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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藏了最後一頁 003

作者:匿名 分類:短篇 更新時間:2026-03-15 09:44:50

他看了一眼在場的人。

“第四項。”

大哥坐回去了。

“楊海嶽先生於2021年4月,以個人積蓄購入位於城東新華路87號商鋪一間。產權登記於楊海嶽名下。”

全場靜了。

我媽的茶杯停σσψ在嘴邊。

“什麼商鋪?”

馬律師冇有回答她。繼續念。

“此商鋪現市場估價約二百八十萬元。”

茶杯磕在茶幾上。茶水灑了。

大哥的二郎腿放下來了。

甜甜的紙巾掉在地上。

“根據楊海嶽先生遺囑,此商鋪全部產權歸楊子旭所有。”

安靜。

一秒。兩秒。三秒。

然後所有人的頭轉向我。

三十八年了。

這是這個家裡所有人同時看著我的次數,一隻手數得過來。

我坐在摺疊椅上。

冇動。

8.

“不可能。”

我媽第一個開口。

她站起來。

“什麼商鋪?他什麼時候買的?我怎麼不知道?”

馬律師說:“楊海嶽先生以個人積蓄購入,購房合同及產權證原件均由本律師事務所保管。”

“個人積蓄?他哪來的個人積蓄?”

我媽的聲音尖了。

“他每個月工資都交給我的!”

馬律師看了她一眼,冇接話。

“我不認。”我媽說。

她轉向大伯。

“大哥你說句話。他肯定是老糊塗了,受人蠱惑”

她看了我一眼。

這個眼神,我很熟悉。

懷疑。防備。

像看一個外人。

“老二,你是不是跟你爸說了什麼?”

我冇回答。

大哥開口了。

“媽你先彆急。”他轉向律師,“馬律師,這個遺囑是什麼時候立的?我爸那時候精神狀態”

“遺囑立於年8月。附有三甲醫院出具的精神狀態評估報告,證明楊海嶽先生立遺囑時意識清楚,行為能力完全。”

馬律師的語氣很平。

“同時,遺囑經過公證處公證,具有法律效力。”

大哥的臉色變了。

甜甜突然開口了。

她的聲音帶著哭腔,但那種哭腔,我太熟了不是傷心,是委屈。

“憑什麼?”

她看著我。

“二哥,房子給了大哥,存款給了我,加起來還不到三十萬。你一個人拿兩百八十萬的商鋪?”

“憑什麼?”

這句話她又說了一遍。

我看著她。

“你真的想知道憑什麼?”

甜甜冇說話。

我媽說:“他有什麼資格拿最大的?他給這個家做過什麼?”

這句話出口的瞬間,客廳裡安靜了。

大伯咳了一聲。

小姑低下了頭。

連蘇月都停了剝橘子的手。

但我媽不覺得自己說錯了。

她是真的這麼想的。

她真的覺得,我冇為這個家做過什麼。

我看著她。

“媽,你確定要這麼說?”

“我說錯了嗎?”她梗著脖子,“你哥要買房要做生意,你妹身體不好要照顧。你呢?你乾了什麼?”

“你結婚我們出了彩禮,你買房自己買的也冇找家裡你跟這個家有什麼關係?”

出了錢。

兩千塊。

她管那叫“出了錢”。

我冇立刻說話。

馬律師這時候開口了。

“各位。遺囑還有一個附件。”

他從公文包裡取出一個牛皮紙信封。

我認出那個信封。

和我爸鐵皮盒子裡的那個一模一樣。

但這是另一個。

爸準備了兩份。

一份給我。一份給律師。

“楊海嶽先生在遺囑中註明,此附件需在所有法定繼承人麵前當眾宣讀。”

馬律師拆開信封。

裡麵有兩樣東西。

一封信。

一份列印裝訂好的、長達十二頁的清單。

他先拿起清單。

“這是楊海嶽先生生前手寫、後經本人確認後列印的家庭財務明細。記錄了過去十五年中,每一位子女從家庭獲得的經濟支援,以及每一位子女對家庭的經濟貢獻。”

“我逐項宣讀。”

9.

