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死死盯著螢幕。
畫麵裡,陳小兵趁周明遠和師傅爭論防水層厚度時,迅速蹲下,撬開原位置一塊鬆動的地板。
鏡頭微顫。
下方是個暗格,積滿灰塵。
他掏出微型相機,哢嚓——一截髮黑的布料,半枚鞋印,紋路清晰。
我放大畫麵,心跳驟停。
那是李默失蹤當天穿的拖鞋底紋。
我翻過十年前的案卷照片,對過無數次。
拍完,陳小兵迅速合板,起身抹汗。
就在這時,周明遠猛然回頭,厲聲喝道:“小陳!
你動什麼?”
陳小兵眼皮都冇抖:“複測濕度,您不是說要‘徹底處理’嗎?”
周明遠臉色鐵青,拳頭捏得發白,卻一句話都說不出。
我在監控室裡緩緩吐出一口氣,指尖輕輕敲了敲桌麵。
證據,終於露出了頭。
兩天後,我剛交接班,就看見周明遠帶著一個戴眼鏡的男人走進302。
那人提著行李箱,神情拘謹。
“新租戶,手續齊全,明天入住。”
周明遠笑著說,抬頭看了我一眼。
我低頭翻開登記表,筆尖頓了頓。
姓名欄寫著:張偉。
可我分明記得,昨天審批表上,不是這個名字。
第5章 活人住進了鬼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