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簽完離婚協議,回老家的商務座上,大數據給我推了個帖子 【離異的女兒非要回孃家過年,怎麼委婉拒絕?】 樓主言辭懇切: 【家裡房子本來就不大,兒子馬上要結婚了,這房子得當婚房 】 【離過婚的女人晦氣,回來衝撞了弟弟的喜氣怎麼辦?】 底下評論一片支援: 【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離了婚就是外人 】 【讓她住賓館啊,彆把黴運帶回家 】 我看火冒三丈,心想還好我家裡那套房子是離婚分到的,房本寫的也是我名字 我忍不住在底下回懟: 【這就是傳說中的吸血父母嗎?建議女兒直接斷絕關係】 剛點完發送,手機震動,我媽發來一條語音 “楠楠啊,今年過年你先晚點回來” “你弟今年要帶對象回來,家裡太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