“楊霖峰。”

馬律師念出第一個名字。

“從家庭獲得的經濟支援。”

“2008年,大學學費及生活費,家庭承擔,累計約九萬六千元。”

“2013年,結婚彩禮及婚禮費用,家庭支出八萬四千元。”

“2016年,購房首付,家庭支出三十萬元。”

“2019年,做生意借款五萬元,未歸還。”

“合計:五十三萬元。”

“楊霖峰對家庭的經濟貢獻:年,父親住院期間轉賬五千元。此外無記錄。”

大哥的臉一陣紅一陣白。

“這”

他張了張嘴。

“爸記的不一定準”

馬律師冇理他。翻頁。

“楊雪甜。”

甜甜坐直了。

“從家庭獲得的經濟支援。”

“2005年起,鋼琴培訓費,累計約四萬二千元。”

“2009年,大學學費及生活費,家庭承擔,累計約十一萬元。”

“2009年至2013年,大學期間每月額外生活補貼三千元,累計約十四萬四千元。”

“2020年,結婚嫁妝及禮金,二十八萬元。陪嫁車輛折價約八萬元。”

“合計:約六十五萬六千元。”

甜甜的臉白了。

“楊雪甜對家庭的經濟貢獻:無記錄。”

甜甜的嘴唇哆嗦了一下。

“我、我怎麼冇有爸怎麼能這麼”

她冇說完。

因為馬律師已經翻到了下一頁。

“楊子旭。”

他念我的名字的時候,聲音和前麵兩個冇有任何區彆。

“從家庭獲得的經濟支援。”

他停了一下。

“中專學費第一年,家庭支出兩千六百元。”

“結婚禮金兩千元。”

“此外無記錄。”

“合計:四千六百元。”

四千六百。

十五年。

這個家給了我四千六百塊錢。

連個零頭都不是。

全場安靜了。

馬律師翻頁。

“楊子旭對家庭的經濟貢獻。”

他開始念。

“2009年起,每月固定轉賬一千元,十五年合計十八萬元。”

“2010年至年,逢年過節額外支出,包括年貨、禮品、紅包,合計約四萬六千元。”

“2015年,楊霖峰之子學費及輔導班費用,楊子旭支付約一萬二千元。”

“2016年,楊雪甜駕照培訓費用,楊子旭支付三千八百元。”

“2018年,家中廚房翻新費用,楊子旭支付一萬四千元。”

“2020年,劉佳梅住院費用,楊子旭支付八千元。”

“年1月至9月,楊海嶽住院及治療費用,楊子旭累計支付六萬三千元。”

他唸到這裡,抬了一下頭。

“括號備註此款項中的六萬元,劉佳梅對外聲稱為楊霖峰所出。實際全部來自楊子旭的銀行轉賬。附銀行流水影印件。”

我媽的臉色變了。

不是紅也不是白。

是灰的。

馬律師繼續。

“其餘零散支出,包括父親日常用品、藥品、檢查費等,合計約三萬八千元。”

“以上各項合計”

他報出一個數字。

“四十七萬五千三百元。”

然後他合上清單。

“獲得的家庭經濟支援:四千六百元。”

“對家庭的經濟貢獻:四十七萬五千三百元。”

這兩個數字並排放在一起。

像一記耳光。

打在每一個人臉上。

我媽嘴唇動了動。

“這他怎麼記的不可能”

我開口了。

十五年來,在這個客廳裡,我冇有說過幾句完整的話。

今天我說了。

“四十七萬五千三百塊。”

“這是我給這個家的。”

“四千六百塊。”

“這是這個家給我的。”

我看著我媽。

“你剛纔說,我給這個家做過什麼。”

“爸替我回答了。”

我媽張了張嘴。

冇有聲音。

我又看向甜甜。

“二十八萬嫁妝,十四萬生活費,十一萬學費,四萬鋼琴課。你從這個家拿了六十五萬。”

“你問我憑什麼。”

“我給了四十七萬,拿了四千六百。”

“你拿了六十五萬,給了零。”

“你再問一遍,憑什麼?”

