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歲那年,我弄丟了妹妹。 家裡為了尋找她散儘家財。 爸爸在找妹妹的路上意外車禍,半身不遂。 媽媽整日以淚洗麵,抑鬱自殺數次。 為了扛起這個家,我高中輟學,每天打三份工一刻也不敢休息。 我把所有的錢都給爸媽看病。 隻望能彌補他們,讓他們能早點走出來。 直到項目完成,我拿著獎金去醫院繳費那天。 卻撞見爸爸親昵地颳著一個女孩的鼻子: “你姐姐這十年表現還行,我跟你媽商量了,下個月就結束懲罰。” “並且到時候,我們就告訴她,你找回來了。” 原來妹妹冇走丟,爸爸冇殘疾,媽媽也冇抑鬱。 家裡更是冇破產,而是全都拿去秘密供養妹妹! 而我高中輟學,前途儘毀,勞作十年。 這一切都是對我高燒時冇看好妹妹的懲罰。 我攥緊了手裡的診斷報告。 這時,醫生髮來資訊: “趙女士,你的病情十分嚴重,要是再不治療,會冇命的!” 我回覆。 “醫生,我放棄治療。”r1c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