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在國慶節的最後一天 我媽守在我的病床邊,看著我斷掉的腿,第一反應不是心疼,而是惋惜 “早知道就不讓你去見那個李總了,這下好了,腿斷了,人也得罪了,咱們家小超市的進貨渠道怎麼辦?” 我的“好閨蜜”林思琪在一旁附和:“阿姨,您彆怪月初,她也不是故意的 不過說真的月初,你怎麼能當著李總的麵提他酒駕的事呢?這下婚事肯定黃了” 原來這場車禍他們都知道真相 他們不僅知道,還合謀瞞著我,隻為了讓我嫁給那個撞斷我腿的男人,好為我弟換一套婚房 從我大學畢業開始,我就成了家裡的提款機 工資上交,不準有社交,國慶七天,被安排了七場明碼標價的相親 我成了他們待價而沽的商品 第一天,見媽寶男,彩禮要給表弟買車 第二天,見鳳凰男,要我出錢給他弟妹交學費 第三天,見油膩普信男,嫌我工作不夠體麵 我一次次反抗,換來的是一記記耳光和“你就是這麼不懂事”的咒罵 我被汙衊,被毆打,被敲詐,最後被撞斷腿 躺在冰冷的病床上,我看著窗外彆人的萬家燈火,徹底絕望了 意識消散的最後一刻,我隻有一個念頭:如果能重來,我一定不會放過他們 我猛地睜開眼,發現自己正坐在梳妝檯前,身上穿著那件為第一場相親準備的、土掉渣的碎花裙 我媽推門進來,語氣裡滿是不耐:“薑月初,你磨蹭什麼?張阿姨家的兒子都到樓下了!我可告訴你,今天你要是再搞砸了……” 我看著鏡子裡那張蒼白又順從的臉,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