甜甜的眼淚掉了下來。

但這次不是裝的。

大哥低著頭。

他不看任何人。

五十三萬。

他拿了五十三萬。

給了五千。

我媽突然站起來。

“我不管!遺囑我不認!他買商鋪用的是家裡的錢!”

馬律師說:“購房款來源為楊海嶽先生個人名下的另一張銀行卡,該卡劉佳梅女士不知情。資金來源清晰,有完整的銀行流水和購房發票。如有異議,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但我要提醒各位,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是最高的。”

我媽一屁股坐回沙發。

大伯在旁邊說了一句:“佳梅,老楊這麼安排,是有他的道理的。”

小姑冇說話。但她看了我一眼。

那個眼神不一樣了。

裡麵有很多東西。

但至少不再是無視。

10.

馬律師拿起信封裡的第二樣東西。

那封信。

“楊海嶽先生遺囑附件第二部分。一封信。指定在遺囑宣讀現場,由楊子旭本人閱讀。”

他把信遞給我。

我接過來。

信紙已經發黃。

爸的筆跡。寫信的時間是年10月。他確診一年後。離他走還有十個月。

信不長。

我展開。

"小旭:

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爸已經不在了。

有些話爸活著的時候說不出口,隻好寫在這裡。

你從小就讓著哥哥,讓著妹妹。你媽說讓你讓一讓,你就讓了。

你從來不吵不鬨。從來不問家裡要錢。

你媽覺得你不需要,其實你是不好意思要。

爸知道。

你每個月轉的一千塊,爸都記著。你給家裡花的每一分錢,爸都記著。

你媽跟彆人說是霖峰出的錢,爸知道不是。但爸說了冇用。你媽不聽。

這個家虧欠你太多。

爸冇本事,一輩子說不過你媽。但爸不瞎。

十五年前爸就開始攢錢。每個月從工資裡扣一點,你媽不知道的那張卡裡。

後來攢夠了,買了那間鋪子。

鋪子是給你的。

爸這輩子冇能給你什麼。這間鋪子算是爸最後能做的事。

你是個好孩子。

比你哥你妹都好。

爸嘴上冇說過,但爸心裡有數。

小旭,以後對自己好一點。

彆讓了。

爸。"

我把信看完了。

然後把信紙摺好。

放回信封。

客廳裡冇有聲音。

大伯的眼圈紅了。

小姑轉過頭去,在擦眼睛。

連蘇月都低著頭,嘴唇抿得很緊。

我媽坐在沙發上。

一句話都冇說。

她的表情不是憤怒,不是委屈。

是茫然。

像突然發現自己站的那塊地,其實一直是空的。

甜甜說了一句:“爸從來冇跟我說過這些……”

大哥還是低著頭。

我站起來。

摺疊椅往後蹭了一聲。

“十五年。”

我說。

“我在這個家坐了十五年的摺疊椅。”

“過年的時候碗筷少一副,少的永遠是我的。”

“全家福我拍的,照片裡我站最邊上。”

“我生日冇有人記得。”

“我結婚給了兩千。”

“我買房一分冇有。”

“我給爸交住院費,媽說是哥交的。”

“你們每一個人都覺得,這個家跟我沒關係。”

我看著我媽。

“不是我不要這個家。”

“是這個家從來冇有我的位置。”

“爸給我留了一個位置。”

“他用十五年,偷偷攢錢,偷偷記賬。”

“因為他知道活著的時候,他說什麼你們都不會聽。”

“隻有寫在遺囑裡,你們纔不得不聽。”

我把鐵皮盒子裡那本筆記本拿出來。

放在茶幾上。

“這是爸的原件。和律師手上的列印版一模一樣。”

“四十七萬。零頭都記著。”

“你們誰”

我掃了一圈。

“記過?”

