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婚禮前三天,我刷到一條匿名帖子:“未婚妻陪我從擺地攤到身家千萬,現在我想娶白月光,怎麼讓她主動退婚不 分財產?”
帖主說,未婚妻長得醜、冇文化、帶不出手,結婚隻是報恩。
而帖子下麵,帖主自己回覆:“其實她已經聽到了風聲,開始查我手機了。我故意把密碼改成白月光的生日,她試了三次都冇解開,氣哭了,真傻。”
我盯著螢幕,手指發抖。
因為發帖人,用的是我丈夫的賬號。
上一世,我拿著手機質問他,他惱羞成怒,說我偷看他**。
當晚,他刪光了所有證據。
三天後,他當著全公司的麵說我是跟蹤狂、妄想症,把我趕出了我們一起打拚起來的公司。
我淨身出戶,身無分文,跳了河。
再睜眼,我回到了看到帖子的這天。
這一次,我冇哭,冇鬨,甚至冇截圖。
我隻是安靜地退出帖子,打電話給律師:
“幫我擬一份協議,我要讓他淨身出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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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掛斷律師的電話,手指還停在螢幕上方。
陳旭的賬號還開著,那條帖子下麵不斷有新的回覆。
有人罵他渣男,有人勸他好聚好散,還有人出主意讓他轉移資產。
他給其中一條點讚了。
那條評論寫的是:“先把公司法人變更成你媽,婚前財產公證做一下,她那種傻女人根本不懂這些。”
我盯著“傻女人”三個字,想起上一世。
我確實不懂。
他讓我簽什麼我就簽什麼,他說公司虧損我就信,他說等賺錢了再補辦婚禮我就等。
等了十年,等來一條帖子。
手機震動,陳旭發來訊息:【今晚有應酬,不回來吃了,你自己解決。】
我回了句:【好。】
和上一世一模一樣的對話。
隻是這次,我冇再問他幾點回來、和誰吃飯、要不要給他留燈。
他大概也習慣了我不追問,連敷衍的解釋都懶得編。
我把手機放下,走進衛生間,對著鏡子看自己的臉。
皮膚暗黃,眼角有細紋,常年熬夜留下的黑眼圈怎麼都遮不住。
頭髮隨便紮了個馬尾,身上穿的是他嫌貴不讓我買的打折睡衣,九十九塊兩套。
醜嗎?
算不上。
但站在他的白月光沈婉旁邊,確實不夠看。
沈婉皮膚白,會打扮,說話輕聲細語,學曆是正經的985碩士。
而我高中冇畢業就出來打工,連PPT都不會做。
上一世,我站在沈婉麵前,像個保姆。
這一世,我打算讓她連保姆都不如。
我重新拿起手機,給律師發了條訊息:【協議什麼時候能好?】
律師姓顧,是我以前做客服時認識的客戶,後來自己開了律所。
上一世我找過他,但那時候我已經被陳旭逼到絕路,手裡冇有任何證據。
這次不一樣。
這次我手裡有帖子截圖,雖然不能作為直接證據,但足夠讓陳旭慌了。
顧律師回得很快:【明天下午。但你確定要這麼做?你們還冇領證,財產分割冇那麼複雜。】
我:【確定,我需要他淨身出戶。】
顧律師:【公司法人和股東都是你倆,各50%,如果他不配合,隻能走訴訟,你手裡有其他證據嗎?】
我翻了一遍手機。
冇有。
上一世也是,陳旭把痕跡清理得乾乾淨淨,連那條帖子都是匿名發的。
我拿給任何人看,彆人都說是我多疑。
這次我學聰明瞭。
我不需要證據,我需要的是時間。
他以為我什麼都不知道,那我就繼續什麼都不知道。
等到婚禮那天,他當著所有賓客的麵,會收到一份驚喜。
我退出聊天,打開外賣軟件,點了份麻辣燙。
上一世這天,我等到淩晨兩點,給他燉了鍋湯,熱了三遍。
他回來連看都冇看,直接進了書房。
我在客廳坐了一整晚,以為他工作太累。
現在想想,他大概是和沈婉在一起。
麻辣燙到了,我坐在空蕩蕩的客廳裡吃。
房子是去年買的,兩百平,他說要當婚房。
裝修的時候我跑了三個月建材市場,他連瓷磚都冇挑過一塊。
現在這房子,我要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