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與村長家的傻兒子結婚,我冇去大學報道。交換戒指時,門外闖進兩個人。“王寶珠!你才十八,結的哪門子婚?”我抬眼,發現是我那在國外打工十年未歸的爸媽。下一秒,爸爸衝上台狠狠扇了我一巴掌。媽媽哭得像個淚人,踉蹌著朝我伸出雙臂。“寶珠啊,爸媽在外辛苦打工給你掙學費,你怎麼能這麼輕賤自己......”我側身躲過,嗤笑出聲:“你認為這是輕賤,可我隻想活下去。”“我已經成年了,你們也不要再打著掙學費的名義棄養我。”“如果覺得我丟人,那就斷親!”媽媽怔住,不敢置信地喃喃:“棄養?”“一萬塊的生活費都叫棄養,那到底多少錢才能讓你活?”我的鄙夷僵在臉上,眼裡浮現一抹茫然。“一萬?可大伯孃說你們每個月隻給我這個賠錢貨一百塊的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