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王奶奶要書。”
第二天一早,我站在門衛室門口,等周明遠。
他來了,西裝筆挺,皮鞋鋥亮,笑著問:“小林,昨晚睡得好?”
我抬頭,直視他眼睛:“周經理,我有件事要彙報。”
他笑容微滯:“哦?”
“昨天收到個快遞,裡麵有把帶血的刀,還留著我的指紋。”
我頓了頓,聲音平穩,“我覺得,這事得報派出所。
但在此之前——我想先做份筆錄,您作為物業負責人,能配合嗎?”
他臉上的笑像被刀削掉一樣,瞬間僵住。
瞳孔猛地一縮,手指突然插進褲兜,攥緊了什麼。
一秒,兩秒。
他乾笑一聲:“報……報吧,該走程式就走。”
轉身就走,腳步急促,手一直死死捏著口袋裡的手機。
我站在門衛室門口,望著他的背影,知道對方已在策劃下一步。
果然。
第4章 誰在替死人簽收我站在門衛室門口,望著周明遠攥著手機匆匆離去的背影,像一滴水消失在暗夜裡。
但我知道,這滴水會掀起一場風暴。
他走後不到兩小時,快遞櫃係統後台就彈出了異常提示:“302室已登出,無法投遞”。
我盯著螢幕,手指在鍵盤上停頓了一秒——302是李默的房號,十年前失蹤後一直空置,從未過戶,更冇登出。
誰動的手?
我立刻調取監控。
畫麵裡,傍晚六點十七分,一個穿著灰色連帽衫的身影低著頭,左手插兜,右手刷卡。
動作熟練得不像外人。
物業權限卡,能刷開三號櫃的,全小區不超過五個人。
是趙文娟。
她取走了那個包裹——那把用黑布裹著的刀,上麵留著“我”的指紋。
我盯著螢幕,心跳冇亂,反而沉了下來。
他們終於動手了,急了。
可我冇動。
冇報警,冇上報,甚至冇調高監控清晰度讓彆人看清臉。
我在登記簿上輕輕寫下:“物品遺失,待補錄”,字跡工整,語氣平靜,像真丟了什麼不值錢的東西。
我知道他們在看。
周明遠一定在等我慌,等我衝去物業辦公室質問,等我情緒失控,留下“作案後精神異常”的證據鏈閉環。
但他不知道,那把刀上的指紋,根本不是我的。
是我用顯影粉從鋸末裡還原出的模糊指印,反向拓模,自己按上去的。
真指紋是誰的?
我還冇查完。
但我知道,那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