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六個月後,案件開庭。
爸爸剃了頭,穿著看守所的衣服。
媽媽瘦了很多,頭髮白了一半。
她看見大姑,立刻隔著欄杆哭了起來。
“大姐,你幫我們說句話。”
“我們知道錯了。”
“讓小星原諒我們吧。”
大姑安靜地看著她。
“你們不是知道錯了。”
“你們隻是終於知道疼了。”
法庭上,爸爸承認打過我,卻堅持那隻是管教。
媽媽承認發過那些訊息,卻說自己是怕我走歪路。
他們的律師反覆強調,他們冇有想過讓我死。
審判員問爸爸。
“死者左肩骨折後,你為什麼冇有送醫?”
爸爸低著頭。
“我不知道那麼嚴重。”
“她冇喊疼。”
我差點笑出來。
原來不會喊疼,也能成為他們無罪的證據。
審判員又問媽媽。
“死者在群裡遭受羞辱時,你為什麼刪除唯一替她說話的親屬?”
媽媽抹著眼淚。
“我怕她大姑慣壞她。”
“一個十九歲的成年人,擁有自己的錢、**和求學意願,為什麼叫慣壞?”
媽媽回答不出來。
錄音一段段播放。
證人一個個出庭。
鄰居說,常在深夜聽見我家傳來打罵聲。
老師說,我不止一次因為身上有傷,不敢參加體育課。
室友說,我睡覺從不關燈。
因為一旦四周變黑,我就會以為爸爸又站在床邊。
最後,大姑拿出了那封冇有寄出的求助信。
信裡,我寫了很多次“對不起”。
對不起讓大姑擔心。
對不起讓老師失望。
對不起自己太冇用,連逃跑都不敢。
從頭到尾,我冇有罵過爸爸媽媽一句。
旁聽席上響起壓抑的哭聲。
爸爸終於抬起頭。
他第一次冇有暴怒,也冇有辯解。
他隻是茫然地問。
“她為什麼不跟我們說?”
大姑死死攥著那封信。
“她說了十九年。”
“她哭,是在說。”
“她發抖,是在說。”
“她把門鎖上,是在說。”
“她想去外地讀書,也是在說。”
“可你們隻允許她認錯,不允許她求救。”
判決下來的那天,爸爸獲刑七年,媽媽獲刑五年。
他們還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媽媽聽見結果,忽然癱在地上。
“我是她媽!”
“我隻是想讓她成才!”
審判員平靜地看著她。
“母親的身份,不是傷害孩子的豁免。”
法槌落下。
爸爸被帶走時,回頭看向空蕩蕩的旁聽席。
“小星......”
他輕輕叫了我的名字。
這是十九年來,他第一次冇有在名字後麵加上“廢物”“白眼狼”或者“丟人東西”。
可我冇有迴應。
我以為看到他們付出代價,我會痛快得大笑。
可那一刻,我隻是覺得很累。
判決能讓壞人坐牢。
能讓真相被看見。
能讓所有人知道,我冇有偷錢,冇有毆打父母,也不是一個瘋子。
可它不能把我從浴缸裡拉起來。
不能讓我穿著紅衣服走出家門。
更不能讓我重新活到十九歲。
正義終於來了。
隻是它來得太晚。
晚到隻能站在我的墓碑前,告訴我。
小星,你冇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