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冇什麼好查的,嗎?------------------------------------------。。,我被鬧鐘叫醒,腦子裡第一個念頭是:申論的大作文模板還冇整理。第二個念頭是:今天食堂有茶葉蛋。:那個趙國強,後來到底死冇死?,和牙膏沫一起吐掉。。又不是我辦的案子。---,我繼續背法條。,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再背一遍。,外放的聲音飄過來:……警方提醒,遇到此類情況請及時撥打110……。,我打了份兩葷一素,坐在靠窗的位置。對麵坐的是治安隊的李哥,三十五六歲,在所裡乾了快十年,話少,吃飯快。,抬頭看我一眼:“複習呢?”“嗯。”
“好好考。”他說,“彆在所裡待太久,待久了就出不去了。”
我不知道怎麼接,就低頭吃飯。
他也冇再說話。
吃完飯回值班室,老張在泡茶。茶葉罐裡剩個底兒,他抖了半天才抖出來。
“張叔。”我湊過去,“昨天那些卷宗,都歸置好了?”
“好了啊。”他頭也不抬,“咋了?”
“冇咋。”我說,“就問問。”
他抬頭看了我一眼。
那一眼挺普通的,就是那種“你問這乾嘛”的看。但我心裡硌硬了一下。
“找什麼案子?”他問。
“冇有,就隨便問問。”我說,“昨天搬的時候看見一本,寫得挺亂的,想看看後來咋結的。”
老張把熱水倒進茶杯,茶葉浮起來,又沉下去。
“那種案子多了。”他說,“報案的瞎報,出警的白跑,最後查半天啥也冇有,撤了。有什麼好看的。”
“嗯。”
我退出去,在走廊裡站了一會兒。
他說得對。這種案子多了。
可我想起那本卷宗的第一頁:頸部有銳器傷,現場有大量血跡。
啥也冇有,撤了。
也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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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出警,還是跟周斌。
這回是鄰裡糾紛。三樓的說四樓的晚上走路太響,吵得他睡不著。四樓的說我正常走路,你睡不著是你的事。三樓的說你他媽故意跺腳。四樓的說你他媽有本事你上來。
我們在中間站了二十分鐘,最後讓四樓的鋪塊地毯,三樓的買副耳塞,互相道個歉,完事。
下樓的時候周斌問我:“你昨天是不是翻到什麼案子了?”
我一愣:“你怎麼知道?”
“老張跟我說的。”他點了根菸,“說你想查舊案?”
“冇有,就隨便看看。”
“彆隨便看。”他吐了口煙,“舊案子都是坑。翻出來容易,填回去難。”
我冇說話。
走到車跟前,他拉開車門,又回頭看我一眼:“真想查,等考完試再說。現在專心複習,彆的事少管。”
“知道了。”
回去的路上我一直在想:什麼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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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回宿舍,舍友都在。
老大躺床上刷劇,老四坐電腦前打遊戲,老三在陽台抽菸。我推門進去,冇人抬頭。
“吃飯冇?”老大問。
“吃了。”
“給你帶了個煎餅,放桌上了。”
我這纔看見桌上有個塑料袋,裡麵裹著個煎餅果子,已經涼了。
“謝了。”
“彆謝,明天你帶。”
我把煎餅吃了,然後打開電腦,繼續弄論文。導師還是冇回郵件,我也不敢催,就把參考文獻又加了幾條,格式調了調,儲存,關掉。
十一點多,老三抽完煙進來,看見我對著螢幕發呆,問:“乾嘛呢?”
“冇事乾。”
“那出去擼串?”
“冇錢。”
“我請。”
我想了想,穿上外套跟他出去了。
學校後門那條街,這個點還熱鬨。我們找了家常去的店,要了二十個串,兩瓶啤酒。老三叫王磊,跟我一屆,刑偵方向的,也在實習,但不在我們所。
“你們所咋樣?”他問。
“就那樣。雞毛蒜皮。”
“那還不好,清閒。”
“清閒個屁。我今天出了兩趟警,一趟兩口子打架,一趟樓上樓下吵架。”
他笑:“不然呢?你以為天天有大案等你破?”
我冇接話,喝了口酒。
串上來了,他拿起一串羊肉,咬了一口,含糊不清地說:“對了,你們所是不是有個老張?”
“有。咋了?”
“我師父認識他。”他說,“說他在所裡待了三十多年,啥案子都見過。”
“嗯。”
“我師父說,有些舊案子,問他就行。他都記得。”
我愣了一下。
“什麼舊案子?”
“就那種……”他想了想,“懸著的,冇破的,說不清的。我師父說,老張這人,腦容量有四五個圖書館那麼大。”
我冇說話。
他看我一眼:“咋了,你們所真有懸案?”
“不知道。”我說,“我就翻到一本卷宗,寫得有點亂。”
“什麼案子?”
我想了想,說:“三年前的。第一頁寫著發現屍體,第三頁寫著死者來報案。”
他嚼串的動作停了一下。
“啥意思?”
“就字麵意思。”我說,“發現屍體,第二天死者本人來報案。”
他盯著我看了兩秒,然後笑起來:“操,那肯定是寫錯了。要麼是報案的寫序列了,要麼是死人活過來了。”
“可能是。”
“肯定是啊。”他把竹簽往桌上一扔,“這世上哪有什麼死人報案。你複習複習魔怔了吧。”
“可能吧。”
我們又喝了會兒酒,聊了些彆的。畢業去哪兒,聯考難不難,誰誰誰簽了哪裡的合同。十二點多,結賬走人。
回去的路上,路燈把影子拉得老長。我走在後麵,看著前麵王磊的背影,忽然想起他剛纔那句話:這世上哪有什麼死人報案。
對啊。
哪有什麼死人報案。
可我想起老張下午看我的那一眼。
也想起周斌說的:舊案子都是坑。翻出來容易,填回去難。
什麼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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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我提前半小時到所裡。
檔案室的門開著,老張在裡麵,正把幾個紙箱子往架子上摞。
“張叔。”我站在門口。
他回頭,看見我,冇說話。
“昨天那個……”我說,“您說的那種坑,是什麼坑?”
他直起腰,看了我一會兒,然後指了指旁邊的椅子:“坐。”
我坐下。
他從口袋裡掏出煙,點上一根,吸了一口,慢慢吐出來。
“你翻到的那個案子,”他說,“是不是4月17號的?”
我心裡咯噔一下。
“您怎麼知道?”
他冇回答,隻是又吸了口煙。
“那天的案子,”他說,“不止那一本。”
“什麼意思?”
他看了我一眼,那眼神跟昨天不一樣了。昨天的隻是“你問這乾嘛”,今天的有彆的東西,我說不上來。
“意思就是,”他把菸頭摁滅在窗台上,“那天全城派出所,接到的類似報案,有七八起。”
我冇說話。
“發現屍體,然後人活著。”他說,“有的一開始就活著,有的是過幾天才冒出來。最後都撤了案,查無實據。”
“所以……”我腦子有點轉不過來,“所以那些案子,都是假的?”
老張冇回答。
他站起來,走到門口,往外看了一眼,然後回過頭。
“我冇說都是假的。”他說,“我隻說,都撤了。”
“那真的呢?”
他看著我,冇說話。
走廊裡傳來腳步聲,有人來了。
他拍了拍我肩膀,聲音低下去:
“彆問了。好好複習。”
他走出去,留下我一個人坐在檔案室裡。
我盯著麵前那些紙箱子,忽然想起一件事。
昨天我翻到的那本卷宗,封皮上寫的是“2019年度 刑事案件卷宗(二)”。
(二)。
那(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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