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歲那年,姐姐為救江州太子爺霍凜被人活活淩辱致死,屍體掛在校門口暴曬三天 那天起,我患上了嚴重的應激障礙,再也不敢和男人說話 霍凜將我接回家,從此以男性的身份,扮演我母親的角色,照顧了我整整五年 可五年後,他卻不顧我的反抗,強勢爬上我的床,在我撕心裂肺的慘叫裡強行要了我 事後,他把那一夜的瘋狂忘得一乾二淨 他指著我的鼻子辱罵我是蕩婦,懷疑姐姐當年救他其實是不懷好意 為了對他的白月光證明真心,他不顧我被強迫後強烈的應激障礙,逼我在霍家祠堂跪了整整七天 七天後,奄奄一息的我被送去醫院 霍凜承受一百棍家法,被迫和我領了結婚證 他在家陪了我三個月 三個月後,他親手把我推下樓梯,害我大出血流產 在我躺在急救室裡,生死未卜的十個小時裡,霍凜一張機票,飛往歐洲對他的白月光磕頭道歉 兩年後,兩人重修舊好 霍凜終於回國,他的接風宴上,沈沁姍姍來遲,穿了一件和我一樣的衣服 霍凜當即臉色一沉,命人將我的裙子當眾撕碎,罰我在冷風裡跪了半夜 我被凍的高燒,一次次昏厥 無數人圍著我嘲笑:“這女人可真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