。
第四件,在生日時吃一整個蛋糕。
第五件,當眾大笑,不馬上道歉。
第六件,自己支配賺來的錢。
第七件,帶大姑去旅行。
後麵的格子,全是空白。
大姑看著那張紙,哭了整整一夜。
一個月後,她帶著我的畫冊去了學校。
學校為我辦了一場小小的遺作展。
展覽的名字,就叫《樹枝》。
牆上掛著我從十二歲到十九歲的畫。
最早的畫裡,樹永遠被困在花盆裡。
後來,花盆出現了裂縫。
再後來,樹枝開始偷偷伸向窗外。
最後一幅,是那棵長出嫩芽的斷樹。
很多人站在畫前哭。
也有人在留言簿上寫下自己的故事。
“我爸每天查我的手機,我以為這是正常的。”
“我媽總說生我不如生條狗,我第一次知道這不是我的錯。”
“我也藏過一把刀,但今天我去找老師了。”
最後一句話,是一個叫林小禾的女孩寫的。
她十七歲。
父親酗酒,母親常年對她進行辱罵。
她原本已經決定,在生日那天結束一切。
可看完我的展覽後,她撥通了班主任的電話。
老師聯絡了警方和婦聯。
大姑也趕了過去。
林小禾被接出那個家時,隻帶了一個書包。
她死死抓著大姑的袖子。
“阿姨,離開以後,我真的能活下去嗎?”
大姑抱住她。
“能。”
“隻要活著,就還有門。”
我站在她們旁邊,忽然哭了。
成為靈魂以後,我一直以為自己不會再流淚。
可那天,眼淚還是落了下來。
原來我用死亡才能推開的門,彆人可以活著走出去。
如果那天我多等一會兒。
如果我撥通大姑的電話。
如果我把那些證據交給老師和警察。
也許我現在已經在另一個城市讀書。
也許我會穿著紅色衛衣,在宿舍裡和室友搶最後一塊蛋糕。
也許我會去看海。
風會很大,我會笑得很難看。
但再也不會有人因為我的笑聲打我。
大姑把我的部分賠償款和自己的積蓄放在一起,成立了一個小小的援助項目。
名字叫“嫩芽”。
它不紀念死亡。
隻幫助那些還活著、卻找不到門的孩子。
一年後,林小禾考上了我的大學。
錄取通知書送來的那天,她在我的墓前放了一件紅色衛衣。
“小星姐姐。”
“我替你去看看,活著離開以後是什麼樣子。”
風吹動墓前的樹葉。
我伸出手,輕輕抱了抱她。
這一次,我冇有嫉妒。
我隻希望她走遠一點。
再遠一點。
永遠不要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