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前三天,我刷到一條匿名帖子:“未婚妻陪我從擺地攤到身家千萬,現在我想娶白月光,怎麼讓她主動退婚不分財產?”帖主說,未婚妻長得醜、冇文化、帶不出手,結婚隻是報恩。而帖子下麵,帖主自己回覆:“其實她已經聽到了風聲,開始查我手機了。我故意把密碼改成白月光的生日,她試了三次都冇解開,氣哭了,真傻。”我盯著螢幕,手指發抖。因為發帖人,用的是我丈夫的賬號。上一世,我拿著手機質問他,他惱羞成怒,說我偷看他隱私。當晚,他刪光了所有證據。三天後,他當著全公司的麵說我是跟蹤狂、妄想症,把我趕出了我們一起打拚起來的公司。我淨身出戶,身無分文,跳了河。再睜眼,我回到了看到帖子的這天。這一次,我冇哭,冇鬨,甚至冇截圖。我隻是安靜地退出帖子,打電話給律師:“幫我擬一份協議,我要讓他淨身出戶。”r1c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