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三週年,男友特意搶了我們最喜歡的歌手的演唱會門票。我上表白牆求問攻略,卻刷到一則校內熱帖:【為了考驗男友把他介紹給閨蜜了,現在想要回來該怎麼做?】“我和男友青梅竹馬,他對我很好,但我一直患得患失,為了考驗他才讓他跟閨蜜談。”“哪怕他成了閨蜜男朋友,也依舊堅定地選擇我,之前我不小心拿錯閨蜜小組作業,害得她期末零分延畢一年,他知道是我,但一直幫我瞞著。還在我自責的時候,逃實驗安慰我一整夜。”“閨蜜原生家庭不好,很缺愛,我怕她知道後不願意放手。”手頓住。小組作業丟了後,我焦頭爛額。幾乎將可能的地方翻了個遍。而當時許池州隻是站在一旁,蹙眉斥責:“要是不是你太粗心,怎麼可能把小組作業都弄丟?自己做錯事了,就得承擔結果!”然後便說實驗室有事忙,讓我自己好好反省。可我焦慮得夜不能寐時,卻接到他實驗室師兄的電話,說他逃了實驗。我擔心不已。一連幾個電話,卻被通通拒接。事後他隻是淡淡一句,當時在忙重要的事。再往下,評論區群情激憤。貼主冇有理會那些,獨獨回覆了一條質疑:“證明他現在還愛的是我?那不是很簡單。”“過兩天他們的紀念日要去看演唱會,他給閨蜜表白時唱得就是那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