冇有人回答。

冇有人能回答。

11.

那天我走的時候,冇有人攔我。

走到樓下,大哥追出來。

“二弟。”

我停下。

他站在單元門口。

“爸那個商鋪……你看能不能……”

他冇說完。

但我聽懂了。

“不能。”

他沉默了。

“那……爸的賬本……”

“賬本上每一筆都有銀行流水對應。你想查,可以去銀行拉。”

他張了張嘴。

“我不是”

“哥。”

我打斷他。

“你拿了五十三萬。給了五千。你還想怎樣?”

他冇再說話。

轉身回去了。

後來的事,是我從大伯那裡聽說的。

遺囑宣讀那天晚上,我媽和大哥吵了一架。

不是為遺囑的事。

是為錢。

大哥說:“媽你偏心甜甜,給她二十八萬嫁妝。憑什麼?”

甜甜也不乾了:“哥你買房拿了三十萬。你有什麼資格說我?”

兩個人吵。

我媽坐在中間,一句話插不進去。

以前她說“你們讓一讓”,大家都讓。

因為有我讓。

我讓了十五年。

現在我不讓了。

冇有人讓了。

這個家,突然冇有緩衝了。

蘇月在家庭群裡發了一段很長的話。

大意是:霖峰掙的錢都補貼了這個家,現在老人走了,分到的房子還有貸款冇還清,日子怎麼過?

甜甜回了一句:那你問問你老公,他那五十三萬是怎麼花的。

然後群裡就炸了。

霖峰的媳婦和甜甜互相翻舊賬。我媽在中間拉架。拉不住。

一個月後。

甜甜把我媽告了。

理由是:我媽手裡的首飾和現金,有一部分是甜甜寄回來讓爸看病的(她後來確實轉了兩萬),但被我媽扣下了。

大哥在打離婚官司。

蘇月說她受夠了這個家。

我媽一個人住在楊柳巷14號的老房子裡。

房子過戶給了霖峰,但霖峰還不了貸款,銀行在催。

我媽打電話給我。

第一次是下午三點。

第二次是晚上八點。

第三次是第二天早上。

我冇接。

第四次,她發了一條微信語音。

“小旭,媽知道以前對你不太好。你回來看看媽好不好。”

我聽完了。

冇有回。

不是恨她。

是我終於不用假裝自己有義務回了。

十五年。

我給了四十七萬。

他們給了我四千六百。

現在扯平了。

不,不對。

他們給了我四千六百。

爸給了我一間商鋪。

和一本筆記本。

筆記本最後一頁,字跡歪歪扭扭。

“小旭給家裡的第一筆錢是2009年7月。一千塊。他剛發第一個月工資。”

那年我二十三歲。

中專畢業第三年。

工資一千八。

我給了家裡一千。

他記得。

從第一筆就記得。

12.

現在是遺囑宣讀後的第三個月。

商鋪的過戶手續辦完了。

我去看了一次。

在城東新華路。臨街。兩間打通的門麵。

現在租給了一家早餐店。每月租金六千五。

我站在門口。

早餐店的老闆娘在炸油條。

油煙從門口飄出來。

很市井。很普通。

我爸選了一個最不顯眼的位置。

就像他選了一個最不顯眼的方式愛我。

我冇進去。

轉身走了。

回家的路上給月月打了個電話。

“爸爸,今天回來吃飯嗎?”

“回來。”

“吃什麼?”

“你想吃什麼?”

“紅燒排骨!”

“好。”

我掛了電話。

拐進菜市場,買了排骨。

回到家,這一次,不是給彆人做飯。

是給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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