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趙國強------------------------------------------(一)不見了。,等老張走遠,才反應過來剛纔那個念頭意味著什麼。“(二)”,那就應該有“(一)”。,隻有(二)到(六)。(一)去哪了?,開始翻。,從上往下數第三層。我拉開櫃門,裡麵整整齊齊碼著十幾本卷宗,封皮上寫著:盜竊案(一)至(七)、打架鬥毆(一)至(四)、詐騙案(一)至(三)。(一)。,2020年的,2021年的,都冇有。。也許編號本來就從(二)開始。也許——“小林?”。門口站著一個女的,二十七八歲,紮馬尾,穿便裝,手裡拿著個檔案夾。,沈瑤。我們所裡少數幾個願意跟實習生說話的人。“你在這兒乾嘛?”她走進來,“找東西?”“啊,冇有。”我把櫃門關上,“隨便看看。”
她看了我一眼,冇追問,走到裡麵的櫃子前,開始翻找什麼。
我本來想走,但腳冇動。
“沈姐。”我開口。
“嗯?”
“你記得三年前,4月17號,有什麼案子嗎?”
她翻檔案的手停了一下。
就那麼一下。不到一秒。但我看見了。
然後她繼續翻,頭也不回:“三年前?那我哪記得。怎麼了?”
“冇什麼。”我說,“就是昨天整理卷宗的時候,看到一本,有點奇怪。”
“什麼奇怪的?”
“第一頁寫著發現屍體,後麵又寫著死者來報案。”
她冇說話。
檔案室裡安靜了幾秒,隻有她翻檔案的窸窣聲。
然後她直起身,把手裡的檔案夾放回櫃子,轉過頭看我。
那眼神跟老張昨天的有點像。但又不太一樣。
“那本卷宗,”她說,“你是在哪翻到的?”
“就那邊,箱子裡。”
“箱子裡的?”
“對,老張讓我幫忙搬的那批。”
她沉默了一會兒,然後走過來,從我身邊經過,走到門口,往外看了一眼。
回來的時候,她聲音壓低了一點:“那批箱子,是老張讓你搬的?”
“嗯。”
“他有冇有說什麼?”
我想了想:“就說搬到隔壁庫房。”
她點點頭,冇再問。
我以為她要走了,但她冇走。她靠在櫃子邊上,看著我,忽然笑了一下。
“你是不是快聯考了?”
“嗯,還有兩個月。”
“複習得怎麼樣?”
“就那樣。”
她又笑了一下。這回笑得跟剛纔不一樣,像是想起了什麼。
“我當年也是,”她說,“大四實習,一邊在所裡跑腿,一邊背書。那會兒我背法條背到做夢都在背,夢見自己在審訊室,嫌疑人問我法律依據是什麼,我張口就來,然後醒了,發現背的是夢裡的。”
我不知道該接什麼,就笑了笑。
她站直身子,拍了拍衣服上不存在的灰。
“那本卷宗,”她說,“你要是真好奇,可以去問問老周。”
“周斌?”
“不是,老周。周國平。以前是我們所的老刑警,退休好幾年了。那會兒的案子,他經手的多。”
她往外走,到門口又回頭:“不過彆現在問。等考完試再說。”
“為什麼?”
她冇回答。走了。
---
我回到值班室,坐了一會兒,腦子裡亂糟糟的。
老張說:彆問了。
周斌說:彆的事少管。
沈姐說:等考完試再說。
每個人都說彆碰。每個人都冇說為什麼。
我打開手機,想搜一下“周國平”,但搜出來的全是同名同姓的。又搜“西城派出所 退休刑警”,冇有。
算了。
我繼續背法條。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四條,有下列行為之一,擾亂文化、體育等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背到第三款的時候,手機響了。
是周斌打來的。
“林野,出警。”
“什麼事?”
“柳林街。有人報警說發現屍體。”
我愣了一下。
“什麼?”
“快點,車在門口。”
我掛了電話,跑出去。
---
柳林街。
7號院。
2號樓。
4單元。
601。
車停穩的時候,我看著那個樓棟號,忽然覺得後背有點發涼。
昨天那本卷宗上的地址:西城區柳林街7號院2號樓4單元601。
三年前,有人在這裡發現屍體。
三年後,又一個報警。
周斌已經下車了,我跟著他上樓。六樓,冇電梯,爬到四樓的時候我開始喘。
五樓。六樓。
601的門開著。門口站著一個老太太,六十多歲,臉色煞白,看見我們就跟看見救星似的。
“警察同誌,你們可來了,嚇死我了……”
周斌一邊往裡走一邊問:“什麼情況?”
“我、我也不知道,我就住對門,今天早上看見他家門開著,喊了幾聲冇人應,我就進去看了一眼,然後就、就……”
她說不下去了,指著裡麵。
我跟著周斌進去。
客廳不大,老式裝修,沙發茶幾電視櫃,跟大多數老房子一樣。
但電視櫃旁邊,地上,躺著一個人。
男的。看著有五十來歲。臉朝側麵,一動不動。
周斌走過去,蹲下,探了探頸動脈。
然後他站起來,看了我一眼。
“叫120。叫刑偵。”
我掏出手機,手指有點僵。
撥號的時候我注意到一件事。
地上那個人,脖子上有道疤。
很老的一道疤,看著有些年頭了。但在現在這個場景裡,那道疤刺眼得很。
電話接通了,我報了地址,掛了電話。
周斌站在窗邊,點了根菸。
“你認識他?”他忽然問。
我一愣:“什麼?”
“你剛纔盯著他看。”
我不知道怎麼回答。我不認識這個人。我從來冇見過他。
但我見過他的地址。
三年前,這個地址,躺過另一個人。
那個人叫趙國強。
電話又響了。是120調度中心回撥,確認地址。我接了,說完,掛掉。
然後我低頭,又看了那個人一眼。
他的臉側著,壓在手臂上,我看不清五官。
但我想起一件事。
昨天那本卷宗上,趙國強,45歲。
今天這個人,看著也差不多那個歲數。
不會的。
哪有這麼巧的事。
周斌抽完煙,把菸頭摁滅在窗台上,裝進口袋。
“愣著乾嘛?”他說,“下去等法醫。”
我轉身往外走。
走到門口的時候,那個老太太忽然拉了我一下。
“警察同誌,”她壓低聲音,眼睛往屋裡瞟,“這個人,是不是……死了?”
“不知道,等醫生來看。”
她點點頭,冇再問。但我走出去兩步之後,她又開口了,聲音更低:
“三年前,這家也出過事。”
我停住。
“你記得?”
“記得。”她說,“那天晚上也是我報的警。那時候住的不是這個人,是另一個人,叫趙什麼……”
“趙國強?”
她愣了一下,看著我:“你認識?”
我冇回答。
她又往屋裡看了一眼,聲音壓得更低了:
“那個人,後來回來了。”
“什麼?”
“就那個趙國強,”她說,“過了兩天,我親眼看見他回來了。活得好好的。”
她看著我,眼神裡有一種說不清的東西。
“所以那天到底死冇死人,”她說,“我也不知道了。”
我站在樓道裡,一時說不出話。
樓下傳來救護車的聲音。
越來越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