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豪門總裁,我媽是他嬌寵多年的金絲雀。他撕毀婚約,她賭上青春,二人愛得轟轟烈烈。我便是他們愛情的見證。可不過五年,愛就在瑣碎中變成了恨。爸爸罵媽媽是上不了檯麵的玩物,隻會花錢惹麻煩,我的存在成了他年少叛逆的汙點。媽媽罵爸爸虛偽肮臟,隻把她當做裝點炫耀的奢侈品,也恨我將她困在母親的身份裡。6歲那年,他們終於吵夠了。媽媽發誓要靠自己闖進娛樂圈,爸爸接受家族安排重回集團任職。他們收拾好行李要走時,纔想起家裡還有個我。媽媽頭也冇抬,一腳踢開我:“走開,看見你就會想起某些噁心至極的人。”爸爸拽著我往媽媽身上推:“誰生的拖油瓶誰自己帶,沈家絕不會允許一個野種進門。”後來,我們在宴會上重逢,爸媽哭著想認我。我卻冷冷推開他們:“你們認錯人了,我的爸媽在那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